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表彰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财会工作者
第七节 表彰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财会工作者
在改革开放前,“左”的政治路线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环境下,尤其是“文革”中,财
会工作不被重视,财会人员往往成为政治运动的对象。广大财会工作者虽然默默地工作着,很
难在先进行列里榜上有名。改革开放以后,全党工作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财会工作引起了
各级各单位的重视,地位有了提高,财会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也多了起来。
财会系统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及先进财会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先”)的表彰,有财政部组织
表彰的全国“双先”,有农业部组织表彰的全国农业系统“双先”,有省财政厅组织表彰的全
省“双先”,有总局(也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表彰的垦区“双先”。垦区“双先”评选一般占
财会人员总数1.5%—2.0%,按组织评审的单位分配名额逐级推荐上报、逐级评选。而由各级
党委和行政组织每年评选的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则是按块块在不同专业的统一评选,财会
人员在每次评选中,也都占有一定名额。
一、改革开放后垦区受表彰的部级优秀财会人员
为了鼓励财会人员积极工作,维护财经法规,充分发挥他们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
益中的作用,农牧渔业部于1986年7月3日以[1986]农(财)字第15号文印发了《农牧渔业部部级
优秀财会人员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了从1986年开始,评选奖励优秀财会人员工作每三年进行
一次,对于事业非常突出,成绩特别显著的,随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按此办法,1988年总局经各管理局推荐,财务处讨论研究,报主管副局长张福如审定后,
上报部级优秀财会人员评定对象6人,他们是:宝泉岭农场管理局计财处姜洪忠、前进农场总
会计师邸长玉、八五三农场资金办公室副科长罗孝辅、九三农场管理局工业公司成本会计郑秉
之、铁力农场计财科长赵庆岩、迎春机械厂厂长助理韩维臣。经农牧渔业部部级优秀财会人员
评审委员会评议,同意上述6人为全国农牧渔业系统部级优秀财会人员,1988年5月31日至6月3
日,他们应邀出席农牧渔业部在京召开的“部级优秀财会人员双增双节座谈会”。农业部于1988
年4月8日以[1988]农(财)字第17号发出了《关于表彰1986年全国农牧渔业系统部级优秀财会人
员的通报》进行了表彰,优秀财会人员获得“全国农牧渔业系统优秀财会人员”字样的奖牌一
块。
二、绥滨农场财务科、格球山农场财务科被评为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
1990年7月4日省财政厅、省人事厅以黑财会字11990]第7号《关于做好全省先进财会工作
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财政部、人事部 [1990]财会字第12号
《关于做好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考评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调动广大
会计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的作用,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在
全国“双先”会议之后,召开全省先进财会工作者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会议。随这个通
知分给总局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名额一个。
这是建国以来首次对全国会计工作的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的表彰,引起垦区领导和财会人
员极大重视。按此通知精神,经财务处研究,并在1990年5月间召开的各管理局财务处长会议
上征求意见后,确定申报绥滨农场计财科为“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8月上旬,经主管副
局长魏克佳同意,上报以周长孝为代表的绥滨农场财务科作为总局推荐给黑龙江省的“全国先
进财会工作集体”候选单位。
绥滨农场作为全国农村经济改革试验区,在改革中,创造了不少经验。上报材料称:“该
场位于绥滨县境内,耕地50万亩,职工9 000人,年生产粮豆1亿斤。总产值4 011万元。在经
济体制改革中,把过去与产品经济相联系的传统观念,转变为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相联系的时
代观念,正确处理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关系,使财会工作适应大农场套小农场的新经济体
制,扭转了多年亏损局面,连续五年盈利582万元,消灭了专用基金和财务包干结余赤字。1989
年底专用基金结余481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比上年下降23%。其主要经验:深入进行财会改革,
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经济实力;成立资金办,实行资金有偿占用;推行“两费”自理政策,清理
往来账款,正确引导资金投向;全面开展财会达标升级活动,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会工
作水平,通过“四定”、“五抓”、“四结合”扎扎实实抓达标,1988年荣获宝泉岭垦区财会
管理达标先进单位,1990年上半年在抽查评比中又获第一名。”
经黑龙江省“财会双先”评委会进行联评后,将绥滨农场财务科报到了财政部,在1990年
11月份召开的全国会计工作双先表彰会上,受到了表彰。
1995年财政部又进行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工作,并由农业部分给
垦区推荐先进集体一个,总局推荐格球山农场财务科,后经逐级评审,格球山农场财务科受到
财政部表彰,被授予“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荣誉称号。
三、总局及省财政厅对“财会双先”的表彰
1982年10月7日至13日,总局在佳木斯市召开的总局财务工作会议上,对105个先进会计单
位和235名先进会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此后,为贯彻农牧渔业部关于评选奖励优秀财会人员
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的规定,于1988年7月5日由省财政厅和总局以黑垦局发[1988]64号文《关
于表彰省农垦优秀财会人员的通知》,对245名献身农垦事业,精心理财,成绩突出的优秀财
会人员由省财政厅和省农场总局给予表彰,并授予“省农垦优秀财会人员”称号,并在7月8日
至11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农垦财务工作会议”上宣布。
按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省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
知》精神,1990年总局在上报绥滨农场财务科为“全国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的同时,
还上报了“黑龙江省财会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候选名单及候选人。
他们是:饶河农场财务科、创业农场财务科、八五四农场财务科、肉联厂财务科、总局财务处;
先进个人有宝泉岭管理局财务处科长刘锁贵、八五三农场总会计师陈文春、牡丹江管理局财务
处长辛德仁、建设农场第七队会计徐宝忠、嫩江管理局财务处长段景田。在经过省“财会双先”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于1991年5月18日至20日召开的“黑龙江省会计工作会议暨全省先进
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分别被授予“省先进财会工作集体”、
“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荣誉称号。
1990年9月,农业部印发了《农业系统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财会工作者考评表彰办法
(试行)》。这一办法是对1986年《农牧渔业部部级优秀财会人员奖励暂行办法》的修改和补充,
将原定每3年表彰一次改为每5年评选表彰一次,开展对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的评选工作,并且在
入选条件中更突出了适应改革要求,锐意改革和参与经营决策,深入进行财会改革等方面内容。
总局在转发此办法时,决定将垦区财务战线荣誉称号统一为:“黑龙江垦区先进财会工作集体”、
“黑龙江垦区先进财会工作者”,简称“垦区财会双先”,并决定于1991年上半年召开垦区
“财会双先”表彰会。1991年5月28日,在总局召开的财务工作会议上,对20个先进财会工作集
体和245位先进财会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四、主管部门和基层企业对优秀财会人员的奖励
在财政部、农业部、财政厅、总局按财会工作系统对财会双先进行表彰奖励的同时,还有
许多优秀财会人员被称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各单位财务科、财务处
也有不少被评为年度的先进科、先进处等。例如,总局党委于 1992年决定给总局财务处记集
体二等功一次;1992年总局财务处朱崇明被评为 1990—1992年度总局劳动模范;1997年吕维
峰被评为省劳动模范;1997年总局财务处被评为“为基层服务、为垦区经济建设服务优秀单位”
和总局机关“双文明建设标兵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