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焕卿传略
附录四 财会人员篇
(一)财会人员传略(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焕卿传略
于焕卿1918年2月出生于辽宁省宁城县,伪国民高等学校毕业。1945年参加革命工作,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4年授大尉军衔。1958年随大批转业官兵来到友谊农场,长期担任友谊农场财务领导,曾任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农场副总会计师。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离休,1992年7月病故。
于焕卿在部队的十几年中,工作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对军需仓库管理曾多次提出过合理化建议,特别是加强军队粮食管理方面,提出过较为科学的管理办法,在杜绝损失浪费节约粮食方面有较突出的贡献。他的事迹曾在绥芬河军分区报纸登载过。1953年6月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勋章一枚(编号 36032)。
于焕卿自1958年4月转业到友谊农场至1984年离休,27年始终坚守在财务工作战线上,人称“于老前辈”。1964年曾多次代领工作组深入基层连队进行调查研究。在原三分场一队搞经济核算样板,总结经验建立了“五大员”责任制,对加强农场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于焕卿在工作上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他坚持“一支笔批钱”、“增收节支”。由于他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农场广大财会人员都能自觉的遵照执行场内财务会计制度。
于焕卿领导的友谊农场财务科于1981年获得黑龙江省财政厅授予“先进财务科”称号。他任职30年来,友谊农场的财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也向其他兄弟农场输送不少财会骨干。
于焕卿一生从事农垦财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任农场财务管理领导工作中,爱憎分明、光明正大、廉洁奉公,他善于团结同志,爱护下级干部,积极培养财会人员,善于发挥财会骨干人员的作用。极力,主张“任人唯贤”政策,深受农场领导和广大财会人员的赞许。
“十年动乱”期间,于焕卿受到极不公正待遇,被下放到基层连队养猪,他任劳任怨,并研究使肥猪增重快,节省饲料的办法,受到畜牧连队职工群众的好评。
于焕卿多次被提职、提级,但工薪没有增长过(因转业时是大尉军衔、月工资 130多元),30年来从没怨言,从不计较,也从没向任何领导和群众谈过个人的工资问题,此事已成为一段佳话在农场机关流传。
于焕卿一生热爱党的事业,由于不懈的努力和追求,在1979年实现毕生愿望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组织。离休后生活俭朴,严格要求自己,已成为农场财会人员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