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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省国营农场管理局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六节 省国营农场管理局的财务会计工作


一、国营农场管理局的财会机构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下属6个分局,78个农(牧)场。管理局、分局、农 (牧)场三级领导机关,分别设置计划财务机构。本着精兵简政的原则,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内部分六个组,即企业组、基建组、事业组、计划组、统计组、综合组。计划财务处负责全局计划、财务管理与经济核算工作,各分局计划财务科和各农(牧)场计划财务科的职责范围及业务分工与管理局计财处基本相应。分局计划财务科对农场计财务科是业务指导关系。
  管理局计财处的工作人员,多是在农垦计财战线上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能很好地为农垦事业的发展做贡献。计财处的成员有:宋广秀(处长)、尹履三(处长)、程竞(副处长)、刘治宇、陈广昌、王清云、孙继超、刘洪满、唐学渊、周锡纯、谷成志等。
  二、财会制度建设
  管理局所辖各农(牧)场,原属三个系统。一是原农垦厅所属的没有编入生产建设兵团的国营农场;二是公安厅所属的劳改农场;三是内蒙古呼盟和大兴安岭地区所属的农牧场。这些单位在经营管理与会计核算上各有特点。管理局为了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计划财务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农、财两部《国营农场会计科目(草案)》、《国营农场会计报表格式》、《国营农场成本核算试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由刘治宇执笔制定了《国营农(牧)场会计制度》,并以龙农发(73)276号文印发各分局、各农牧场、各企业单位,从1974年1月1日起试行。
  《国营农(牧)场会计制度》分八个部份,其主要内容是:(1)总则。主要论述财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说明“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国营管理局所属各农(牧)场。(2)记账方法。是采用“增减记账法”,但对试行“财产收付记账法”的单位,仍继续试行,没有完全统一记账方法。(3)会计科目。根据增减记账法的原理,按资金来源及收入和资金运用及支出两类设置会计科目。资金来源及收入类设18个会计科目,即:固定资金、固定资产折旧、流动资金、更新改造资金、企业基金、其他专用基金、上级拨入资金(基层核算单位专用)、银行借款、预提费用、应付外部款、应付内部款、应付工资、农业生产收入、林业生产收入、畜牧生产收入、工副业生产收入、水产生产收入、经营利润。资金运用及支出类设30个科目,即:固定资产、肥料及农药、燃料及润滑油、修理用零件、其他材料、低值工具用具、产畜及役畜、农业产品、林业产品、畜禽产品、工副业产品、水利产品、现金、银行存款、拨付所属单位资金(场部专用)、应收外部款、应收内部款、待摊费用、辅助生产、机械作业费、生产队经费、场部管理费、工资、政策性及社会性支出、利润分配。另设基本建设拨款、基本建设应付款、饲料、公共及福利事业经营、基本建设拨款限额、基本建设银行存款、基本建设材料和设备、基本建设支出、基本建设应收款九个备用科目。对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用增减记账法作了具体说明。(4)凭证账簿。一式“记账凭证”按两类科目增减记录业务内容,依此记入明细账。一式“记账凭证汇总表”,依此记入总账,比较简便适用”。(5)会计报表。各农(牧)场编报的报表有“总账余额月报表”、“生产费用执行情况季报”、“生产财务计划执行情况预计报告”、“年度生产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除基本情况表外共有14张报表,“预算缴拨款表”、“盈亏表”、“生产盈亏明细表”(分农业产品、林业产品、畜禽产品、渔业产品、工副业产品)。“生产费用表”、“农林业生产主要产品成本计算表”、“畜禽饲养成本计算表”、“工副业(水产)生产主要产品成本计算表”、“辅助生产(机械作业)费用表”、“间接费用明细表”、“流动资金表”、“固定资金表”、“专用基金表”、“在产品明细表”、“产畜及役畜明细表”。(6)成本核算。采用账内算成本的办法。实行场、队两级核算。生产队核算全部费用和产品成本,计算生产队盈亏。场部核算场部管理费并汇总计算全部费用和主要产品成本及盈亏。农业生产计算小麦、大豆、水稻等主要作物产品成本,其他作物分类或组计算成本;林业生产主要产品单项计算成本,其他综合计算成本;畜禽生产要求专业畜牧场和有条件的农场,根据生产管理的需要,进行分群计算成本,一般农场按畜禽别计算成本;工副业生产主要产品单独计算成本,一般产品合并计算成本;水产生产规模较大的单位主要产品单独计算成本,一般的可混合计算成本;机械作业和辅助生产部门要分别计算各项作业和劳务成本;生产队经费和场部管理费均按实际发生额,在报告期分配给各有关受益对象,本户结零。(7)群众核算。是以班组核算为主要形式,动员群众参加管理,本着干什么,管什么,算什么的原则,对各项作业完成的质量和消耗进行详实记录与综合分析。追求高效益,低耗费,将结果定期公布。(8)经济活动分析。要求各独立核算的企业和基层单位,建立有领导、群众和专业人员参加的经济活动分析制度,结合生产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题或综合的经济活动分析。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成生产建设任务。
  另外在“国营农(牧)场会计制度”中,还附录了分别以增减记账法和财产收付记账法,主要经济业务会计分录举例115项,从会计理论和应用上起到了统一和提高的作用。
  三、财会人员培训
  为了适应会计核算的需要,管理局责成计划财务处组织开办会计训练班,由宋广秀处长任训练班主任,杨秀峰、刘治宇等人主讲,马连山、李祥禹担任辅导,所讲授的内容主要是会计原理、国营农场专业会计、财经制度、财务管理和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知识。1972年11月开始,每期3个月,培训110多人,训练对象多数是在知识青年中选用的会计,这些青年工作热情很高,但会计业务知识很少,难以胜任工作,急待学习提高。也有一小部份是从知青中选拔,直接进校培训的,他们了解 生产过程,对经营管理也比较熟悉,学了会计专业后,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进入角色,从事工作。到1974年年底共培训会计450多人。1975年春在呼盟分局牙克石牧场办一期200人的会计训练班,提高在职会计业务素质,培训业务骨干,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学习的内容以《国营农(牧)场会计制度》和《国营农(牧)场会计核算试用教材》为主,同时也学习技术经济方面的知识。
  1972年省农场管理局在原阿城畜牧场基础上,成立黑龙江省农业技术学校,设立会统专业,自1974年始招生,至1978年共由各场推荐工农兵学员入校学习。共办5期,毕业学员350余人。马秀岩、刘治宇为学科主任。
  通过办会计训练班,解决了会计人员来源断线问题,充实、提高了财会队伍,比较好地适应了会计工作的需要,为农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国营农场管理局干部学校,配合管局计划财务处贯彻落实《国营农(牧)场会计制度》,由杨秀峰主笔编写了《国营农(牧)场会计核算试用教材》,这部教材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应用性很强。此教材由计财处印制成铅字本,在各短训班中广泛应用。共写了十章。第一章绪论,重点阐明会计核算的概念、对象和组织。在会计核算组织中,突出讲了组织原则、核算体制、机构人员、职责权限与制度建设。第二章国营农场会计基础知识,结合会计实际务业,讲述了国营农(牧)场的资金构成及来源、账户设置和复式记账、增减记账法、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会计凭证及其传递程序等。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核算。第四章材料的核算。第五章工资的核算。第六章生产成本核算,较全面系统的讲了生产成本核算的任务和要求;生产费用和产品成本的概念;辅助生产的核算;机械作业的核算;管理费用的核算;农业生产的成本核算;林业生产的成本核算;畜禽业生产的成本核算;工副业生产的成本核算;水产业生产的成本核算等十个方面的内容。第七章产成品、生产收入及财务成果的核算,产成品及生产收入的核算;销售费用、税金、非生产支出的核算;政策性及社会性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的核算。财务成果核算中,体现了农场办社会事业,承担政策性和社会性支出的特点。第八章货币资金、结算和银行贷款的核算。第九章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用基金的核算。第十章清查财产和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