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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基本建设

第六节 基本建设


1975年7月中旬,以李忠林为首的小岭水泥厂筹建小组来到了小岭镇北岗。土坯加营布棚起一个食堂,架起三座棉帐篷。随后,建设者从各地陆续而来。
  一、建设科
  (一)、机构沿革:
  1975年9月5日,经农场管理局批准,小岭水泥厂成立基建科。10月20日厂党委批准基建科成立党支部。
  芦浩芳任基建科科长兼党支部书记。
  1976年2月28日,基建科改为基建办。魏相臣任主任兼党总支书记。
  1979年,基建办改为基建科。曲立萍任科长。
  1980年初,厂成立基本建设会战指挥部,勾景山任总指挥,其它党委成员任指挥部成员。
  1981年,厂成立基建科。李忠凡任基建科科长。
  1982年,孙益山任基建科副科长,张国志任技术负责人、土建助理工程师。
  1983年,基建科属厂一个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全厂基本建设规划,并对工程队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领导。
  孙益山任基建科科长。张国志助理工程师任技术负责人。
  1984年,张国志任基建科科长。
  1991年至1994年,基建科改为建设科,增加了房产管理职能。张国志任副总工程师,主管厂后勤工作兼任建设科科长。
  (二)、基本职能
  1.基建设计、规划
  1975年,厂址选定后,由原农场管理局基建处陈宪民为主组成了厂区地形测量队,开展了测量工作。同年11月,我厂委托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四系水泥专业教研室以张老师为主进行了水泥厂的工艺设计。12月5日,该教研室一行4人来厂搞小岭水泥现场设计。厂提出建一座年产6.4万吨普建水泥厂的要求。
  1976年元月下旬,设计完毕。设计方案由小岭水泥厂副厂长李忠林主持讨论,又做了一些修改后,定稿描晒。在建工学院张老师等人的指导下,由刘先仲、张国志负责起草了关于建设年产6.4万吨水泥厂的初步设计文件。1976年6月,经总局审核,省批准了我厂的扩大初步设计的文件。
  1976年6月10日,我厂又派出李政兰副主任和苗金海、刘宝海、张国志等同志前往牡丹江温春水泥厂进行考察。6月21日,考察归来。由李忠林主任主持召开工艺设计专题会议。刘培贤、李政兰、苗金海、刘宝海、曲立萍、张国志、哈尔滨水泥厂的宁学臣、哈尔滨教育局姚工程师参加了会议。经讨论,在原设计的基础上又重新调整了工艺布局。由张国志按研究的方案画了整体布置图,在具体施工中,潘正东、董克俭、李金长等又设计了具体的工艺尺寸。
  1983年下半年,厂里决定扩建水泥生产线。由徐长春、金哲国、宋日焕进行了考察和收集有关资料。同年,他们起草了关于扩建生产线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984年,又由徐长春负责对厂扩建生产线可行性研究进行了仔细的编写,并取得北京建材研究院的审核。报请农垦总局给予了批复。以后,厂正式成立了扩建办。扩建投资1 350万元。
  至1984年末,全厂总建筑面积38 311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12 308平方米,辅助生产用房5 248平方米,生活用房15 791平方米,公共设施16 042平方米。
  1986年至1989年,在扩建2#生产线的土建工作方面,累计完成产值1 137万元,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节省设计费用30万元。
  至1994年,全厂总建筑面积58 568平方米,其中生产性建筑面积18 537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10 619平方米(厂办公楼4 370平方米,职工医院2 108平方米,子弟校2 768平方米等)。职工住宅29 412平方米。
                主要设计项目一览表



  2.房产管理
  八十年代后期,工厂资金比较紧张,建设科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共建住宅楼五栋。总建筑面积为189 064平方米。其中,1987年和 1988年,采用群众集资、三年后返还本息的办法,共集资221万元,建住宅楼二栋,解决144户职工住房问题。1992年和1994年,采用企业和职工共同出资的办法(职工共出资282万元)建楼三栋,解决了192户职工的住房问题。
  在住房分部已和产权方面,1992年以前,小岭水泥厂住房属公有产权,住户逐月向厂缴纳房租。1992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厂进行了住房制度改革,将住房以优惠价格出售给职工。同时,规定职工对住房拥有有限产权,即:一方面职工有居住权和一定的处置权,另一方面有相对的优先购买权。
  住房制度改革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但也人有利用政策不配套的空子,出卖住房牟取暴利。针对这种状况,1994年 8月,通过厂职工代表大会公布实施了新的《购房管理办法》。该办法总结了前几年房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明确了住房的产权关系,维修方式。规定了排公购房办法,即:以厂龄、工龄为基数,结合学历、职称来计分的办法(工人技师享受中级职称人员的待遇),使住房分配制度日臻完善、合理。
               历年房产情况统计表






  二、建筑工程公司:
  (一)公司沿革
  1975年9月5日,成立2个排,其中木工排27人,曹凤凯任排长;力工排41人,裴德才任排长。两个排均归基建科领导。
  1976年2月28日,两个排发展为2个连队,共107人。王福全任1连指导员,曹凤凯任连长;石志远任2连指导员,裴德才任连长。
  1976年5月20日,基建办重新整顿连队,将原来的2个连队扩编为4个连队和1个砖厂,总计471人,其中男260人、女211人 (包括临时工9人)。
  1977年,基建办下设施工技术组、材料供应组和四个连队。
  5月22日,成立3个组1个室,即:安装组、施工技术组、材料供应组、调度室。
  1978年,基建办下设三个连队和三个组(技术施工组、材料供应组、木工火锯组)。
  1979年,成立4个基建连队和1个建材库并为厂直属。
  1980年初,厂对基建队进行全面整顿。基本建设指会部下设5个连队和1个建材库。
  1981年,基建科下设2个工程队和1个材料组。
  8月14日,经厂基建科提议,厂批准2个工程队合为1个工程队。材料组、木工房由基建科直接管理。全基建人员,由1980年的317人精简为97人。其中干部9人,技术工人71人。设备净值25万元。人均机械设4千瓦。
  1982年,基建科下设工程队,徐庆达任书记,王福全任队长,李志俊任施工员。全队职工87人,技术工人44人,机械设备人均4.4千瓦。
  1983年,是全厂实经济承包责任制的第一年。厂对基建队大包干。即:包工料、包工期、保质量。基建队每年向厂里缴纳利润,职工人均800元。将现有设备及固定资产拨给基建队,做为基建队的固定资产。
  同年5月,厂决定把水暖队并入基建队。基建队改称工程队。姜玉河任队长,徐庆达任支部书记,李志俊任副队长。全队职工104人,其中干部6人,技术工人67人。
  1984年,工程队为厂直属独立基层单位,对厂基建任务大包干。在业务上接受基建科的指导。许奎芳任书记,李志俊任队长,王殿文任施工员。全队职工87人,技术职工35人。人均设备4.7千瓦。
  同年工程队经阿城县建委和省建委正式批准为“黑龙江省小岭水泥厂建筑工程队”。并由阿城县工商局颁发了营业执照。
  1985年至1987年,企业名称为“阿城市山城建筑工程队”。李志俊任队长。1987年末,在册职工人数180人,固定资产150万元,流动资金50万元,动力装备率5.2千瓦/人,平均年产值500万元。
  1987年至1993年,企业名称为“黑龙江省农垦小岭建筑工程队”。李中凡任队长。张焕让任党支部书记,岳树海任副队长。在册职工数为243人。固定资产288万元,流动资金155万元,动力装备率7.35千瓦/人,平均产值为800万元。
  1993年至1994年,企业名称改为“黑龙江省农垦小岭建筑工程公司”,岳树海任经理。
  1993年,农垦小岭建筑工程公司被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审批为“建筑施工三级企业”。
  建筑工程公司为厂内独立核算单位。公司实行了“内包外联”管理机制,主营建筑安装,兼营砼构体、外加剂等。即:公司在各项土建工程上实行内部风险抵押承包的同时,在厂内又分别开办了隔属剂厂、新型建筑材料厂、防冻剂早强剂厂、钢窗厂等小实体;先后在阿城市、哈尔滨市建立砼构件二厂和三厂。1994年秋,公司开办了集文化、饮食于一体的较高档的“卡拉OK歌舞厅”,向厂内外营业。
  1994年末,公司在册正式职工240人,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25人(工人技师8人),有经济职称人员2人,有证工长7人,有证质检员2人,有证安全员1人。持证上岗人员占全体人员比例的100%。固定资280万元,流动资金200万元。施工机械设备总台数190台(件)、总功率2 380千瓦。动力设备装备率7.35千瓦/人。
  (二)、历年完成基建工程项目;
             1975年—1976年完成基建工程项目表



              1977年完成工程项目表






             1978—1979年完成工程项目表






               1982年完成工程项目表



               1982年完成工程项目表



             1983—1984年完成工程项目表






             1985—1986年完成工程项目表



             1987—1988年完成工程项目表



             1989—1994年完成工程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