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沿革及设置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体制沿革及设置
黎明是一天的起点,翻开书的第一页,是这本书的起点。1949年2月接收国民党联勤总部三○七汽车厂,组建改编为我军第四野战军特种兵后勤部汽车修理厂,是我厂的起点。
工厂组建部队只派一名厂长三名政工干部,组织机构仍保持原来建制,三股二室,当时财务管理部门是会计室,主任崔永维,室内只设置1名会计,1名出纳。实行供给制,不计成本,经费实报实销。4月份工厂随四野大军绕陇海路南下武汉,参加解放华中南。
1950年春随大军凯旋北上哈尔滨,会计室撤销,财务经费统一归后勤部门总务股管理。变动的原因,南下时工厂都是薪金制职工,北上后工厂扩大为3个连,一连薪金制,二连供给制现役,修炮。兵光学仪器,三连也是现役修汽车和制配。工厂隶属关系归属东北军区炮兵后勤部,按照部队司政后,财务属后勤,工厂现役占三分之二,经费、被服、粮秣、军械等供给归口管理,当时工厂管后勤的股长程生旺和吴海林都是营级干部,和厂长同级。
1951年迁本溪,工厂准备试行成本计算,10月份成立计财股,股长郭吉敏,从地方招聘的成本会计朱慰平,从部队会计干校分配三名学员。股内设财务组,组长吉庆霄,计划组组长莫灿,检验组组长王家林。全厂经费部分仍归总务股管理。
原三厂1952年6月成立,是由东北军区各机关单位的6个小工厂合并组成的,财务管理部门是会计股,股长李殿芳。
1953年11月三、四两厂于沈阳合并,12月份任命李殿芳为会计股长。
1954年12月我厂由原来三类厂升格为二类厂,属中型企业股改为科,会计股改为会计科。并从1955年工厂实行经济核算制,开展工厂、车间两级核算。
根据东北军区后勤车管部“关于汽车修配厂管理部门分工职责”的文件总则中指出:工厂管理组织的基本原则,不是直线制和职能制,而是采取混合制,又算生产区域制。并根据组织机构编制表,各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呈报本部批准后执行。
按我厂制定的实施细则,会计科设置四个部分:甲、审计部分,工作职责规定11项。乙、财务会计部分,工作职责规定10项。丙、成本计算部分,工作职责规定11项。丁、材料会计部分,工作职责规定5项。
但会计科当时和后来都未设审计部分,是工作缺口。而设置材料会计是重复和多余(当时供应科也设有材料会计)。
1958年工厂移交农垦部,会计科长李善继取消两级核算,实行工厂一级核算,车间成本会计大部外调,少数改行。
1959年工厂迁迎春后,11月份任命刘嗣忠为会计科付科长。科里设置财务、成本两部分,实行工厂一级核算。
1961年管理机构体制调整,计划科业务并入会计科,会计科因而改为计财科,科长俞俊茜,付科长刘嗣忠。
1963年科长俞俊茜外调,刘嗣忠任科长。十年动乱期间1968年 9月以科长刘嗣忠为首的财会人员大批下放,科里只留四人,陈云峰为组长参加第一线生产指挥部。
1970年兵团组建财务工作在后勤处。1972年恢复科室,陈云峰任科长,韩维臣、于丽峰任付科长。
1982年计划、财务分开,财务科科长韩维臣,付科长于丽峰。
1984年财务科长韩维臣,高晓英为付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