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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1958年财农两部颁布三项会计制度

第三章 “大跃进”年代的财会工作

第一节 1958年财农两部颁布三项会计制度


1956年农垦部成立。财政部、农垦部着手总结与完善前几年的农场会计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工作,于1958年1月以(58)垦财字第1号文下发,重新修改制定了《国营农场账户计划(草案)》、《国营农场会计报表格式和说明(草案)》、《国营农场统一成本计算规程(草案)》三项财会制度。
  一、国营农场账户计划(草案)
  《国营农场账户计划(草案)》,修订工作于1956年10月开始,1957年2月完成初稿,并召开座谈会对初稿进行研究,农垦部的苏联专家也提了意见。1957年5月拟定了第二稿,经农垦部举办的国营农场会计主任训练班全体师生广泛讨论,并进行修订;1957年11月最后定稿,报财政部审查同意,1958年1月下发并自同年1月 1日试行。
  账户计划(草案)包括:账户名称表、账户说明、账户主要对应关系表三个部分。
  在账户名称表内设一级账户19类59个、二级账户62个。此外,还规定了资产负债表外账户5个。
  账户计划(草案)规定各农场和主管机构对于账户名称表所规定的一级账户,均不得任意变更。如无相当的业务事项反映时可以不用。如因确属需要必须增设或合并一级账户时,应事先取得财政机关和主管部门同意。对于二级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外账户,可根据需要由主管机构自行设置,但须报财政和主管部门备案。
  1958年国营农场账户见下表。



  账户计划草案与1955年国营农场标准账户计划相比,扩大了账户计划的适用范围,包括国营农(牧)场基本业务、建设单位和附属工业企业。账户减少5类,一级账户减少15个。账户计划(草案)对每一账户说明该账户所核算的经济内容,该账户与其他账户的对照关系,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示的方法,说明主要账户对应关系。此外对账户编号也作调整,一级账户由原来四位数字编号改用两位数字,二级账户由六位数字改用三位数字编号。对账户名称也作了部分修改。
  二、《国营农场统一成本计算规程(草案)》
  (一)“1958年规程(草案)”的特点
  农垦部成立后,为适应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农场发展多种经营的需要,在 1953年“国营农(牧)场统一成本计算规程”的基础上对其作了必要的补充与修订,于1958年初颁发了《国营农场统一成本计算规程(草案)》。(以下简称“1958年规程(草案)”“1958年规程(草案)”共八条164款。总则主要说明修改意义和本规程的适应范围以及成本核算的任务。在成本核算任务中包括监督及反映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与效果;监督生产费用的支出,防止浪费;各部门工作成本和产品成本核算的结构和所核算的指标,必须与生产成本计划相适应;成本核算的程序必须与生产的程序相一致;必须反映生产成本全面情况,但对成本计算对象的选择上,又有取重点、舍一般,有舍有取。
  “1958年规程(草案)”与“原规程”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1.适应范围广泛。凡涉及地区性差异或经营类型不同的农场,规程只是作了原则规定,各主管机关可因地制宜作补充。对纯属于核算技术性的条文,作了较具体的规定与说明,以便于财会人员在实务中运用。
  2.内容更加精炼充实。对基建部门成本核算作了压缩与归纳,增加建筑安装工程核算,增设了“土地开垦”、“林木栽培”、“畜群组成”的核算项目。在“牲畜饲养”方面,增加了鹿、兔、蜂、鱼的核算内容,改“牲畜核算”为“动物饲养”。在工业性生产方面,原规定仅限于场内产品加工,“1958年规程(草案)”增加了制造业,并改“加工生产”为“工业生产”。
  3.在成本计算对象和时间、费用汇集和分摊等方面作了一些较具体的规定。对核算组织、核算程序以及账簿、凭证的设置等,都本着简化、便于编制报表的精神,作了原则规定。
  4.编附了如下四个参考资料:(1)各种作业工作量折合耕熟地的系数;(2)动物饲养部门核算群(组)的划分;(3)作物及作物组的划分;(4)作业项目的划分。
  (二)“1958年规程(草案)”与“原规程”不同之处
  在“1958年规程(草案)”中,各个生产部门(包括基建)的费用核算和成本计算、共同生产费和企业管理费核算方面的规定,与原规程有许多不同之处。
  1.植物栽培费用核算及成本计算。(1)“1958年规程(草案)”中,列举了“经常核算以作业为主”和“经常核算以作物或作物组为主”的两种核算形式,供各场选用。(2)植物栽培业核算的费用项目,由于不同类作物所发生各项费用比重及考核重点的不同,大田作物规定了12个费用项目,特种林7个费用项目,果树7个费用项目,温室、温床蔬菜9个费用项目。在作业核算和作物核算中,为了便于使用同一格式的账簿,规定了8个要素费用项目。费用还原问题,考虑到既能满足领导需要又不增加工作量,草案只规定了主要作物进行费用还原。(3)植物栽培业中几类不同费用的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如间种作物发生的费用,如果两种作物需分别计算成本时,其不可分割的费用,应按播种面积进行分摊;混种作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按混播作物的名称合并计算,复种作物费用要看各茬作物是否相同,如相同的应合并计算,不相同时应分别核算等等。
  2.动物饲养费用核算及成本计算。“1958年规程(草案)”规定将动物饲养的核算分为按动物畜别和动物的类别进行;在计算幼畜及育肥畜增重成本时,幼畜及育肥畜死亡后,其全部价值减去从死亡牲畜所获得的毛、皮价值外,均由该群幼畜及育肥畜负担;初孕乳牛在产犊后转群,后备母猪在产仔后经过选择认为可作基本畜时转群,幼羊应在初产羔后转群,初孕马在产驹年度的1月1日转群等。动物饲养的费用项目规定为7个。
  3.工业生产费用核算及成本计算基本不变。
  4.辅助生产费用核算及成本计算。“1958年规程(草案)”规定各辅助生产部门除对外服务的工作和供应的产品外,都不分摊全场性企业管理费用;互相供应与互相服务,年终不再调整计划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额,各辅助生产部门消耗的材料也不调整材料价格差异以避免各部门产生的循环调整。
  5.共同生产费和企业管理费核算。“1958年规程(草案)”规定按费用支出的性质划分,“植物栽培”和“动物饲养”的共同生产费的费用项目各9个,管理费的费用项目分为行政管理费,一般管理费和非产性费用三大块共18个费用项目。还规定采用“直接工资总额比例法”分配共同生产费和企业管理费。
  6.基本建设费用核算及成本计算。“1958年规程(草案)”仍按财政部、建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国营企业基本建设投资及建筑安装工程的核算通则(草案)》执行。
  三、国营农场会计报表格式和说明(草案)
  会计报表格式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管理上的要求而每年有所变动。会计报表格式的变动不一定要与账户计划的变动相配合,因此,农垦部成立之后,便将账户计划与会计报表格式分开以单项制度颁发。
  会计报表格式说明中指出,在年度内变更隶属关系的农场,不论其隶属关系何时变更,其所编制的月份、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都应反映自年度开始时起的全部累积业务情况,表中的各项年初数及上年数均应照填。各主管部门和主管企业机构汇编时,对年度内划入的基层企业的年初数都应包括在汇编数字之内,对于年度内划出的基层企业的年初数都应划出,不得包括在汇编数字之内。
  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订补充格式或在原格式内增设所需指标,但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机关备查。
  新会计报表格式12种,原会计报表格式15种,比原来的减少三种。
  农垦部成立之后颁发的这三项会计制度,是在学习前苏联会计核算制度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更适合各垦区国营农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