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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划生育
第四节 计划生育
工厂设有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厂党委书记任主任,工会、共青团,宣传部,医院领导担任副主任,各单位领导任委员。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几年来,认真贯彻了上级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规定,工厂还制定了实施细则,规定有晚婚奖、晚育奖、人工流产补助、绝育手术补助、独生子女免收医药费等。对推动计划生育,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几年用于计划生育的资金表
人口自然增长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