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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职工食堂管理

第四节 职工食堂管理



  职工食堂历来是生活管理的重点项目,办的好与否会直接影响职工情绪,对生产产生有利还是不利的影响。
  1949年南下武汉,成立两个食堂,薪全制职工和供给制军人各办一个食堂,实行大伙制。
  1950年北上哈尔滨,工厂是三个连队一个厂部,一连是薪金制职工食堂,二、三连和厂部各办一个供给制食堂。
  1951年工厂参加抗美援朝,二连赴朝,又恢复两个食堂,即薪金制和供给制各成立一个食堂,都实行大伙制。食堂制度军事化,大园桌,八人坐满开饭,就餐时不准大声喧哗,平时禁止饮酒。伙食按部队标准执行,超支不报,结余不上交。伙食帐目每月按时公布由战士委员会不定期检查帐目,充分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工友食堂制度与供给制食堂制度大体相同,伙委会由全体工友民主选举产生,伙食费每月10元,也必须按时公布帐目。伙食改善,是因地制宜,主付食做到多样化。在南方吃鱼多,北方吃肉多,豆油多。
  1953年两厂合并后,供给制干部一部分调回部队,一部分就地转业复员,全厂成立一个职工食堂,取消大伙制,实行饭票制,单身职工在食堂全日就餐,有家属的职工中午也在集体食堂就餐。有部份职工中午自带饭盒,工厂负责给热,保证职工吃热饭。在食堂就餐的职工,每餐饭莱多样化,清香可口,价格便宜,就餐方便,比吃大伙优越的多。
  职工食堂具有双重性,既是工厂管理的全民性,食堂炊事人员的工资、水电、折旧等费用和炊具全由工厂负担,又含有集体性,伙食经营实行经济核算,每月向就餐者公布伙食帐目,由单身职工选举伙委会,实行民主管理,群众监督。
  食堂卫生制度严格,要作到文明食堂,不准给就餐的职工吃变质的剩饭菜,餐具每天消毒,每天饭后清扫并以药物喷洒。铁西区卫生处不定期的到工厂食堂检查卫生。1956年沈后行政经济管理处和卫生处联合通知,规定炊事员、保育员每年春秋两季进行两次体检,炊事员患有疾病者立即调离。
  对少数民族职工,执行民族政策,给予特殊待遇,对夜班职工夜餐保证吃到热饭热菜,食堂工作也要面向生产,既为职工服务,又保证生产,为了搞好职工生活,经沈后财务部批准调给工厂一台中卡车,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运输。在食堂内设小卖部,也是为职工服务,便于职工在厂内就可买到烟酒茶等,经营不纳税,不计利润。
  1959年工厂迁来迎春后,成为一个小社会,生活上的事要管的多了,买菜要去迎春市场、密山和宝清甚至佳木斯、牡丹江,现吃现买来不及,多买存下放不住。开始大食堂是木板结构的,这段时间就餐人员多,最多达到900人。1961年新建大食堂落成,室内宽敞,设施齐全,做饭基本是机械化,有合面机、面条机、切菜机、绞肉机等。食堂内部有办公室、炊事人员休息室。
  1962年秋由于集体大食堂就餐人太多,物资又缺乏,伙食成本高,职工们吃不好有意见。经过研究,将大食堂化整为零,改为六个小食堂,即五个车间和机关各办一个,由各单位自行领导。当时认为这样可以减少生产管理和生活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结果分散还不如统一,不仅未减少矛盾,反而矛盾扩大,管理人员增加,伙食成本提高,各自为政,有的食堂管理人员弄虚作假。1963年分散的小食堂又恢复了统一领导的大食堂。初迁来迎春时粮食很困难,开始由八五四农场供应,有时吃含有大量赤霉菌的吐面,有时供应玉米棒,还得厂派人自己到地里去掰,去车自己拉。由于供不应求,部里指示,并经交涉,由虎林县供应。外地青年陆续结婚,本厂职工子女在家里就餐,到1981年在食堂就餐的减少到二十多人。1982年将大食堂撤销,少数就餐人员并入招待所食堂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