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垦区事业财务与会计第一节 垦区事业单位概述黑龙江农垦事业单位于1947年同农垦事业一起诞生。农垦事业经费作为农垦事业单位发展的物质条件,在农垦各个历史发展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垦事业经费在财务管理体制上,经历了供给制、定额预算制和总额包干制三种模式。在经费拨款核算上采用专项领报、分口领报和统一领报三种方式。从历史发展过程看,供给制的时间较短,预算制时间较长,发展较快的是包干制。包干制处于改革开放时期,政策允许事业单位可以组织创收,这样既能增加经费来源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又能调动事业单位职工的积极性,进二步改善职工的工作与生活条件。事业单位引入激励机制,在市场经济中推动了农垦事业的发展。
一、垦区事业单位发展进程
1947年6月至1949年3月垦区创建初期的事业单位有:东北行政委员会农林部机械农场管理处、松江省、黑龙江省农业厅3个单位所属农垦机构,期末职工共 45人,经费按供给制标准,据实核销。1年零10个月支出2.4万元(折新币,下同),分别列入省级财政决算1.6万元,中央级财政决算0.8万元。
1949年4月至1955年7月东北公(国)营农场管理局时期,农垦事业单位有:管理局机关、机农通报社、公营农场干训班、公主岭试验农场、香坊国营农场干部学校、土地勘测队6个单位,期末职工共431人,经费按供给制标准,据实核销。6年零4个月支出408.6万元,列入中央级财政决算。
1955年8月至1958年7月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下设4个办事处,农垦事业单位有17个,即九三办事处及所属科研所、医院、子弟校;红色草原办事处及所属医院、子弟校;查哈阳办事处及所属医院、子弟校;赵光办事处及所属医院、子弟校;管理厅机关及直属定额站、农业机械化学校、香坊国营农场干部学校。期末职工共727人,3年农垦事业费共支出313万元,列入省级财政决算291万元,由各项业务收入抵支22万元。
1958年8月至1962年7月原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所属农垦事业单位全部下放给地、市、县,归属黑龙江省农业厅国营农场管理局管理。分别由各地、市、县财政向省财政厅申请预算拨款,4年农垦事业费共支出430万元,列入省级财政决算。
1962年8月至1968年7月,黑龙江省农业厅国营农场管理局又改为农垦厅,下设五个农垦局,农垦事业单位有15个(农垦厅机关是省政府的行政部门,行政经费从省政府办公厅领报),即九三农垦局及所属科研所;赵光农垦局及所属科研所、农机校;查哈阳农垦局及所属科研所、职工学校;黑河农垦局及所属科研所、良种繁育站;红色草原农垦局及所属科研所;农垦厅机关直属的定额站、勘测总队。期末职工共2 014人,6年农垦事业费共支出1 109万元,列入省级财政决算897万元,由各项业务收入抵支212万元。
1956年6月至1962年12月中央直属系统牡丹江农垦局所属农垦事业单位有:农垦部水利工程局、农垦部荒地勘测设计院密山分院、试验站、畜牧技校、东北林校、牡丹江林校、虎林职工医院、西岗职工医院、八五九农校、北大荒文工团、农垦报社、农垦局机关共12个单位。期末职工共1 120人,6年零7个月农垦事业费支出1 248万元,列入中央级财政决算1 204万元,由各项业务收入抵支44万元。
1958年4月至1962年12月中央直属系统合江农垦局所属农垦事业单位有:勘测队、科研所、拖拉机学校、农业技术学校、汤原医院、文工团、农垦局机关7个单位。期末职工共1 152人,四年零九个月农垦事业费共支出664万元,列入中央级财政决算542万元,由各项业务收入抵支122万元。
1963年1月至1968年6月中央直属系统的东北农垦总局下设四个分局,农垦事业单位共有19个,即虎林分局及所属医院;萝北分局及所属医院;密山分局及所属兽医站、裴德医院;饶河分局及所属西岗医院;农垦总局机关及直属的勘测设计院、水利工程局、红兴隆农业科研所、八一科研所、宝泉岭农机校、汤原医院、林业管理局、农垦报社、话剧团。期末职工共2 712人,六年零六个月农垦事业费共支出 2 471万元,列入中央级财政决算1 902万元,由各项业务收入抵支569万元。
1968年7月至1976年2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下设六个师,农垦事业单位有:一师及所属干训队、通讯站、气象站、看守所、防疫站、医院、科研所;二师、三师、四师、五师及所属机构编制和一师相同,六师未设看守所和防疫站,共46个单位,另加兵团机关及直属的王岗中心医院、勘测设计大队、家畜精液冷冻站、子弟校、宝泉岭农业机械化学校、赵光机械化学校、香坊干校共计54个单位。期末职工共 7 563人(现役军人1 350人),7年零8个月农垦事业费共支出6 860万元,列入省级财政决算6 361万元,由各项业务收入抵支499万元。另外还有现役军人经费支出 284万元,列入沈阳军区国防费中。
1972年3月至1976年2月黑龙江省属系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下设6个分局,农垦事业单位有27个,即黑河分局及所属勘测队、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干,训班、冷冻精液站、铅印室、招待所;嫩江分局及所属勘测队、干校;合江分局及所属合江良种场、富裕良种场;绥化分局;大兴安岭分局及所属勘测队、医院、招待所;呼伦贝尔分局及所属勘测队、医院、招待所;农场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勘测队、香坊干校、黑龙江省农业技术学校。期末职工共1 812人,四年农垦事业费共支出1 591万元,列入省级财政决算1 305万元,由各项业务收入抵支286万元。
1976年3月至1997年12月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农垦总局)时期,下设9个管理局(1996年经省批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改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管理局改为分局),预算内农垦事业单位有147个,详见下表。
另外还有各类预算外事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办的企业)共340个。职工共 13 057人,21年零9个月农垦事业费共支出196 197万元。其中,1976年2月至 1990年列入省级财政预决算41 001万元;1991年至1997年(农场总局财务体制上划中央财政)列入中央级财政预决算62 807万元;列入总局企业补贴27 401万元;由各项创收和业务收入抵支56 841万元;挂账8 147万元。
50年来,黑龙江垦区的农垦事业单位随着农垦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壮大,农垦主管部门(总局、厅、分局)在农垦事业的发展建设中充分发挥了领导作用。勘测设计单位对垦区境内所有土地进行了土地利用勘测规划设计,进行了农场基本建设配套在内的较全面的发展规划;科研单位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先进技术的示范,直接为农场创造了经济效益。科技信息服务是农场社会效益总产值的 4~5倍;教育单位为垦区发展满足了农、牧、工、商、运、建、服各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发展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农垦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的为农垦事业做出了贡献。
二、垦区事业单位的特点
(一)垦区事业单位类型多、分布面广、规模不一
黑龙江垦区是大型的农垦企业集团,多数都建设在远离城市的边远地区,区域辽阔、交通不便,根据农场的分布,形成若干个群体,客观上要求进行小城镇建设,自行组建行政和事业单位,以满足垦区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因而在长期开发边疆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了大批除行政机关以外的不同类型农垦事业单位,包括中小学校、大中专学校、成人教育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勘测设计规划、通讯、新闻、广播电视、生活福利、文艺团体等事业单位。这些农垦事业单位不仅类型多,一般规模也比较大。在现有预算内147个农垦事业单位中,拥有全省一流的多学科的农垦科学院、国家甲级的勘测设计研究院、有六所全省普招的中等专业学校、有8座400张以上床位的职工医院、有全国联网的通信处、站及其它事业系统等等。其分布面较广,主要分布在省内东西中三大片,东片属三江平原地区,设有红兴隆、宝泉岭、建三江、牡丹江四个农垦分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西片属松嫩平原及小兴安岭山地,设有九三、齐齐哈尔、北安三个农垦分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中部设有绥化、哈尔滨两个农垦分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另外总局在省内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等大中城市还设有部分事业单位,并在省外北京、上海、大连、无锡等地设立了办事处、疗养院等,可以看出黑龙江农垦事业单位不仅类型多、组织规模大,还涉及面广。
(二)垦区事业单位经费需要量大,还要负担政策性、社会性支出
垦区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是国家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农垦事业的规划和要求,每年通过财政总预算,拨给农垦机关和各事业单位一定限额的预算资金。但是农垦事业单位多数建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除了事业本身需要经费外,还要自行解决如粮煤倒挂补贴、子女入学经费等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这是区别于省内其他一般事业单位的,增加了农垦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的压力,这些年来都是靠大力组织创收解决了部分经费问题。
(三)垦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多样性
垦区行政单位的任务是组织管理垦区的政治、经济工作,因而它们基本上没有收入来源。另有一部分事业单位既有生产性,又有非生产性,还有福利事业单位;从所有制看,既有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又有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从财务收支状况看:有的单位既有收入,又有支出;有的单位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有的单位收入大于支出;有的单位支出大于收入等等。由于农垦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业务性质、经济性质和财务收支状况不同,在财务管理的办法和形式上就出现了多样性。有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有的实行差额预算管理,有的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有的实行财政部门经费补助方法。并且在各种不同管理办法中,又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所以,垦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多样性,也是垦区行政事业单位的一个特点。
三、垦区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的改革
按照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总局从1979年开始抓了农垦事业财务改革。
1.改预算拨款制为预算包干制。总局从1979年开始,对各级事业单位经费供应实行了“预算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1980年又改进和完善为:“预算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节约提奖’’的办法,有力地调动了农垦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加强财务管理,节约开支,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基本保证了事业单位的经费需要。
2.调整经费结构,界定支出范围。总局现行的事业单位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各事业单位附属于总局各行政部门,行政各部门分头统管,财务统包供给。从1984年开始,实行按部门分类管理,将部分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经5年扶持,已成熟的46个单位(勘测设计11个、水管站10个、俱乐部7个、招待所11个、粮店7个)。这些事业单位,经过改革推向市场后,收入来源充盈,经费能够自给,不再向国家要钱。1989年以后已实行事业性质企业化经营。
3.克服“等、靠、要’’思想,实行多方面筹集经费办法。总局从1985年开始要求一切有条件的预算内事业单位,都要挖掘潜力、扩大有偿服务项目,合理组织收入,提高经费的自给水平。1988年总局拟定下发了《关于改革农垦事业经费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现有预算内事业单位凡有条件的都要尽快实现转轨变型,由事业服务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全额转差额,差额转为自收自支单位。同时对现有各类预算内事业单位,分别提出了要求和给予了一些扶持政策,推动了事业单位经费深入改革,在筹集资金上实行多渠道筹集资金。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有:国家财政拨款、财政各项专项经费拨款、财政周转金、基建拨款、单位创收、经批准的内部职工集资入股、合资或联合办产业、银行贷款等。从1979年至1997年,19年农垦事业费共支出191 836万元,其中各单位自己创收和业务收入解决56 471万元,占经费支出总额的29.4%。
4.改革单纯反映预算支出为预算内、外全额管理。过去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账表单纯反映财政拨款及其支出,单位依法组织的收入及其支出不入账,不能全面反映单位资金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实际状况,使单位组织的收入没有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由于目前事业单位资金来源渠道呈现多元化,各种非财政拨款收入逐渐增多,对这部分收入所形成的支出管理还不够规范,存在和出现了一些问题。同时,在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业务活动范围逐渐扩大,活动内容逐渐增加,而对有些经营性活动没有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生产经营支出与事业支出相互混淆,生产经营成果难以得到准确反映,等等。为此总局在1988年11月21日下发了《关于改革农垦事业经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单位组织的收入及其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1990年10月又根据农垦事业单位财务改革制度,对财会人员进行了培训,从而使财会人员较为规范地进行事业单位支出管理和核算。强调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的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5.贯彻预算法,强化预算的约束力。总局对农垦各事业单位财务,要求依法理财,坚决贯彻《预算法》。坚持“量钱办事”,按批准的预算,实行“算着花”而不是“敞着花、花了要”。规范农垦事业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是控制支出的重要途径。
总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黑龙江垦区农垦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