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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场财务包干办法

第二节 建场财务包干办法


为了落实1958年中央提出国营农场实行“五边”建场方针,农场及主管部门要做到边积累、边扩大,农垦部提出了对农垦主管部门及农场实行建场财务包干办法。此间,牡丹江农垦局与合江农垦局是农垦部直属局,首先实行建场财务包干办法。
  一、牡丹江农垦局制定的《农(牧)场生产和基本建设投资实行定额包干制度(草案)》。
  牡丹江农垦局1958年制定了《农(牧)场生产和基本建设投资实行定额包干制度(草案)》其主要内容是:
  1.定额包干投资。生产方面的投资包干:(1)对农业生产的投资。根据已确定的生产任务,按任务项目分为麦类、大豆、水稻、其他杂谷、饲料作物、经济作物、造林等不同作物别和不同单位面积产量,按公顷核定投资定额,然后按播种面积算出全部资金额并划分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的比例包干给农场。(2)对畜牧业的生产投资。按牛、马、猪及鸡禽等不同畜群别实行按头或只核定投资定额,并按饲养总头(只)数计算出全部资金额,亦划分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的比例包干给农(牧)场。(3)副业生产(包括加工等)的投资,分为局投资部分及各农(牧)场自行确定部分。属于局批准的部分,为保证其副业生产的完成,依每种工副业生产产量分别核定储备和生产过程所需资金,核定包干定额。农场自行确定部分不予拨款,各场可自行安排。(4)实行定额包干投资制度后,农场除因扩大再生产可继续予以增加资金外,一般情况下不再增拨流动资金。
  2.关于财政拨款和银行信贷,“定额包干制度”规定:(1)农(牧)场实行定额包干办法后,生产基建资金在年初必须分别填报计划,并由局批准全年生产、基建投资包干总额。在年度中间为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资金运用上,生产、基建资金可以互相串用,但到年终时必须将两种资金恢复为专款专用的状态。(2)由于两种资金可以串用,便于生产、基建计划的完成,基建投资不通过基建银行拨款,但在人民银行需分别设立生产、基建两个结算户存款。(3)银行贷款方法因与对所属各场核定资金办法不同,应进一步与上级银行研究改进。贷款指标应由省行同意后,下达给各支行并对各农(牧)场办理放款手续。
  3.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主要规定:(1)为便于考核场内生产部门间的生产成果,合理计算成本,将农场内部部门产品按成本转账的规定改为按国家规定统购价转账。(2)将现行的按产品当年实销量(农产品)核算损益的方法改变为按产品当年生产量核算损益的方法。(3)为鼓励多开荒,将原开荒费用全部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改为只将耙荒地成本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
  4.利润分成和缴款。为促使农(牧)场逐年提高盈利额和扩大再生产,农场在完成计划利润时,可准由按计划利润额提留10%作为巩固扩大基金,用于生产、基建均可,其余90%上缴局,半数作为全局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半数作为灾害准备金;超计划利润额部分的50%留农场作为巩固与扩大基金,50%上缴局。
  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及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在年终前全部上缴作为固定资产更新的投资。
  二、合江农垦局制定的《国营农场实行财务包干的会计核算办法(草案)》
  合江农垦局所属农场除铁道兵农垦局交给的几个新建场外,其余农场都是省厅划给的老农场,会计工作基础比较好。1958年合江局成立,即遇到财务包干问题,为此制定了《国营农场实行财务包干的会计核算办法(草案)》。核算办法规定,局属各国营农牧场一律实行包干建场和包干生产的办法,原有的核算办法一律废止,实行生产基建综合核算,不再实行行业和部门分别核算,只在全场算收支大账,按收入项目算总收入,按费用要素算总支出,总收入减总支出为总盈亏。总收入包括农业生产收入、畜牧生产收入、工副业生产收入、对外服务收入等;总支出不分生产还是基建,不管上年还是当年或为下年的支出全纳入支出之中,年末从总支出中扣除在产品和未完基建工程固定成本或估价就是当年的总支出。其费用要素规定为以下16个项目: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基本折旧、种籽、肥料及农药、燃料、饲料、兽医生物药品、零件及修理用材料、工业原料、低值及易耗品、其他材料、外购幼畜、外付运费、农业税、其他费用、往年费用。
  在编制财务计划时,提出三种方法供各场选用:第一种方法,按各种支出定额分项计算;第二种方法,是以播种面积和开荒面积、在产品数量、牲畜头数等乘单位成本计算生产支出,基本建设按单位造价计算;第三种方法,首先计算出全部生产收入后,根据历年资料确定利润率、生产收入减利润等于生产支出。
  实行新办法后,对有些新的问题作了一些新的规定:(1)当年产品其销售部分按实际收入计算,自产自用产品和结转下年度的产品,按低于销售价格10%一20%计价,列为当年收入,以体现当年的生产成果。在产品(包括幼畜)按固定价格,未完基建工程按估价结转下年。(2)不提大修理基金,当年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列入当年生产支出,如当年大修理支出过大,可摊入下年一部分。(3)基本折旧改为按年计算,不论使用与否,均提折旧。在折旧期满后仍可使用时,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时,其未提部分列入当年成本。(4)低值及易耗品领出时,即一次摊销,如新建场摊销过大,可分两次摊入生产支出。(5)取消营业外支出和销售费用,发生时直接记入生产支出。(6)材料价格差异,采用计划价格者,年度中间不调差,年末终了一次调整生产支出各有关项目。
  实行新办法后,会计科目简化为15个,即:国家投资、积累资金、特种基金、银行贷款、固定资产、产品及材料、存款及现金、内部结算、外部结算、生产往来、生产支出、材料采购、预提及待摊费用、生产收入、损益。
  会计报表包括计划、统计、会计共11张。即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表、土地利用情况表、农作物生产表、牲畜及畜产品表、机具利用表、职工及工资表、加工工业生产表、基本建设表、财务收支表、资金来源及应收款表、总账余额表。为了满足最低需要,不久又增加在产品明细表、年度决算表、国家投资增减表、积累资金及特种资金增减表、固定资产调转明细表等5种报表。
  合江农垦局在会计核算上采取的算大收、大支、总盈亏,大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及以表代账的做法,在黑龙江垦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当时牡丹江农垦局、省农场管理厅所属各农(牧)场以及公安厅所属劳改农场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也都作了简化。其结果都是放松管理造成了混乱,产量低,成本高,经营无利。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于1958年8月22日制定下发了《基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包干方案》,中心内容是对农场不再拨给基建投资和流动资金,生产依靠积累;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由利润分成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解决。对新建场采用“投资包干,限期建成”的做法,由各场统一掌握自行安排包干使用,建场期间不上缴利润,留作扩大再生产资金。
  当时的财务包干办法,过高地估计了农场盈利水平,过低的估计了农场建设初期的困难,实际是“大跃进”的产物。牡丹江、合江两农垦局按财务包干办法进行管理和核算,生产基建不分,加上当时的瞎指挥风,基建铺的摊子很大,资金越来越紧,又遇到严重自然灾害,给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