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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责任制

第三章 经营

第一节 经济责任制


一、1995~1997年,为保证企业经济健康、高速、持续、稳定地发展,在总结前几年经济承包工作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本着“兴利除弊,稳定完善”的原则,制定了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
  1、承包形式:生料、烧成、制成三大生产车间,在承包形式上都采取了“实行联产计酬、节余分成、超支受罚、吨工资含量计提奖金”的责任制形式。在年初核定的定编、工资指标范围内,实行增员不增资、减员不减资的管理办法。矿运、机修、装卸队、发电厂、电力、收尘、化验室等附属车间都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适合于他们的承包形式。建筑公司采取的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资金占用额向厂上交占用费的承包形式。供应科、销售科、总务科、子弟校、幼儿园、医院、机关科室都采取费用包干、年终费用超支受罚的承包形式。招待所在办公室的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收支平衡、盈利分成、亏损自负的承包形式。1997年,驻哈办事处成立后,采取定额上缴、以收抵支、超支不补、多收留用的管理形式。2、责任指标:生料、烧成、制成是根据单位定员、生产任务、单位成本、设备运转率、台时产量等方面制定出责任指标。车队、机修、装卸队、发电厂、电力、收尘、化验室、建筑公司、驻哈办等根据车间、单位工作的特点制定出符合其特点的责任指标。供应科、销售科、总务科、子弟校、幼儿园、医院、招待所、机关科室的责任指标都是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包干费用及其他项制定的。
  3、考核兑现:生料、烧成、制成、车队、机修、装卸队、发电厂、电力、收尘、化验室等采取责任制考核按月进行,费用节余或超支按一定比例兑现奖罚,即内部兑现奖罚。供应科、销售科、总务科、子弟校、幼儿园、医院、机关科室等采取责任制考核按月进行,年终包干费用,业务经费超支受罚。车队、基建公司、驻哈办是独立核算单位,根据其特点制定出符合本单位情况的考核兑现办法。
  二、1998~2002年,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快速发展,本着“放开搞活,抓大放小,先定指标后定人,完不成指标就换人”的原则,制定出工厂(公司)内部经济承包方案。这一时期的承包与前几年相比,增大了承包的风险性,承包人需要交纳风险金,实行抵押承包。但是承包人可以在单位内部自主分配,用工自主,增强了承包的自主性。
  1、生料、烧成、制成、车队(1999年解体)、机修、装卸队(1999年底解体)、发电厂、电力、收尘、化验室、建筑公司(2000年解体)、供应科(公司)、销售科(公司)都属于风险抵押承包,承包人需交纳1~3万元的抵押金。承包方案从“承包形式、承包期、抵押金、承包指标、分配、考核、兑现”七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2、总务科(1999年并入办公室)、子弟校、医院等单位采取承包人组织管理,包死基数,超支不补,创收留用,内部分配自主,增员不增资,减员不减资的承包形式。
  3、机关采取科室费用包干,超支受罚,工资与水泥产销量挂钩。
  三、2003年~2004年,由于企业改制,把原来的生料、烧成、制成、收尘四个车间合并成为一分厂、又组建了二分厂,承包单位相对减少,相对于改制前,在责、权、利等方面,加大了对承包人的力度。承包指标细化。又在承包方案中增加了保护职工利益的条款,即在正常出勤的情况下,职工年工资不能低于4800元。
  1、一分厂、二分厂、发电车间、质检中心(生产质量控制中心)、供销公司承包方案从“承包形式、承包期、承包指标、分配、考核兑现”五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所有成本进入考核指标。
  2、电力车间采取承包人组织管理,费用包干,费用节超全额奖罚,工资与熟料和水泥产量挂钩的承包形式。承包方案从承包形式、承包期、承包指标、分配、考核兑现五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3、子弟校承包形式不变。
  4、医院、机修实行承包经营,按承包合同执行。
  5、机关科室费用包干,超支受罚,工资与熟料产量和水泥产量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