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一编 建国前后垦区农场由供给制会计向企业会计转变(1947年——1952年)
第一章 初创时期的国营农场
第一节 概况
1947年,黑龙江省全境基本解放。土地改革运动也随着地方政权的建立而相继完成。没收原由伪满官僚、地主霸占的土地,收回原日本开拓团所开垦的土地,加上原有的大片荒原,为创办大型机械化农场,提供了土地资源。在中共中央“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号令下,为支援解放战争和探索创办大型机械农场的经验,机关、部队(除野战兵团)、学校和一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利用这些土地资源,试办了一批公营农场。这些农场大都因陋就简,缺乏设计规划,在管理上实行供给制,无系统的企业会计核算,无法考核盈亏。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于1949年3月5日召开第一次机械农场场长会议,总结1947年以来的建场经验教训,提出机械农场要实行成本核算,加强经营管理,逐步由供给制向企业化转变,并决定农林部设立“东北公营农场管理处”。东北公营农场管理处在进一步深入调查、总结经验、培养干部的基础上,领导国营机械农场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由供给制向企业化转轨的工作,使农场努力实现“减少损失浪费,提高产量,创造盈利”的目的。 1952年8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召开第一次国营农场工作会议时,转轨工作全面完成。
黑龙江省最早试办的国营农场是一批县营农场和企事业单位兼营的农场。齐齐哈尔市附近的卧牛吐农场和海伦县二农场均始建于1946年。1947—1949年形成建场高潮,原黑龙江省各县共建42处,松江省共建43处。这些农场大都规模较小,以畜力耕作为主。
省营农场始建于1947年。这年6月13日松江省主席冯仲云指示建设厅主任秘书李在人和农业科科长刘岑筹建“松江省第一农场”,当年在一面坡开荒93公顷。合江省于1948年筹建桦南农场(后与孟加岗农场合并为曙光农场)。原黑龙江省于1947年—1949年筹建花园、赵光(现红星农场)、萌芽乡师农场。嫩江省于 1948年筹建平阳农场(查哈阳农场前身),到1949年末共有省营农场6个。
东北行政委员会于1947年秋派周光亚筹建通北农场(现赵光农场);1949年秋,东北公营农场管理处先后筹.建鹤山、八一五农场;年末,又将密山县营农场扩建为永安机械农场。共为4个机械农场。
东北军区政治部荣军工作委员会,于1949年分别筹建了伊拉哈荣军农场和伏尔基河荣军农场;还有二龙山(青干一团)、孟家岗(解放三团)、香兰(解放二团),共建5场。
到1952年末,黑龙江地区已有大小国营农场141个(其中机械化国营农场35个),职工12114人,耕地面积为10.03万公顷,播种6.37万公顷,拥有拖拉机382台,联合收获机129台(其中自走式58台),运输汽车111辆。国有资产原值2 982万元(折新币,下同),净值2 158万元。 当年上交商品粮3.2万吨,商品率为52%。但由于种种原因,国营机械农场仍处于亏损状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