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
1980年
1月15日 共青团迎春机械厂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
1月15日 开始执行修改后的工时定额。
1月27日 党委做出决定,表彰七九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日,召开全厂职工参加的总结授奖大会。
1月29日 中共迎春机械厂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历时二天。二月一日举行第一次全委会,做出了“关于加强党委建设,搞好党风问题的决定”。
2月3日 从二月份开始,对全厂民兵进行了整组,全厂为民兵团,下编七个连,九个民兵排,一个武装基干连。
2月20日 根据国务院251号文件,从1979年10月起薪给40%的职工升级,到7月结束此项工作。
2月26日 召开第四届首次职工代表大会,历时四天,于三月三日闭幕。
3月 刘明勤同志为全国农垦系统1979年先进生产者。
7月11日 根据党的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的精神,对全厂283名党员,开始分三期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思想教育,脱产轮训以《准则》和党章修改草案为摹本教材,结合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每期十天80小时以上,共讲五课。
7月25日 开始选举虎林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迎春镇人民代表。最后选出出席县的代表王方培、马建中二人。出席镇的代表贺清仁等四人。
8月6日 总局党委任李玉钩同志为副厂长。
8月25日 总局办公室批复;同意将我厂集体所有制的农副业队改为大集体,人数为361人,应本着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随着生产的发展,可适当增加部分成员。
11月15日 试行扩大五车间自主权,在保证完成工厂下达生产计划前提下,生产民用产品,自寻销路,自负盈亏,所得利润四,六分成,即上交工厂40%,车间自留60%。但对厂内职工实行内部销售价格,工厂不提留成。
年底 根据统计资料,三吨拖车积压395台,总金额1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