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帮助垦区解决资金严重困难的国函[1987]11号文
第四节 帮助垦区解决资金严重困难的国函[1987]11号文
1985年10月,黑龙江省财政厅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召开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总局财务处副处长潘根深及吕维峰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中,潘根深汇报了农场总局资金困难问题大,自己无力解决。这一汇报,引起了财政厅领导的重视。会后,赵吉成厅长表示,农场总局反映的资金困难问题厅里要调查研究,向省里领导和部里汇报。
总局财务处潘根深的汇报称农场资金问题严重,是如实地反映了情况。到 1985年底,垦区固定资产原值33.25亿元,净值24.22亿元;自有流动资金11.58亿元,银行贷款12.6亿元;专用基金赤字3亿元(其中有更改基金结余20 197万元);财务包干赤字5.57亿元,全总局202个县团级企业,88个企业有包干结余7 204万元,114个企业包干赤字82 795万元,总局、管理局两级包干结余19 891万元,已全部借给企业参加生产周转。
垦区80年代中期,资金状况异常紧张,还表现在垦区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负担沉重。由于垦区多数农场地处边境、交通困难,从创建以来,生产建设、政权建设、社会建设是同步进行的。垦区不仅从事农业、工业、交通、商业、外贸和物资供应等生产经营活动,还自办科技、教育、卫生、文化、通讯,同时还承担了公检法、民政、人民武装、工商与物价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边防建设等政权建设和社会建设。以1985年为例,垦区自办公检法事业费开支1 000万元;中小学经费自行补助 1 500万元;医院、大中专学校经费不足,超支2 000多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工矿企业职工的口粮、煤炭倒挂3 259万元,其中管理局以上企事业职工的口粮、煤炭倒挂700万元;外系统驻在垦区的职工粮油倒挂167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7 032万元,全部挤入企业开支。自建自修自管公路,却向地方交养路费,每年支出近2 000万元。落实政策支出95万元(1979年—1985年共支出1 176.1万元)。综上所述共增加负担17 053万元。这还不包括抗灾抢险、民兵执勤、边防堤岸维修以及交地方政府环保费等。这种状况严重阻碍农垦经济的发展。
垦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灾害损失严重也造成资金紧张。由于垦区农业基础性建设比较薄弱,高产稳产田面积仅占耕地的10.1%,“六五”期间因旱、涝、虫、雹、风、冻害的影响,出现粮豆减产,其中以1981年和1985年的灾害影响最大。 1981年粮豆减产32亿斤,各方面的经济损失为8亿元,当年亏损3.91亿元;1985年粮豆减产15.7亿斤,各方面经济损失4.6亿元。
垦区资金异常紧张的局面,新华社《内部参考》也曾有过报导,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重视。1986年2月下旬,省委书记孙维本指定原财政厅长张洛甫、农场总局书记赵清景各带一名财务处长赴北京汇报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到京后分别向财、农两部进行了汇报。向财政部农财司郭静宁汇报后认为:提出的问题太大了,向司里汇报还要找部长汇报。
1986年8月,胡耀邦总书记在听取建三江管理局书记王振捷等工作汇报的二年后,建三江农场管理局领导写信向总书记汇报视察之后工作时,提出了两个具体问题:一个是体制问题;一个是经济困难问题。胡耀邦总书记批示给万里:“他们两大请求是否适当解决一个”。万里批给田纪云,田纪云批给农业部,农业部和省联合向国务院提出帮助黑龙江农垦解决困难的意见。
1986年8月,田纪云副总理、财政部迟海滨副部长来垦区视察。在哈尔滨花园邮宾馆,农场总局局长王强作了关于以家庭农场为主的经济改革和资金严重困难为主要内容的汇报。省委书记孙维本、省长侯捷等领导听取了汇报。汇报后田纪云副总理表示:“困难国家帮助你们解决,路你们自己走”。田纪云副总理一行听过汇报后,乘直升机经佳木斯市到建三江视察后离开垦区。
总局积极汇报,向中央领导认真反映情况,省政府、农业部、财政部也向国务院反映黑龙江垦区存在的资金严重困难的问题,国务院于1987年1月14日作出《关于解决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经济困难问题的批复》,即国函[1987]11号文。主要内容如下:
农场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2.2亿元亏损挂账,财政部除同意农场尚欠中央财政的6千万元借款免予归还外,剩余的1.6亿元,由财政部1986年一次性补贴4千万元,其余部分由省财政和企业负责解决。农场因自然灾害等困难影响偿还的贷款,可逾期不加息。
国函[1987]11号文,为垦区解决了重大经济困难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 [1987]11号国函,农场总局财务处确立了“认真核实,合理分配,多方考虑,结合实际,解决困难,充分调动农场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的指导思想,对国函[1987]11号文中所批复的各项问题,在省财政厅财政驻场组的指导与协助下,一一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