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第二节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1980年 2月重建纪律检查机构以来,在党委领导下,在党员中广泛的宣传《准则》,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组织大家对照准则,检查党风党纪情况,纠正把公款用于招待所客饭补贴不正之风和清理“三风”等,常委制定了自身必须遵守的“十要十不准”,对促进党风的好转,改善党同群众的关系起到了良好作用。每年都对党员进行一次集中训练,解决党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党委实行了抓党风责任制,在全厂基本形成了层层抓党风的大好局面。经过上述几年的努力,党员的政治素质普遍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得到恢复,党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经总局纪委组织的联合检查组检查确认我厂1982年为党风进一步好转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