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第三章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第一节 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保护支持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性措施,是国家对国土资源合理开发配置的一项系统工程。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增加农业投入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的优惠政策,设立了专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贷款。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资金,主要来自各级财政征集的农业发展基金。国家征收的土地增值税收入和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棉油肉糖等主要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以市场为导向搞活多种经营,发展龙头项目带动农产品的系列开发,保证粮棉油肉糖生产稳定增长与增加职工收入。
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其专项开发资金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通过农业部直接拨入。按国家规定,为顺利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垦区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进行规范的项目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自1988年开始至1997年止,历经4个开发期: 1988—1990年为第一开发期;1991—1993年为第二开发期;1994—1996年为第三开发期;1997年以后为第四开发期。
1988年4月8日国家与黑龙江省签订了《农业综合开发协议书》,三江平原被正式列为国家重点农业综合开发区。7月29日省政府与农场总局签订了《协议书》,明确了垦区三江平原农业综合开发正式开始启动。到1990年止,第一期农业综合开发完成低产田改造480万亩,完成计划的100%,开垦荒原61万亩,完成计划的101%;造林82.1万亩,完成总任务的82.1%;改良草场44.4万亩,完成任务的88.8%。投入资金38 977万元,占计划资金47 073万元的82.8%。其中:国家收入农业发展基金14 338万元,占投入资金的36.8%;农业银行贷款8 288万元,占投入资金的21.3%;企业自筹16 351万元,占投入资金的41.9%。
垦区第一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以改造低产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为主。在确保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的前提下,适当开荒扩大耕地面积。坚持以粮豆为主,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本着“一水、二路、三开荒、四造林”的方针,以治涝为主,治涝防旱相结合;以科技开发为主,科技开发与生产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对水资源丰富,增产潜力大,外部大环境已解决,投资省、见效快、效益高的项目,优先安排开发,集中资金,量力而行,开发一片,见效一片,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年多来对分布在垦区别拉洪河、蜿蜒河、七虎林河、蒲鸭河、七星河、穆棱河等重点地区的63个小区480万亩低产农田和新垦 60万亩荒原进行了综合治理,开挖疏竣渠道1.43万公里,完成排水治涝土方1.11亿立米,架设桥涵等建筑物4 938座,修建农田道路967.8公里,电力通讯线路238公里,水泥晒场24万平方米,打机电井2 717眼,购置农机具8 017台(件),建粮食处理中心12处,种子加工厂1座,仓储面积、畜禽舍、鱼池等都有不同数量的增加。由于农田水利和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使63个开发小区多年的水患基本控制,严重的内涝基本得到治理,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抗灾能力有了很大的加强,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提高,显示了开发区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巨大威力和美好前景。
粮豆产量显著增长,经济收入明显提高。1990年粮豆总产12.88亿公斤,比 1989年又增产4.19亿公斤;农业总产值达9.74亿元,较1987年增加5.57亿元;利润总额8 192万元,较1982—1987年平均利润2 556万元,增加5 636万元;人均收入1 222.5元,较1982—1987年平均430元增加792.5元。第一期开发任务完成后可稳定的形成新增生产能力7.5亿公斤,肉类总产5万吨,鱼900吨;奶4万吨,经济效益十分可观。同时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同步增长。
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1991—1993)分布在三江平原的四个管理局的48个农场52个开发区和松嫩平原的5个管理局的31个农场31个开发区。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实际完成总投资45 996万元,其中中央农业发展基金15 000万元,农行专项贷款14 085万元,农场自筹配套资金16 911万元。在完成总投资45 996万元中,用于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投资为36 549万元,用于水利建设的投资21 188万元,用于农业措施和基础设施的15 361万元,用于林业建设的投资990万元,用于改良草场、发展畜牧水产的6 658万元,用于科技推广的投资1 249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由于改善了生产条件,调整了产业结构,大大地提高了粮、油、糖、肉、蛋、奶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开发区三年累计新增粮食83.05万吨;油料5 568吨;糖料270吨;肉类5 764吨;蛋类1 743吨;鲜奶36 158吨。开发区粮食平均亩产由开发前的132.2公斤,提高到272.3公斤,增加140.1公斤,比同期垦区粮食平均亩产提高108.4公斤。尤其是开发前亩产较低的低产田,呈现成倍增长。如:建三江管理局1991~1993年共完成旱改水27.7万亩。93年种植水稻38.6万亩,平均亩产378公斤,总产14.6万吨,比改造前种旱田净增10.6万吨。平均亩净增利润 65元,增加纯收益2 500万元。
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对山水林田路进行了综合治理,使中低产田和开垦的宜农荒地,建成了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的整体、协调、良性的生态体系,改变了过去常年积涝、杂草丛生的恶劣生态环境。特别是大面积发展水稻和养鱼,既充分地利用了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又形成了白色覆盖。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人工林的营造,增加了绿色覆盖面积,调节了小气候,有力地控制了风害,保持了水土。天然草场的改良,在促进了畜牧业发展的同时又优化了草原环境。秸杆还田、浅翻深松、测土施肥、稀土微肥、改良土壤等生产技术的应用,改善了土壤性能,增加了有机质含量,增强了抗灾能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
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1994—1996年),分布在三江平原的4个局41个农场和嫩江平原的5个分局22个农场,开发小区总数67个。实际完成投资48 8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 200万元,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8 380万元,自筹配套资金 22 300万元。
在完成的48 880万元总投资中,用于土地治理投资41 04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4%,其中:水利建设投资23 030万元、农业措施投资3 153万元、林业措施投资 1 126万元、农业机械投资9 600万元、科技推广投资1 658万元、草原建设投资1 085万元、其它投资1 396万元。用于多种经营和龙头项目投资7 83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6%,其中:种植业投资956万元、养殖业投资1 883万元、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投资4 993万元。
垦区农业综合开发推动垦区农业大发展,农业生产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是垦区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效益比前两期更为明显。第三期开发共完成中低产田改造239.7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0.4万吨。开发区粮食平均亩产由开发前的133.4公斤提高到343.7公斤,人均收入由开发前的850元提高到3 100元,纯增2 250元,实现了国家提出的要把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的开发目标。
二是垦区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加强了农业基础建设,改变了垦区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很大提高。1996年春耕阶段在东涝西旱的灾害严重情况下,共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2 876万亩,比去年增长2.7%,其中粮豆播种面积2 710.9万亩,比上年增长4.3%。各种作物基本播在高产期,据苗期调查,一、二类苗占92%以上,如果没有大面积的农业开发和结构调整,大面积弃耕或违误农时是不可避免的。
三是垦区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推动垦区种植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高产高效作物面积大幅度增长。小麦种植面积由1993年的918.8万亩,调整为1997年的 596.8万亩,减少了35%;大豆种植面积由1993年的1 215.6万亩,调整为1997年的901.4万亩,减少25.85%;玉米种植面积由1993年的100.8万亩,调整到1997年的353万亩,增长250.2%;水稻种植面积由1995年的158.5万亩,调整到1997年的801.6万亩,增长405.7%。
四是垦区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垦区粮食单产和总产的大幅度提高。小麦单产由1993年每公顷2 607公斤,增长到1997年每公顷3 676公斤,增长41%;大豆单产由1993年每公顷1 955公斤,增长到1997年每公顷2 458公斤,增长 25.7%;水稻单产由1993年每公顷4 820公斤,增长到1997年每公顷7 629公斤,增长58.3%;玉米卓产由1993年每公顷3 740公斤,增长到1997年每公顷5 923公斤,增长58.37%。粮食总产由1993年80.4亿斤增长到1997年170.4亿斤,比1993年增长111.9%。
五是垦区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促进了农业科技含量的提高。实施科技开发推进了农业实用技术的普及、新技术的推广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了农业生产全面积、全作物、全过程的标准化水平。到1996年垦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5%,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3%。
第四期农业综合开发自1997年开始,项目投资计划正在实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