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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统战工作

第十六节 统战工作


多年来,公司党委一直十分重视党的三大法宝之一的统战工作,虽历经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有人负责。统战工作这一职能一直
  归口于宣传部,党群工作合并后,这一职能又归口于党委工作部。企业机关成立“四部一办”后,这项工作并到党政办。公司的统战工作能够按照总局统战部的部署,及时上报侨眷、侨属、少数民族、港澳台眷属、宗教、非党知识分子等各类报表,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到2004年底,侨眷12人,基督教徒99人,少数民族职工35人。
  1996年厂党委宣传部的工作重点中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教育引导信教群众依法进行宗教活动。
             员工宗教信仰情况统计表
                 (2004年)
  表4-10



  续表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