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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

1958年


1月1日 铁道兵农垦局制定并下发《1958年国营农(牧)场财务管理办法(草案)》、《国营农(牧)场成本计算办法(初稿)》、《材料核算办法(草案)》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办法》,并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4月18日 铁道兵农垦局、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联合发出《关于在农场职工中大力开展储蓄存款增加贷款资金,解决农场生产资金需要的联合通知》。
  4月27日合江农垦局成立。原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和铁道兵农垦局所属部分农场和友谊农场划归合江农垦局领导。
  6月 合江农垦局颁发《合江农垦局国营农场财务管理办法(初稿)》。规定所属农场从1958年开始实行“定额投资,限期完成,利润、折旧不上缴,财务逐级包干”的办法。
  6月30日 为解决大跃进时期农场资金不足,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铁道兵农垦局发出《关于银行在农场成立办事机构及储蓄代办员的联合通知》。通知规定农场成立办事处,分场设置代办所,配备1—2名专职代办员,生产队设兼职储蓄代办员。
  7月30日 原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根据中央企事业单位下放精神,于 1958年7月30日改为黑龙江省农业厅国营农场管理局。
  8月1日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创立,王震任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