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改革开放后垦区财会理论研究与财会专业教育第一节 垦区新时期财会理论研究1978年12月总局在五九七农场召开了财务科长会议,对财务科长进行考试,对财会人员的财会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有很大促进。1980年宁安农场财务科长短训班,使财会工作骨干人员更重视理论学习。1982年开始的会计师职称的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水平-的要求更为严格。客观条件和经济体制改革出现的新生事物,要求财会人员必须注意在经济理论上提高自己,在财会理论方面充实自己。财会文章的发表,则是检验财会理论学术水平的很好方法,这大大激励了财会工作者重视理论研究,重视发表著作。据不完全统计,各专业杂志发表垦区财会文章情况见下表。
为了普及财会知识,提高垦区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由垦区财会人员编写出版不少财会与经济方面的书籍,有的参与了国内有关财会类图书的编撰工作,完成了担负编写的任务。如1991年和1993年朱崇明作为副主编,参加候志刚任主编的《国营农场会计核算》、《农业企业会计》的编写工作;1993年朱崇明、朱丹旗、贺天元、孟海涛、谢时德、吕维峰、谭占龙等人参加葛家树、陈元燮任主编的《中国财会大辞典》编写工作;1994年朱崇明参加以于玉林为主编的《现代会计百科辞典》编写工作并任分主编。1980年至1997年垦区财会人员编写正式出版的财会书籍见下表。
1992年10月,总局财务处完成了《黑龙江垦区种植业生产亩成本动态演变及对策研究》的课题(编号HKK85—23—02),发表于《垦区经济研究文搞》1992年第 15—16期。,课题由财务处长、高级会计师朱崇明,省国营农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师李永清主持;财务处副处长吕维峰、傅连祯,科长贺天元、谭占龙参加,还有总局农业处、克山农场等有关人员参加。通过对4个农场管理局、10个国营农场、8个农业生产队的调查,透过在粮豆单产、总产提高的同时种植业生产成本以更快的速度增长,粮豆增产带来的经济效益大部分被增长的生产成本抵消的事实,揭示了农业成本变化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并就来自内部的经济因素和来自外部的经济影响分别提出对策。这一课题研究成果,对垦区成本管理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
改革开放后的十多年里,垦区经济结构在变化,经济在发展,生产力水平在提高,在财务会计领域新任务、新课题层出不穷。广大财会人员及各大、中专业学校财会教学人员,在紧张地从事实际工作及教学工作之余,进行了大量的经济理论与财会理论研究工作。这一时期的财会理论研究工作,具有下列特点:
第一,紧密结合改革实践,解决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垦区经济改革,从落实经济责任制开始,大力兴办家庭农场,场办工商企业实行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实行农业产业化,落实党的“十四大”提出的“两个转变”的要求,每一项改革无不涉及到财务会计工作。财务会计工作要适应改革的要求,就必须不断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研究较深入的是对家庭农场会计核算,成本计算,“两费自理”的研究,而且持续时间较长。
早在改革之初,1984年八一农垦大学农经系田良果就在《黑龙江财会》第3期上发表了《家庭农场大包干的会计核算问题》,根据“交够国家的、留足企业的,剩下是自己的”原则,设计了“大包干对纯收入一次分配法”、“大包干对纯收入分级累退分配法”,对如何进行家庭农场的会计核算也作了必要的设计。
为搞好家庭农场的经济预测,揭示兴办家庭农场的前景,北安局计财处李明光通过对龙镇农场商业放开经营的调查,场办商业实行购销结合、综合经营、定额上交、盈亏自负的办法,肯定了商业改革的成绩,为场办工商小企业的改革指出了路子。
兴办家庭农场后,家庭农场的利费收缴成为农场经济效益好坏的决定因素。但利费收缴中在认识上、制度上、做法上都存在一些问题。当时北安局计财处谢时德在《农场经济管理》1991年第1期发表了《关于家庭农场利费指标及分配政策的调整》。该文针对当时国营农场双层经济体制下如何处理国家、企业、职工家庭农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提出了家庭农场利费指标及确定收益分配的政策,是切实可行的,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被北安局纳入了1991年承包方案。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出版资料中心《农林企业管理》(F22)转载。嫩江局计财处段景田在《家庭农场利费税收缴问题初探》一文中,提出对利费收缴的意见,都是切实可行的,在实践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在事业财会方面则有总局财务处王秀岩在《农场经济管理》1989年第4期上发表《农垦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探讨》,对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必要性、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主要形式、作用和完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建议作了充分论述,文章结合总局事业的实际和总局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谈了自己的看法,该文针对性强,对垦区事业单位实行改革,进行企业化管理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该文被选入《中国农业发展文库》和《光辉的历程》大型文献中。还有农垦科学院邵九义《对科研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的探讨》一文,主张“仪器设备采用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并建议科研单位的仪器设备对社会开放,开展科研单位与科研、教学及生产单位之间的区域性协作,对仪器设备实行有偿使用。这一建议完全从事业单位财务改革的实际出发,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此文被收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会计师论文选》。
第二,紧密结合会计职能的转变,研究由单纯反映核算型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型转变的问题。
经济体制改革之后,财务会计工作也必须进行转轨变型的改革,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计划经济时期的会计工作,是执行上级决定,对上级报账,基层企业会计工作属于报账型的会计。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变高度集中的管理为分级管理,各企业有权在全国统一会计制度下,根据自己的特点组织会计核算,基层企业会计也要由单纯报账型,转变为经营管理型,从单纯的事后算账转向事前预测,参与决策和控制,建立以责权利有机结合的经济责任制会计。为探讨财会工作在理论上的和实际工作上的重点转移,垦区许多财会人员也发表了很好的观点。
友谊农场冯砚清在1984年《黑龙江财会》第1期中发表的《改革国营农业企业成本核算方法的探讨》一文,就是从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国营农场全面地推行多种形式经济责任制出发,为充分发挥成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而提出了实行标准成本核算制度的设想,并且倡导建立成本责任制度。总局财务处潘根深在1986年《农场经济管理》第6期发表《坚持改革,争取垦区财务资金状况迅速实现根本好转》一文,从垦区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农场要采取坚决态度,落实过硬措施,牢牢掌握企业经济活动主动权,实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促进会计工作向参与管理型转变。
1990年《农场经济管理》第4期发表总局财务处朱崇明的题为《积极推进国营农场财务管理现代化》的文章,对国营农场财务管理现代化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首先以传统财务工作偏重于事后算账的不足,提出了财务管理现代化必须与生产技术、管理技术同步发展的观点,认为财务管理现代化是花钱少、见效快,收益大的好事,并且认为国营农场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使农场财务管理现代化摆上日程。文章以翔实的资料,深透的说理,严谨的结构,说清了会计职能转变的深刻道理及其转变的方向性、紧迫性。文章发表后,在垦区产生很大影响。 1990年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第9—17搜集了此文。
第三,研究新制度,讲解新制度,在理论研究的氛围中,迅速贯彻执行新制度,完成了与国际会计的接轨。
建国后的传统会计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和国际惯例有许多相悖之处,不适应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大有建立财务会计新制度的必要。
1988年9月,依兰收获机厂姜海龄以《改革会计报表适应改革需要》为题,在新华出版社出版的企事业经营管理论文《开拓之路》发表,认为当时的“资金平衡表”与经济改革不相适应,不能反映改革后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把企业推向了市场,改革会计制度也就势在必行,文章提出废止“资金平衡表”,编制“资产负债表”,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向国际会计制度靠拢,与国际会计标准接轨。1992年7月至12月,财政部与农业部联合组成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小组,着手改革旧的制度,制定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总局财务处朱崇明、周康平参加。1993年2月,财政部纪克绳、汤星颐由北京来佳木斯组织编写《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讲解》,总局财务处朱崇明、吕维峰、周康平、谢时德参加了编写工作。1993年3月,谢时德赴京参加财政部组织《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讲解》一书的审编与总篡工作。1993年上半年,谢时德、周康平应财政部、农业部之邀,分别去北京与长沙在全国新制度培训班上讲课。在垦区贯彻新制度短训班上,财务处也在对《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新制度深入研究、探讨的基础上,向全垦区财会人员讲解新制度。在这一段时间里,结合新制度的学习与研究,对进入市场经济之后的会计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大大推进对于新制度的贯彻与执行,并发表较好文章。
总局财务处谢时德在1993年《财务与会计》、《中国农业会计》第6期分别发表了《谈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调账前农业企业应如何做好清核资金工作》和《农业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标志》。文章对农业企业如何核实资金、财产及财务历史遗留问题,调整账户,做好新旧制度衔接提出很有参考价值的观点,并对新会计制度实施后农业企业多种经营、分业核算的特殊行业确认营业收入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此外,八五七农场毕秀香在《农场经济管理》1993年第6期发表题为《国营农场贯彻新财会制度的探讨》一文。文章认为,新制度维护了投资各方的权益,使产权和利益关系更加明确,改革中应制定的资本保全和资金筹集政策,使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的原则得到了落实;同时对新制度规定的奖金直接进入成本,提出了8点在执行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九三管理局计财处李灵华在《黑龙江财会》1993年第8期上发表《“制度”与“条例”规定应统一》的文章,认为“两则”与新制度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财务管理上有不相同的提法,给会计工作出了难题,文章对不统一的几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些文章的发表,说明了垦区财会理论研究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四,涌现了一批注重理论研究的年轻财会人员。
改革开放的十多年中,财会理论研究气氛活跃,可以发表文章的刊物,可以发表观点的学术会议都很多。这些为广大财会人员从事财会理论与经济理论的研究创造了条件,从而出现了一批年轻的财会工作人员,他们在总结实际工作的经验的同时,与理论研究联系起来,形成了积极参与财会理论研究的好风气。如嫩江管理局计财处段景田几年来发表文章数十篇,其中有不少理论研究的佳作;建三江管理局孙道东、友谊农场翟永生、牡丹江管理局于国良、绥化管理局张卫国、总局财务处文边强等都发表了不少有见地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