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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章 基本建设

第一节 机构沿革



  一、军工生产时期的房屋建筑:1949年到1958年为军工生产时期。这个时期分为两个阶段,从1649年到1952年工厂的任务是随军修理汽车,无固定的不动产建筑,工厂使用的房屋全是临时的营房。1953年工厂在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大街定居以后有了固定厂房和职工住宅,但仍是部队根据工厂的需要分配给的营房。厂房建筑面积15,896 平方米。公用职工住宅八处,建筑面积11,541 平方米,其中只有一处是工厂定居后建成的,其余皆是部队分配的旧房。工厂未设基本建筑队伍,在行政管理科设专职房产管理员。下设木瓦工组,负担房屋维修任务,凡是工程量小的均由维修组施工,劳力不足,雇临时工。工程量大的施工任务则采取承包,由专业建筑单位施工。
  1958年4 月份沈阳军区后勤部将工厂移交给农垦部以后,工厂准备迁往黑龙江,改产农业机械制造。为了作好迁厂前的准备工作,于1958年12月19日工厂将不能移动的固定资产全部移让给右邻沈阳电缆厂使用,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5,896平方米,职工住宅八处,建筑面积11,541 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4,905平方米。烟囱5个,围墙895公尺,道路2公里,铁路专用线45公尺,浴池一座19平方米,其它不能移动的建筑物3座。这些建筑物共价值人民币306万元,全部移让给沈阳电缆厂。
  二、迁厂后的基本建设队伍:1959年春贺清仁厂长率先遣队来到黑龙江省虎饶县境内迎春,这里是农垦部长王震指定的建新厂的厂址。在原始草原上建厂,房屋建筑是先于一切的当务之急。在草原上建筑房屋,有利的方面是:在“白纸上绘画”,只要设计好,愿怎建就怎建。
  不利方面是:地处湿地,地下基础要深,不易排水。为了尽快施工,与近邻八五四农场联系,请他们支援。经过协商,他们派来四个工程连队的建筑队伍,瓦工力工由他们承担,木工、建筑材料供应、运输等工厂出人。根据边建设边生产的建厂方针和投资少见效快的原则,于1959年6 月份破土动工,到11月份封冻前停工。以半年的时间建成砖木结构厂房两栋,全木结构简易厂房一栋,木结构简易职工食堂一栋,全木结构物资仓库两栋。建成土木结构简易职工住宅53栋,并建成可容纳400 名单身职工木结构简易宿舍。这些木结构房屋在当时来说,建筑时间短,投资比砖木结构要少,虽然简陋,但解决了当务之急,为1960年按计划进度投产作好准备工作。在这批简易房屋建筑过程中,除八五四农场支援外,本厂职工也付出很大的劳动。早上班,晚下班,节假日不休息,供料、运输、脱坯、合泥全是工厂职工包下来。职工和家属人人参加基本建设劳动1960年八五四农场工程队撤出。1961年牡丹江农垦局工程团派建筑队与厂的建筑工人合在一起,成立了607 工区。设专业办公室。工程团派来党委书记纪满华,工厂派去主任苗俊田,办公室配技术员王海宽,施工员王XX,会计王权明,出纳詹怀初,统计宋修竹。下设四个施工队,一队队长杜三保,二队队长王宝玉,三队队长张维刚,四队队长付朝阳。本年建筑的房屋转入正规,开始建筑砖木水泥结构的建筑。施工的有办公楼,职工大食堂(后改为俱乐部)、锅炉房、变电所等急需的房屋。1962年607 工区撤销。工厂成立了基建队,杜三宝任基建队长,宋文辉任指导员,张维刚任付队长,下设木工、瓦工、力工等10个班。各班的人员除木工多数是老工人外,瓦工、力工大部分是由新入厂的山东支边青年组成。从1962年新组成基建队以后,建筑任务主要是建筑职工家属住宅和生活服务等用房,到1966年共建成砖木结构职工家属住宅71栋,医院、学校、商店等用房相继建成。
  1966年基建队撤销。基建队长杜三宝,指导员孙洪珍,木瓦工等139 人,完整的基建队一次调给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七星农场,基建队撤销后,厂内小型建筑由行政管理科负责施工。由于基本建设需要,于1967年基本建设队伍又组织起来。队长郭文经、付队长张维刚,指导员王龙德。下设木瓦两个班组,木工组长田长新,瓦工组长付春生。本年建起来12栋职工宿舍。1972年孟晋喜调入任指导员。1974年厂设基建科,郭文经任科长兼基建队队长,付队长腾学奎、张奎芝,指导员王龙德,计划员张志良,技术员杨彬,瓦工组长付春生。1975年曹会良调入任基建队长。1981年郭文经调出,曹会良任科长。1984年李玉山调入任队长,姜永校任付队长,卜凤任云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