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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

1987年


1月1日 执行农牧渔业部和财政部制定的《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
  同日总局对部分农垦事业单位(招待所、宾馆、设计室)实行转轨变型,停止经费供给。
  1月14日  国务院发函《关于解决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经济困难问题的批复》——国函11号文。
  5月15日 总局财务处发出《关于在垦区开展会计报表评比活动的通知》,规定总局、管理局和基层企业三个层次的会计报表填报情况进行评比,同时规定评分标准。
  7月 按农业部规定,对在农垦财会战线工作满25年的2 141名老同志颁发《农业部财会人员荣誉证书》与证章。
  11月25日 省财政厅下文,总局上报的一九八六年度事业费决算,被评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编报工作先进单位。
  11月27日 总局调剂350万元资金以无息借款形式作为周转金,支持事业单位发展实体。
  12月25日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八一农垦大学召开,对试点单位八五二、赵光农场及总局事业单位57人进行评审,评审通过43人为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