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资调整与转正定级 一、1956年工资改革
我国的工资制度是五十年代学习苏联的工资制度逐步建立起来的,沈阳汽车修理厂的前身是几个小厂合并而成的,职工来自四面八方,有的来自部队的转业官兵,有的来自国营企业,有的来自小手工业者,还有的是来自农村。因此职工的工资参差不齐,高低悬殊,五花八门,大部份职工的工资不在等级线上。于1956年7 月份,工厂根据国家工资改革的统一文件,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工资改革办和沈阳市工资改革办的具体指导下,工厂进行了工资改革,成立工资改革委员会和办公室。举办干部训练班,职工学习技术标准等一整套准备工作后,进行考试定级。这是一项新的工作,前后进行了三个月,九月末结束,改革后职工的工资普遍提高,全厂716 名职工都增加了工资,平均增长16%。其中:工人平均增长 15.1%,管理人员平均增长16.5%,领导干部平均增长22.8%,政工人员平均增长28.8%,警卫、勤杂人员平均增长13%。从提高幅度上看政工人员与领导干部增长的比例最高,原因是干部队伍来自不同的行业,工资多数不在等级线上,这次改革对干部按中下标准职务工资执行,提高幅度仍超过职工。工资改革九月份结束,工资已补发完毕,但由于职工反映大,经党总支委员会决定,中层干部下调一级,已补发的工资分期扣回。有的车间主任工资基础低,改革后按职务工资补发的挺多,扣回部分一直到1962年调出仍未扣完。通过这次改革,工资中的弊病初步得到解决,同工不同酬,级职不符等矛盾减少了,50名工人工资偏低,这次改革有53名升两级,有13名升三级。在716名职工中,有170 名升级,有五名保留,其余全是套级。
二、1963年调整工资
1963年2 月3 日,农垦部计划局来电指示:工厂要根据部与黑龙江省下达调整工资文件的精神,进行调整工资。工厂从4 月份开始摸底,7 月份全面铺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考工,第二阶段评级。全厂工人950 名,参加考工的934 名,占工人总数98.32 %。由于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考工工作进行的很顺利。在考工过程中对技术工人加强技术理论教育和操作技能训练,对提高技术水平起了积极作用。根据对20个工种,565 分考试评卷,合格人数338人,占考试人数的59.82%,平均分数60.18 分。还对职工进行政治测验,参加人数807 人,及格781 人,占参加测验人数的98%。
第二阶段组织评级,经过上下,再上再下两次评比厂决定这次调整679 人的工资,增加工资总额20,814 元,占部、省下达工资指标26,009 元的80%。有20% 的指标未用。当时老职工们说,从沈阳19 56 年工资改革套级以后,八年工资未动过。来北大荒以后入厂的新职工反映说,我们来自四面八方,工资很低,基本上是一、二级工,日夜盼望着调整工资,增加收入,结果“指梅忘渴”了。最后工厂节约了20% 的工资指标上缴。
这次调整工资分为五类:一类是升级,在原工资的基础上上升一级,个别干部有升两级的,共升级309 人,其中工人258 人,干部51人,每人每月平均增加工资8.75元;二类是调整等级线。为了便于管理,解决同工不同酬的矛盾,将不在标准等级线内,20个标准,130 个级别,97人纳入到等级线内,调整后每人每月平均增加工资1.53元;三类是定级。原一级工,上升一级为定级,应定级工人270 人,实际定级256 人,占定级人数的94.7%,定级后每人每月平均增加工资5.56元;四类是转正。学徒工根据规定,分别不同工种的学徒期(有三年二年一年的),升为一级工为转正,有9 名徒工全都转正,转正后每人每月平均增加工资12.88 元;五类是调正低工资,上级文件规定,低于26元工资的职工,给予调整到适合技术水平的等级线内,应调的9 人,实调了8 人,调后每人每月平均增加工资7.08元。
除上述五类外,还调整了地区差别。由于职工们来之地区,不同,有执行4 类地区的,有执行5 、6 、7 类地区的,统一按规定调整到五类地区,共调整了224 人,调整后每人每月平均增加工资 1.36 元。
一九六三年职工普考成绩表
三、部份部队转业干部和科技人员调整工资
根据国务院和内务部、劳动部文件精神和总局几次工资会议的布置,从1963年调整工资到1966年,先后又调正了部份军队转业干部和科技人员的工资。
1963年12月7日,子弟学校校长戴长富由行政20级晋升为19级。教师袁洪慧行政21级升为20级。小学教师张淑兰由小教7级升为5级。
1963年12月16日职工商店主任转业干部杨锡荣,会计叶长大由行政21级升为20级。教师曲国平由中教10级升为中教9级。街道办事处干事芦慕农由行政22级升为21级。1964年1月16日纠正了四车间付主任申光工资计算上的错误,从本年元份起工资按85.50元发给。1965年2月16日技术员潘凤林定技术13级。医生马建中定为医务15级。技术员史民丁定为技术13级。
1966年3月1日,子弟学校教导主任王学耕等4名转业干部由行政20级升为19级。教师罗善成由行政21级升为20级。卫生所所长张金荣由医务11级,改为行政18级。武装部长任荣超等7名军队转业干部取消保留工资,军令补贴。1966年3月19日,技术员李玉文恢复技术11级。1966年3月29日,任荣超、李凡智由行政18级升为 17级。刘云山由行政19级升为18级。
四、1973年低等级工人调整工资
1973年国家计委、农林部(73)农林垦字第32号文件通知:工矿企业要根据国务院(71)90号文件精神进行调整工资。这次调整工资,只对部份工人和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适当的调整,而不是改革工资制度。调整范围是:实行工资制的全民企业、事业单位。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3级工。196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2级工。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1级工。工资等级相似的工作人员。
在调整范围内的工人和工作人员,一般都调高1级。调高1级增加工资在5元以上者,可按现行工资标准执行,调高1级增加工资不满5元者,可增加到5元发给。这次调资以后同级人员,也按调高一级人员的工资额发给(坐车),于1973年12月份根据文件精神进行低工资调正工作,成立了办公室,首先进行摸底,反复审核对参加工作时间,现在工资等级,何时调入何工种工作等。经过摸底、核实,初步确定全厂按文件规定符合调资人数为332人,以此作为低调基数,发给各单位讨论。经各基层单位详细对照讨论,提出补充意见后,经办公室再次核实,又增加符合条件应予调整的46名,共计—低调378名,其中调高土级的315名,土级调到2级的13名,2级调到3级的236名,3级调到4级的66名。调高两级的23名,土级调到3级的8名,2级调到4级的13名,3级调到5级的2名。纳入现岗位8名。自然增长(坐车)的32人。
一九七三年低工资调整统计表
五、1977年给40%的职工升级
1977年国务院以89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中规定: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逐步改善人民生活,调整一部份偏低工资的职工的工资。
这次调整的重点是: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增加哪些人的工资,要根据政治表观,劳动态度,贡献大小,技术高低,由群众评议,党委批准。调整的范围是:1971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以及同他们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企业干部和商业、服务业、文教、卫生、国家机关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提高一级工资。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工资低于33元的可增加到38元。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工资低于 43 元的,可增加到43元。符合上述原则规定的职工调整工资,一般按现行工资级差增加工资,但级差小于5 元的可增加到5 元,大于 7元的,只增加7 元。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中专毕业生也增加7 元。
根据上述原则,参照国家劳动局1977年9月3日(77)劳薪字 110号文件和10月26日劳薪字137号文件,黑龙江省人事局11月17日龙劳字(77)158号文件,11月25日龙农总(77)213号和215文件的具体规定,于1977年年底开始调整部份职工的工资工作,1978年 2月份结束,经三个月时间,分为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文件,组织班子。第二阶段摸底核算。第三阶段向各单位下达指标,发动群众评选。第四阶段呈报上级审核批示。第五级段总结收尾工作。调整的结果是全厂1,173人,调整596人,占职工总数的50.8 %,其中: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农工1级,调整到机械2级工的217人,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2级工,调整到3级的46人。在40%的指标里,2至7级工人升高1级的243人,科技人员升高 1级的22人,行政级人员升高土级的31人,按工资额增加工资的11人,保留工资的(升级不增加工资)12人。大中专毕业生定级的7人。缓调的7人。调整工资后,月增加工资额3,854.40元。
一九七七年职工调整工资表
六、1978年给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职工升级
国家劳动局(78)劳薪字79号和黑龙江省(78)220号文件通知,给成绩特别突出的职工升级。文件规定,要有领导,有重点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生产、工作成绩优异,贡献大,表现好,工资特别低的职工升级。调资人员控制在1978年11月底人数的2%。工厂根据文件规定,于1979月1月6日着手进行这项工作。按规定19 78年11月底的人数是1,227人,按2%应评选24名。厂向各单位下达了固定指标,凡50名以下职工的单位分配给一名指标,51到100名职工的单位分配给两名指标,余以此类推。全厂下达30名指标。经上下两次反复评选,从中选出24名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职工给予升级。其中行政级3人,工人级21人。
一九七八年给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职工升级表
注:在册人数是1979年元月份人数,调资2%基数是1978年11月底人数,故不一致。
七、1979年给40%的职工升级
国务院(79)251号文件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给40%的职工升级。文件规定以1979年10月底人数为基数。这次升级的范围是:对经营方法好,经济效果显著,对国家贡献大的单位,升级面应当大一些。对亏损单位指标要少些。亏损严重的企业应当暂缓升级,一年内扭转亏损有显著转变的可以补升。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徒工,转正后尚未定级的职工和参加工作时间短,计划内的临时工不应升级。企业计算升级面的人数中,将上述三类职工扣除,然后以此为基数。
这次升级的原则是:要真正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择优升级,反对平均主义。对生产好的工人,有研究成果的科技人员,教学好的大、中、小学的教师和保育人员,医疗好质量高的医生,服务质量好的服务员、售货员,工作好的干部等升级。具体考核的条件是;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为考核的依据。这次升级的职工一般升一级,表现好有重大贡献的可升两级,计算两个升级面,按现任工作的工资标准级差增加工资。级差小于5元的可增加到5元,升一级增加工资多于5元的,有附加工资的职工,多余部份冲销附加工资。
根据文件的规定于1980年2月20日开始调资工作。分准备、摸底测算、考核、评议、验收等五个阶段进行,用半年时间7月末结束。迎春机械厂是1978和1979年两年连续盈利的单位,被列为经营较好的企业,总局按41%的升级面分配给 577名指标。按工资标准划分:全厂通用机械工资标准的职工810人,升级475名,占58.7%;行政级工资标准的职工94人,升级53名,占56.4%;科技工资标准职工79人,升级49名,占62%;保留工资12 人,全都升级,不增加工资。1979年10月底升级基础人数995人,升级589名,占59.15%。以工资额计算,升级前基本工资额30,187.75元,升级后34,984.75元,冲销附加工资1,549.20元。按职务划分:工人总数669人,升级416名,占62.18%;干部总数182人,升级117名,占64.3%。 1972到1975年新定2级工83人,升级12名,占14.4%。学校升级面单独计算,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教师总人数49人,升级32名,占65.3%。
一九七一年以前参加工作人员升级表
一九七九年职工升级统计表
八、1981年给中小学教师职工和医疗单位部分职工增加工资
国务院(1981)144号文件通知,给中小学教师职工、医疗卫生单位部份职工调整工资。调整的范围: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工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等。医疗卫生包括全民所有制的各级各类医院、疗养院、门诊部、医务室、专科防治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等。
升级的对象是: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一般升一级,其中极少数教学、工作成绩显著,贡献大,教令长,工资偏低的也可以升两级。增加工资的办法是在现行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采用先补、后靠、再升级的办法。黑龙江省调整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2)9号文件具体规定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升两级要从黑龙江省实际出发,这次升两级应从贡献大、工令长、工资低的优秀骨干教职工中择优升级,以达到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之目的。
升级前的工资,小学教师二级以下、中学教师四级以下者,无论教令长短,这次可以升两级。1977年以来升过两级的人员,一般不再升两级,其中1977年以来曾被评为县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可以不受升过两级的限制。
根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文件的规定,于1982年3 月份开始,到 1983 年元月份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1982年3 月到5 月份调整升一级的文教、卫生人员。第二阶段是从1982年7 月—1983年元月调整升二级的人员。两次升级117 人,净增加工资额1,054.50元。平均人月增加工资额9.01元,比升级前增长18.78%。 其中:升一级的75人,净增加工资额469.00元,平均人月增加工资额6.25元,比升级前增长14.5%。升两级的42名,净增加工资额585.50元,平均人月增加工资额13.94 元,比升级前增长25.36%。 这次升级,中小教师升级率达百分之百,平均人月增长27.7%。
九、1983年普调工资
国务院(1983)65号文件,批转劳动人事部1983年企业调整工资和改革工资制度报告中指出:这次调整工资的原则:必须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调改结合的方针,把调整工资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同职工的劳动成果挂起钩来。这次调资,不论是1983年,还是1984年进行,都必须对起骨干作用的中年知识分子多增加一些工资。劳动人事部(1983年)365号文件规定;这次调整工资的范围是:1983年9月30日在册的职工中,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1971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长临工;上山下乡满五年原城镇知识青年,1979年1月1日以后分配到调资单位工作的。已按国发(1981)114号文件规定,升了一级的中年知识分子和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下部在这次调资中符合较多增加工资的,仍可列入再升一级的调整范围。黑龙江省关于贯彻执行劳动人事部365号文件,作了补充规定。
迎春机械厂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于1983年10月20日开始进行职工升级工作。先后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准备工作:首先成立了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升级委员会,下设职工升级、考核、考工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机关,后勤、车间各单位成立了职工升级领导小组。组织起来之后,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掌握政策,制定方案。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放在摸底、核实、宣传等工作上。
第二个阶段是考核,考工工作。对干部采用考核,首先作自我鉴定,群众补充,领导小组审核(付科级以上的干部由组织部审核)。工人采用考工,在考试之前交给应知应会复习材料,干什么,学什么,经过一段时间理论复习后,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分两方面进行,首先考试理论,也就是应知方面。其次是实际操作,也就是应会方面。对参加考试的工人要求是:现实生产什么,就考试什么,考试与生产紧密结合,完成的工件当场由技术员、检验员共同鉴定评分。全厂应参加考核、考工的职工1,023人,实际参加考核、考工970人,占95%,全部合格。这段工作的重点是放在学习提高上。干部通过学习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工人通过学习考试,提高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
第三阶段是升级审批阶段。各单位经过考核、考工评卷定分之后提出升级名册,领导小组讨论,支部批准上报。厂调资办掌握政策,严加把关,进行审核,最后由厂调资委员会批准,结果是:1983年9月30日在册人数1,347人,列入调整工资的职工1,023人,实际升级1,002人,按文件规定补差7人,共计1,009人,占列入调资总人数的98.6%。其中:通用机械标准的工人升级855人,科技人员升级43人,行政干部升级83人,商业、勤杂等级升级28人。列入调资范围内未升级的21人,占列入调资范围内总数的2.1%。未升级的原因是病假超过规定的2人,旷工超过规定的1人,违犯计划生育的5人,受留厂查看和正在拘留审查的4人,劳改释放回厂工作未满半年的2人,其它原因不符合升级条件的7人。
这次升级从工资额上看,升级前升级人员的基本工资总额51,7 23.37元,升级后基本工资额60,280.77元,平均增长16.5%。冲销附加工资有227人,冲销附加工资额607.90元。冲销保留工资的4人,冲销保留工资额27.40元。平均升级前人月基本工资50.93元,升级后59.36元。人月平均增加工资8.43元。这次升级月净增加基本工资总额7,88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