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产品销售途径及地点

第二节 产品销售途径及地点



  军工生产汽车修理时期,主要是为我军机械化建设服务,生产任务来源于部队送修车辆。根据总后规定,凡部队送修车辆自送、自取。
  根据我军之大,驻地之广,番号之多,送修车辆来自四面八方。主要区分为前方、后方、志愿军归国、营建和后方库存储备车辆。上级下达任务指标,是以军、师、独立团为送修单位。
  军工生产九年,为我军共完成各种车型折合标准大修5,684台。
  历年完成汽车修理台数如下表:
             历年完成标准大修汽车统计表



  1958年5月移交农垦部,开始为农垦事业发展和农垦机械化建设服务,生产由军用汽车修理转产农机配件和成台整机制造。1959年10月工厂从沈阳迁来迎春。
  八十年代以前,企业是生产型,计划是指令性,产销是执行“以需定产,包产包销”的原则,农垦部对我厂生产要求是品种多质量好,补充国家供应不足,解决全国各垦区对农机配件的急需。
  迁厂后1959年11月到1960年末,在边建厂边生产的情况下,共生产16项品种,完成农机配件520,259件,解决牡丹江,合江两垦区的急需。
  1961年生产19项品种148种规格521,450件产品,销售五个垦区,其中牡丹江农垦局占93.2%。
  1969年组建兵团后,开始生产整机,主要是三吨拖车和喷雾机两种产品。从1970—1980年十一年共生产三吨拖车3,504台,喷雾机452台,这两项产品主要销往兵团六个师。
  农机、汽车配件产品,分部管、省管,局管和外协件,销售又分内销和外销。销路广阔,构成庞大的销售网点,配件产品销往全国五个农垦厅、二十七个地区和黑龙江垦区九个供应站。
  随着经济改革,市场开放,商品竞争,配件产品用户越来越少,1981年开发了五吨三翻自卸拖车,至1984年四年共生产728台。1984年以来开始生产七吨拖车。
  从1970—1984年十五年共生产三种吨位拖车4,369台。
  从1982年到1985年,共生产了容量200吨、390吨、500吨、10 00吨、2400吨金属粮仓715座,总容量282,255吨,销往北京、河北、山西、山东、内蒙、浙江、江苏、青海、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十四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五十多个大中粮库。
  自1958年至1984年,为农垦事业发展和农垦机械化建设,二十六年来共生产各种配件4,201万件,制造成台整机5,344台。迁厂后1960年正式投产,一直是以生产配件为主,进入八十年代以来,不断调整产品结构,转为成台整机制造为主,按产值成台整机产品占80%以上。销售途径与地点越来越广阔。
  产品销售途径与地点如下表:
             农垦部管产品销售途径与地点(表一)



             农垦部管产品销售途径与地点表(二)



             农垦部管产品销售途径与地点表(二)



               省管产品销售途径与地点



               农场局管产品销售地点表



  注:局管产品是农机配件
                 外协件销售地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