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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1982年总局印发财务制度资料

第三节 1982年总局印发财务制度资料


一、总局1982年财会制度的出台
  1982年10月,总局召开了财务会计工作大会。在筹备这次会议期间,总局财务处组织了部分财会人员,经过几个月系统的调查研究和反复讨论修改,拟定了一套财会制度,编号分册装订,作为财务系统资料。其中:财务资料之一《农垦企业财务制度汇编》,财务资料之三《国营农牧场农牧生产队财务管理及基本业务核算》,财务资料之四《农垦企业收费和开支标准》,另编印一册《国营农场财务管理基本知识》教材作为财务资料之二。这些资料经陈晏审批后于1982年10月印出。财务资料之一、三、四属于制度资料。财务资料之一和之四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修改总局1979年的财务制度汇编的基础上形成的。财务资料之三是在总结友谊农场等基层生产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验的基础上新制定的,由友谊农场冯砚清具体主办。在总局财务会计工作会议上对这些财务制度又进行充分讨论,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会后总局财务处又组织修改,正式下发,规定这套财务制度资料从 1983年1月1日起执行。财务资料之一《农垦企业财务制度汇编》,编入总局颁发的财务制度有:总局农(牧)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总局财务包干及包干资金管理的具体规定,总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局农(牧)企业成本计算办法,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档案管理,经济活动分析与财务检查,生产财务计划表,月份季度会计报表,生产财务预计报表,生产财务决算报表及其编制说明,最后一个附件:固定资产目录。财务资料之三《国营农牧场农牧生产队财务管理及基本业务核算》分为17章200条款,对生产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作了详细规定。财务资料之四《农垦企业收费和开支标准》,编入总局财务范围内的各项收费和开支标准的具体规定,共47大项,数百条款,较为详细。
  1982年总局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下列背景:
  一是在1982年9月份召开的党的十二大会议上确定了经济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任务。各行各业都要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无疑,财会工作和财会制度都要适应和跟上这一新形势的要求,必须从指导思想上和具体方法上为实现这个战略性的转变服好务。
  二是国务院于1982年8月5日以国发[1982]105号文件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报告》。财政部的报告提出9条意见,其中多条意见涉及财务会计制度的问题,强调了建立和健全经济核算的基础工作和财会制度。财政部又于1982年8月召开了全国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工作会议,提出加强财会工作的问题。
  三是财政部、原农牧渔业部于1981年8月在佳木斯召开全国农垦财务工作会议,提出加强资金管理等若干规定。农牧渔业部于1982年8月24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垦企业财务工作座谈会,会议形成了《关于加强国营农场生产队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分10个部分45条,对生产队的财务管理作出较全面、具体的规定。
  四是垦区的改革在深化。1981年前几年垦区普遍实行的是以基本工资加奖励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从1982年起,垦区普遍推行了以浮动工资、联利计酬和专业承包、分业核算、联产联利计酬为主要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经济改革必然促使和推动财务制度的改革,财务制度应积极体现改革的成果。当时,不少农场提出核算办法的改革,如友谊农场的专业承包核算。还有嫩江农场管理局由朱崇明、刘东治等同志总结富裕农场的经验,制定了《班组“定、包、奖”生产责任制核算办法 (试行草案)》,于1981年3月28日以嫩局发(1981)25号文件下发了这个办法,从改革生产队现行账内算成本、核算体制、会计科目、账簿设置、核算程序、统计记录、成本核算、盈亏计算、若干有关问题的处理等十个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二、总局1982年财务制度资料的内容特点
  (一)财务资料之一的主要制度的内容特点
  1.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共分15章62条,比1979年财务管理办法修改增加的内容较多,主要有:(1)提出了专业承包核算和分业核算。专业承包核算主要是生产队一级的专业承包核算,同时还提出农牧场机关各职能部门应按业务分工,建立经济责任制。分业核算是将工业从副业中分出来,但汽车运输仍列副业;将农牧场的商业企业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单独核算,农副产品收购站归商业,实现的利润全部上交农牧场;农牧场的建筑安装企业也实行单独核算,但农牧场的商业和建安企业没有同农林牧副渔工各业一起排列,而是在计算利润总额之前,只列一笔盈亏数。(2)农牧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变价收入全部留给企业。固定资产采取有价调拨办法。(3)专用基金中增加“育林基金、土地管理费、煤矿维简基金、商业利润留成(以商养商)、国库券基金”等,包干结余资金中单列了“储备资金”。 (4)明确提出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三部分:一是由国家预算拨款;二是企业自筹资金;三是国内外贷款。修改了1979年制度“不得用银行贷款搞基建”的规定。(5)成本提出核算六业(农林牧副渔工)主要产品成本;提出逐步开展标准成本管理,各分场、生产队、工厂都要搞主要产品的标准成本。(6)利润按销售实现制计算,自产留用的种子、饲料、工业原料的年末未销售的库存粮豆、甜菜、羊毛、皮张产品视为销售,按国家收购价计算收入。利润计算公式规定为:
  销售产品利润=销售产品收入-销售产品生产成本+(-)上年产品差额+“五小”工业补贴收入+粮油倒挂补贴收入-销售费用-税金
  利润总额=销售产品利润+其它销售利润+(-)商业企业盈亏+(-)建安企业盈亏+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超额完成任务奖 (7)提出“要逐步建立在场长领导下的总会计师负责制”,以加强对财会工作的领导。(8)财务包干和包干结余资金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实行总局对管理局、管理局对农场的逐级包干,农(牧)场对生产队按包定奖责任制办法执行。包干结余资金首先提出30%留作储备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部分,必须纳入自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
  2.会计科目。共设63个,比1979年的会计科目增加14个科目。增加的有:种籽、饲料及兽药、工业生产、幼畜及育肥畜、库存证券、利润分配、基本建设往来、资金限额拨款、财政小额贷款、结算券发行,工业产品销售、其它销售、应付工资、应付税金等。另外,会计科目名称按销售实现制作了修改。会计科目名称见下表。



  3.成本计算办法修改增加的有: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单位,对各经济承包组可采用账外登记簿的核算方式。实行生产浮动工资的单位,平时扣发的浮动工资应视同已发工资进行分配,年终未返还的部分不再冲减已分配工资数,而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林业生产产品成本计算,对果树、苗圃、人工用材林的成本计算作了较多的补充,特别是对林业在产品和育林基金等问题作了新的规定。工业生产产品成本计算从副(工)业中分出单列一部分。
  4.会计报表共有20张,比1979年的会计报表增加4张,即工业产品销售盈亏表、工业成本表、辅助生产费用明细表、政策性社会性支出明细表、小型农田水利支出明细表。取消一张报表:副(工)业产品成本表。报表总体结构与1979年的会计报表基本相同,有部分报表项目按一、二级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
  (二)财务资料之三的主要内容特点
  总的名称叫《国营农牧生产队财务管理及基本业务核算》,是根据总局1982年修定的《农牧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农牧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等有关规定,总结几年来基层实践的经验,针对农牧生产队的特点,考虑到改革的情况而制定的。有总则、财务计划、会计科目设置及科目使用说明、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流动资金管理及核算、专用基金和专项拨款管理及核算、工资管理及核算、销售管理及核算、生产费用和成本管理及核算、营业外收支管理及核算、利润计算、基本建设管理及核算、其他财务管理、专业承包班组管理及核算、财务会计检查分析和报表、经济核算的组织领导及民主理财、附则共17章,并附:农牧生产队的主要经济业务分录举例。
  这本制度为32开本,有300页左右,章条形式,是一本较完整的基层财会规章制度;内容全面、详细、具体,按生产队会计业务实际设计,针对性、操作性强;如同教材一样,可用于培训。因此,可以说这是一本管理和核算相结合的教材性的制度。在这本制度中,“专业承包班组管理及核算”是一个创新。其中:对专业承包要求、形式、指标、合同、计酬兑现、核算等都作了规定。专业承包核算由生产队会计 (承包组多的可增设专职核算员)按承包核算组设置账目,采取账内核算承包组承包指标,账外核算成本。这种办法必须保证成本资料准确可靠,不得影响成本核算。另外,对专业承包组还可采取单设账外登记簿核算,生产队会计(核算员)在结算登记生产费用、成本、收入账的同时,要登记专业承包组的登记簿,经常与各专业承包组核对,定期公布专业承包组收支情况。年终决算时,将各专业承包组的收支结算清楚,承包结果与签订合同的内容进行比较,提交生产队领导审定,做为兑现年初规定政策的依据。
  三、对1982年总局印发的“财务资料”的基本评价
  第一,1982年总局颁发的财务制度编成的财务资料之一、三、四是总局1976年成立以来较系统、全面、详细、具体的财务规章制度。如果说,1978年和1979年总局两次印发的财务制度是具有恢复和统一性质的话,那么1982年总局印发的“财务资料”中的财务制度则具有健全和完善性质,也有一定的创新和发展。
  第二,初步为农工商综合经营财会制度构搭了框架,打了个基础。主要体现在提出分业核算,将工业从副业中分出来,商业纳入预算管理,建筑安装作为一业,进行单独核算。这样就基’本形成农(林牧副渔)工商建这几大业体的架势。
  第三,从垦区财务包干分期看,1981年到1985年的财务包干期是垦区第二阶段财务包干关键时期。按新的包干期的新情况,制定出新的财务包干办法,对上一轮包干办法进行较大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巩固财务包干体制。
  第四,制度对经济改革涉及的财务问题,如部门经济责任制、专业承包、浮动工资等管理与核算作了规定。制度中对固定资产实行有价调拨,折旧基金全部留给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等规定,体现了权责关系、平等交换和放权思想。
  第五,从历史的角度看,1982年颁发的财务制度囿于当时的情况,也有其局限性。主要是:改革开放、市场经济观念的指导思想不突出,传统集权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仍占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