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迁厂本溪
第三节 迁厂本溪
一、迁厂:1951年 7月,根据上级指示,工厂从哈尔滨迁住辽宁省本溪市,分两批搬迁,第一批职工与生产设备,第二批家属与留守人员。厂址在本溪市彩屯区。为了配合部队抗美援朝,工人采取边建厂边生产,建厂、生产两不误的方针。从新调整了生产组织,厂部下设引擎、车身、制配三个生产大组,大组下设若干生产小组,开始有系统有计划的组织生产。
二、“三反”运动;1951年底,工厂根据炮后政治部的通知开展“三反”运动,机关向工厂派来“打虎队”领导工厂“三反”运动向纵深发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揭发出工厂的严重贪污,受贿行为和巨大的损失浪费。于1952年2月14日炮后政治部以政秘字2号文件通报炮后本溪汽车修配厂“三反”运动的结果:1、 在贪污受贿方面工厂领导干部带头,与哈尔滨市奸商刘胖子勾结,拉拢贪污受贿,全厂46名干部中有36名受贿,占全厂干部的 80%,其中团级干部政委1名,营级干部厂长1名,营级股长1名,连级股长两名,薪金制股长工名,连级干事1名。在贪污受贿人员当中党员13名,团员17名。奸商刘胖子用各种手段拉拢收买我们的干部,干部回家他给所谓安家费,干部生活困难他给40万元(东北币)“接济”。政委小孩满月他送金牌子,股长闹老婆问题他给介绍对象等等。我们的干部对这样的资产阶级腐蚀进攻不以为敌,反以为友。刘胖子成了工厂的“红人”,各方面都给予方便。经常与工厂私自签订修建合同。工厂按装暖气,煤建公司予算25,000万元不用,却到哈尔滨找刘胖子以35000万元包给他。凡事能找刘胖子办的不找别人。由于刘的拉拢、腐蚀,致使工厂干部贪污受贿达15,000万元。2、浪费方面更为严重,工厂随军南下时将30台能修复的汽车全部拆毁,仅带走部份另件。由于保管不良冻坏汽缸,轮胎无气硬拖损废百余条。损失浪费共达103,697万元(东北币)之巨。上述都是官僚主义造成的,由于领导干部思想蜕化,必、然产生严重的后果。炮兵政治部根据工厂“三反”运动的结果对干部给予严肃教育,并分别错误的程度给以纪律或刑事处份。
三、领导更替:“三反”运动进展很快,涉及面广,牵制人多,因而厂领导不断更换。原厂长刘建中停职后,于1952年2月上旬炮后派来军械处付处长周天浩任厂长。工作不到半年后把周调回。l952年7月4日炮政派来炮二师二十九团政治处主任侯兰亭为厂付政治委员。1952年8月20日炮政又派来直属政治处主任韩智田为厂政治委员。1953年1月上旬炮政派韦昌森为政治委员。1953年3月18日炮后派来军械处科长贺清仁任厂长。
四、领导关系变更:“三反”运动结束后,炮兵后勤部根据中央政务院关于统一处理机关生产的决定,将所领导的本溪汽车修配厂于l953年4月份转交给东北军区后勤部车辆运输管理部领导。厂址暂在本溪不动,厂名改为东北军区后勤部车辆运输管理部汽车修配四厂。为了编制统一,后勤部下令,任贺清仁为厂长,韦昌森为政委。厂部设五个股,即工务股王克俭为股长,陈富山任命为材料股付股长,凌洪藻任命为检验股付股长,郭吉敏任命为会计股付股长,吴海林任命为总务股长,邬祖清任命为仓库主任。下设两个车间,车间下设l4个工段,两个工具室。当时全厂职工268人,其中供给制86名,薪金制182人。全体职工中党员25名,团员42名。工厂移交后,生产逐步走向正规,为了生产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的建立起来几项生产管理制度,五月份贯彻了修车作业操作规程、检验制度、派工、领料、竣工验收等五项制度。并贯彻上级下达的厂规、考勤两项制度。工厂经过从新调整、整顿和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对修车产量、质量和成本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