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储备资金的运用和管理 储备资金是物资储备的货币表现,属于定额流动资金范畴。对储备资金的管理控制方法,我厂采取分工负责,归口把关,由财务部门统一控制。
储备资金是经济核算内容之一,实行业务核算。通过核算来提高利用率,合理使用资金,缩短周期,减少积压浪费,加速储备资金周转。1955年在沈阳开始实行经济核算,为提高储备资金业务核算水平,曾去华东三○一厂学习“材料余额核算法”,学习北京汽。车修理厂“关于处理积压物资,减少资金积压,加速资金周转等先进经验。对每日材料进出,月末余额,材料利用,资金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通过业务核算,及时掌握和控制资金运用,如1956年1—5月份,材料购入178千元,付出136千元,达到满足供应而又不超储积压。1956年末库存593千元,占总产值的24.6%, 1957年末库存432千元,占总产值的23,5%,比上年同期降低1.1%。 1957年元月份耗用物资297千元,12月份耗用114千元,产值相似,期末比期初降低60%。1957年库存物资,年初554.5千元,年末444.8千元,库存降低19.8%。利用旧料28千元,处理废料收入17千元。
对材料发放监督很严,出现问题能及时发现,如拆车分解过程,丢失嘎斯51和美吉普方向盘各一只,五音喇叭两个,共损失价值一百多元;制配车间打坏硬度计一只,直辖段打坏偏心轴活塞一只。仓库在材料领发时能细心查觉,及时追查,马前诸葛是管理的好方法,马后炮是利害的一着棋。因为上述损失的零件是待料的关键件,保管员对领料监督也要查个水落石出,充分体现出层层把关的作用。
军工生产时期历年储备资金占用
单位:千元
1953年11月两厂合并,物资移交时,原三厂为70万元,原四厂为49万元,共计119万元。移交合并时是东北币,119万是折合为人民币。当时是供给制实报实销,由于试点和推行成本计算,上级供料时不价拨,领料回厂后按总后规定的材料价格标准,由材料会计计价入帐,以便计算材料成本。
1958年工厂移交农垦部时,移交材料43.9万元。迁厂迎春时19 60年物资储备资金占用额为260.4万元,比1958年移交时增加五倍多。这是因为制造业与修理业不同,地理环境变化,采购困难,周转期长,物资历年超储。资金占用1971年最低,占总产值的44.3%。 1981年最高,占总产值的81.5%。利用率1977年较高,利用率为 190%,周转期为180天。1961年最差,利用率35.7%,周转期长达 1,000天。万元产值原材料1961和1962两年耗用最少,万元产值平均消耗2吨。1969年消耗最多,万元产值平均消耗原材料主要材料 6吨。
从1983年开始由于产品改变,主要产品是5吨和7吨拖车及金属粮储设备,由配件生产转为成台整机制造,钢材耗量比重大,1983年耗用率为72%,1984年升到85%。
物资盘点和清理积压。我厂物资盘点制度的建立是从1953年开始的,根据国务院1953年颁发的“物资盘点规定”,年终完了对物资必须进行盘点,通过盘点达到三个目的:1、保证年度决算的正确性;2、做到心中有数,充分动员和挖掘企业内部物资潜力;3、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每年除正常进行年终盘点外,并根据工厂隶属关系变化和上级文件指示,从1953年到1984年先后共彻底清查九次:
第一次是1953年10月,总后文件指示各军事工厂普遍进行“清产核资”,对全厂物资进行一次彻底清查。通过清查为工厂合并打下了基础,成为两厂合并移交的依据,原三厂占用储备资金70万元,原四厂49万元,两厂于11月合并时共占用119万元。
第二次是1955年取消供给制,改为经济核算制,第一季度各军事工厂普遍进行“清产核资”。组成清查办公室,从元月10日开始对帐内和帐外物资进行彻底复查和鉴定。按总后对汽车零件鉴定分为四级:一级是新品,二级是旧品堪用件,三级旧品为堪修件,四级为无利用价值的报废件,要求严格按标准分级鉴定,防止本位主义留后手。
清理作价,新品按“1954年器材统一单价”作价入帐,二级品按新品40%作价入帐,三级品入帐只记数量,不作价,四级品报废的不入帐。对无价格的个别器材,可按市场现行价格或随行就市估价入帐。
在清查过程中,车管部派工作组不定期检查指导。对战备和营建材料清点后另行造册。对积压、呆滞器材,单独造册上报。留用超储物资,列为超定额材料“借款”处理。暂时不能上交的积压、呆滞物资转“代保管物资”。
我厂各种物资经清点作价共95万元,储备资金当时按年度生产任务核定为71万元,当时上交24万元。4月份工厂进行整顿准备工作,5月1日正式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
第三次是1956年元月根据总后通知,结合1955年终物资盘点,进一步彻底清查鉴定,对呆滞物资进行上交或内部调剂,加速资金周转。
第四次是1958年工厂奉命移交农垦部,规定从第一季度开始清理全厂财产,生产做收尾工作,物资进行彻底清点,移交的和不移交的分别造册,移交清册统一到4月30日,自5月1日起正式移交农垦部。
第五次是1960年9月,根据省、地委和局文件通知,局、县财贸会议精神,开展“三清一促一压”。对国家统配部管物资,要做到二实、三无、四合理。二实是在库、在途数实。三无是无残损变质,无积压呆滞,无擅自赊销。四合理是进货、库存、物资分类、资金使用合理。我厂对质次价高、超储超定、残缺损变的物资,通过彻底清理鉴定,列表上报。互相调剂做到物尽其用,基本都转 “代管物资”
第六次是1963年,物资储备1960年260万元,已经超储超定,1961年不但未减,反而增加到306万,其中工具一项就占60万元。严重超储超定,资金周转不灵,储备资金周转一次需425天,经部同意对物资彻底清查鉴定,超储物资转“代管物资”,工厂生产需动用时,要通过转帐手续,严格注意混淆。经清查处理后1964年下降到193万元,周转期300天,比1963年减少125天。
第七次是1969年10月兵团组建,由于隶属关系转变,例行清点移交,对物资进行一次大清查,造册上报。统配部管物资由省农机局供应。
第八次是1977年兵团撤销,工厂又恢复总局领导,照例移交清点。
第九次是1979年11月,十年动乱结束,为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按照省“清产核资办公室”下达的文件指示:“在经过十年动乱,各企业厂矿在经济上普遍遭到破坏,对资金必须实行全面清查整顿,做到家底清,帐物相符,对物资积压损变,进行处理”。通过清查,我厂处理物资损失共35项,价值13.8万元,其中包括锈腐、老化、龟裂和材质低劣不堪使用物资。固定资产清理报废53.2万元。1979年共报废损失72万元。
我厂自迁入垦区以来,生产的产品历年品种不定型,边生产边调整,年度任务只能落实产值计划,无法落实品种计划。这样势必造成供需脱节,物资超储,资金超定。如1973年上半年储备资金占用280万元,超储66%。
统配物资订货不易,天遥地远进货更难。历年产品不定型,是由于垦区需求变化,今天有的物资暂用不上,哪天又变成急用,变化莫测,难以予料。因此,每次对所谓积压物资处理上交,工厂左右为难,对准备处理的物资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物资清查规定,凡上交物资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上交单位负担。工厂积压物资处理方法,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为代管物资,减少超储。呆滞物资采取上交,克服浪费。
历年储备资金占用及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