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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

1973年


2月7日 省革委批转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关于调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银行管理体制的报告》,决定兵团各师支行并入所在地县支行,各团办事处仍归市、县支行领导等调整事项。
  3月20日 兵团第一期会计训练班于农大开学,学习期80 ,学员100人。
  12月17日 省国营农场管理局根据农垦部和财政部制定的财务制度,结合全省情况制定并颁发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会计制度》,从1974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