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三项会计工作管理的规定
第二节 三项会计工作管理的规定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对会计人员、会计机构以及会计基础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垦区具体情况,总局对会计工作证书、财务稽查员及财会达标升级工作都制定了一些规定。1988年4月总局制定《会计工作证书管理试行办法》(黑垦局发[1988]36号文)(以下简称“试行办法”),1988年10月总局制定《关于建立财务稽查员制度的规定》(黑垦局发[1988]108号文),1990年总局制定《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试行方案》。这些办法和规定,对加强会计工作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会计工作证书管理试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一支合格的财会队伍,加快财会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进程,1988年4月总局制定了黑垦局发[1988]36号《会计工作证书管理试行办法》。制定这一办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围绕会计基础工作,在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管理会计档案、办理会计交接等方面及其在各会计工作岗位上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经过考试、考核达到计分标准发给会计人员证书,没有取得证书的会计人员暂不能独立从事核算、检查、管理等方面会计工作,不能独立行使会计职权,只作为见习学员对待。各单位会计人员只能从各专业学校毕业生中解决,不能无标准、无学历任意选拨。取得证书的会计人员可以参加职务评聘的考试与考核,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会计人员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一经查实,发证部门有权直接吊销证书,并建议会计专业职务任免机关或聘任单位解除其专业职务。企业领导违反财经纪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会计人员也按规定处理或记录在案。
二、《建立财务稽查员制度的规定》的主要内容
为适应垦区经济改革的需要,增强各企业单位遵纪守法观念,严肃财经纪律,堵塞经济活动中的漏洞,同时为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素质,总局1988年10月决定在垦区建立财务稽查员制度,制定下发了黑垦局发[1988]108号文《建立财务稽查员制度的规定》。管理局、农场(工厂)设一名科级财务稽查员,编制在财务部门。稽查员任免应报上级财务部门同意,各级稽查员由总局发给工作证书。财务稽查员的任务是:监督检查本单位财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监督检查本单位财会人员按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监督执行《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考核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会计工作证书”年检;经常检查本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参与财务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查出严重违纪问题应及时转送监察部门处理。
财务稽查员有如下职权:有权调阅被检查单位和被考核人员经办的计划、决算、报表、账册、原始凭证和其它有关文件、案卷、资料,必要时可以影印复制;有权检查被检查单位的库存现金,实物及银行存款,并可到有关的现场调查;有权向案件涉及的单位调查和搜集有关资料;有权向案件涉及的人员提出询问,要求当面答复或写出书面材料;有权在“会计工作证”有关栏目中登记、吊销会计工作证书,向聘用单位提出解聘的建议。
对财务稽查人员本身要求:认真学习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法令制度、会计业务,热爱本职工作;紧密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实事求是,注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被检查单位和被检查人员的意见;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循私情,敢于同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作斗争,敢于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1989年7月,总局财务处在军事部教导队举办了财务稽查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各管理局、农(牧)场、工厂等单位准备担任稽查员工作的142人,培训班主要学习了《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国家的会计法规和总局的有关制度,对会计检查业务也进行了学习。学习期间就建立财务稽查员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进行了充分地讨论。会后,给参加学习的管理局及企业单位的合格人员颁发了“稽查员证书”。垦区的财务稽查员队伍就正式建立起来了。
三、《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试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1990年总局制定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试行方案》,是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和省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制定的。把工作目标分为会计工作者个人、基层核算单位和向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报表的企事业单位三个层次。1990年工作目标中要求,在 1990年至1994年的五年间,每年必须有20%的单位达标,有20%—30%的单位保持三级,3%—5%的单位保持二级,1%—2%的单位保持一级,升级单位数要不断增加。方案要求各单位在拟定达标升级条件时,要注重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注重执行财经法规,制止财经违纪现象发生;注重切实可行,客观、适中,执行中便于检查与考核。考核验收工作是保证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质量的关键,方案规定了翻阅会计档案、查资料、听汇报、开座谈会、查看现场的考核办法。要求各单位作好达标升级工作的准备,包括:配齐财务稽查员;广泛宣传、深入动员,作好规划;学习财会法规,建立会计管理新秩序;对会计人员双层管理;建立会计人员考评记录、建立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档案。方案对开展达标升级活动的方法、步骤、检查验收、达标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和工作规则也作了规定。
四、三项会计管理规定的作用
这三项制度的建立在财会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使会计基础工作得以加强,建立了会计自我约束机制。多年来会计基础工作状况(包括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办理会计交接、建立会计档案等各方面工作),在垦区各单位间差别很大,有些单位很不规范。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提出了规范和标准。颁发会计人员工作证书,就是会计人员依据“法规”操作的凭据,它约束会计人员按规则办理会计事务。会计人员执证操作,行使职责、职权,没有工作证书,不能上岗操作。而财务稽查员,专事检查会计人员是否按“规则”操作,是否按国家财政法规行使职责、职权。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了会计系统自我约束机制。同时,也增强各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法律意识,使财会工作纳入遵纪守法的轨道。财务稽查员管住会计人员,把住财务支出的关卡,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同时也是在垦区内建立较为完整、齐备的会计管理体系,把会计管理机构延伸到基层企业单位,也是建立新型会计管理运行机制的尝试。按着《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试行方案》,垦区在财会工作中开展的达标升级活动,到1992年又按国家要求不再进行了。但这段时间里夯实了财会工作基础,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到人,把开展达标升级活动与严肃财经纪律紧密结合等作法,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发挥了作用。
1997年10月总局根据修改了的《会计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会计证书管理办法》,制订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会计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对会计证的管理,并且规定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垦区会计人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