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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

1968年


6月18日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原东北农垦总局所属的农(牧)场,黑龙江省农垦厅所属大部分农(牧)场划归兵团领导,原农垦厅所属其余农场交各地(市)、县,省农牧局设立国营农场处。
  12月5日—11日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简称兵团)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兵团师、独立团和独立营及师属企业三级单位的财会人员座谈会。
  12月18日 兵团下发《关于统一会计科目和编报1968年生产财务决算、1969年生产财务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