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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节 公安

第二十节 公安


组织机构沿革
  1995~1998年   公安分局   刘国龙(局长、教导员)
  林俊武(副局长)
  1999~2000年   公安分局   张国忠(局长、教导员)
  林俊武(副局长)
  2001~2003年   派出所    王鹏程(所长)
  张国忠(教导员)
  林俊武(副所长)
  2003年5月~2004年  派出所  王鹏程(所长)
  张国忠(副所长)
  截止2004年,派出所的人民警察编制为11人,设正、副所长各1人。负责全公司(厂)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了集体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利益。打击各种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加强了安全防火等工作,确保了企业的生产、生活秩序。
  保卫工作
  十年来,公安机关始终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主题,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三大政治责任”(即: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五大意识”(即: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律意识),树立“为民从警、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规范执法、强化工作作风,提出了一系列利民、便民的措施。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公安工作,不断增强“四个能力”,实现“两个提高”,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最大满意,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护企警卫工作
  护企警卫工作是公安机关的重中之重。从1995年至2004年,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为重、预防为先的准则,将预防工作纳入公安重要工作,重点部位配备远红外线报警器等,发挥了一警多能作用,建立了巡逻防控机制,将管理社会治安由静态转变为动态,让警力活了起来,让更多的警力投入到街面、社区,平均每年出动护企巡逻警力1200多人次,保证了生产和其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消防工作
  1995~2004年 消防队 付凯(队长)
  周清(副队长)
  十年来,消防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生产车间、生活居民区进行安全消防检查。每年在春、秋两季防火期间出动警力百余人次,因此十年来没有发生一次火灾。六次被评为阿城安全防火先进单位,每年投入消防的资金达万余元。2000年,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又重新装备了一台改装的消防车,起到了安全保障作用,并为小岭地区灭火出动消防车30余台次,受到了地方政府和人民的好评。
  “610”办公室工作
  1999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做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发出了通告,公安部研究室发表了“李洪志其人其事”,揭露了李洪志编造“法轮大法”和操纵“法轮功”组织腐蚀人民思想,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稳定的事实。1999年7月22日,党和国家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按照上级的要求,公司党委成立了“615”办公室,成员由党委工作部和派出所人员组成。首先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法轮功”邪教组织害人害己害社会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到揭发批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关系到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公司的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使“法轮功”习练者尽快脱离邪教组织,回归社会。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同时,深入开展了摸底排查,最初统计“法轮功”习练者共计32人,绝大多数习练者都能够主动交出书籍和资料,在公开场合公开表态揭批“法轮功”,表示不再参加“法轮功”非法活动,不再习练“法轮功”,深入揭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及其危害性,脱离“法轮功”邪教组织。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2001年,“615”办公室改为“610”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派出所负责。
  教育转化工作坚持党委领导,具体部门主抓,以党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包保教责任制,成立帮教领导小组,落实了以习练者家属、包片民警、所在单位班组长、主任或书记、党委领导为包保人的“五保一”工程,加强了包保教责任人的学习,使包保人能够全面掌握帮教对象的心理情况和现实表现,坚持教育转化,巩固教育转化的成果。
  在落实包保教责任制、坚持教育转化的同时,加强了防范的工作力度。一是确定重点,落实监控措施;二是加强辖区的巡逻、盘查,防范“法轮功”分子进行串联和非法聚集活动;三是开展打击“法轮功”违法宣传品专项斗争,遏制“法轮功”非法宣传品传播的势头;四是加强广播电视网的管理,严防“法轮功”分子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反动宣传活动;五是针对敏感时期,采取必要的监控、上路拦截措施,避免上省进京的现象发生。加强了打击的工作力度,一是对两名进京上访人员采取了必要的应急措施,减小了社会危害性;二是及时地发现和处理了出现反弹的“1224”案件,使152
  “法轮功”分子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先后对两名习练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的处分,有12人次被行政拘留15天,有4人分别被劳动教养2~3年,强化了教育转化工作。
  治安处罚
  1995年至2004年,共实施治安处罚百余人次,其中行政拘留3人次,批评警告30人次。
  户籍工作
  户籍管理权归属阿城市公安局小岭派出所。为进一步加强户籍管理,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掌握人口数据,派出所也相应地建立了一套户籍管理档案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以便及时掌握人口的变化情况。截止2004年末,辖区总户数750户,总人口1875人,其中男性957人,女性918人,暂住人口46人,境外居住人口3人。
  历年奖惩情况
  1995年至2004年派出所被哈尔滨市公安系统评为先进单位2次,被阿城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单位3次,被垦区公安局评为先进派出所1次。
  十年来,6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5人次被垦区公安局授予三等功;3人次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嘉奖;7人次被阿城市公安局嘉奖;1人次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