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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长清传略

董长清传略


董长清是友谊农场建场初期第二任总会计师,他为友谊农场开发建设,为友谊财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董长清1930年8月出生于吉林省浑江市。1946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7年 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董长清在辽东、辽宁省财政厅、农业厅工作期间,由于埋头苦干,工作成绩显著曾多次受过表彰奖励。在“九一五”修建国防机场时,曾任财务处副处长,由于他的精打细算为国家节约了上百万元的修建资金而受到奖励。
  1954年12月份董长清从辽宁省农业厅财务科调到友谊农场,为刚刚组建开发的友谊农场主持财务工作,1955年初被任命为友谊农场总会计师。董长清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认真学习,积极消化,并在实践中逐步应用。通过工作实践和总结积累了适应我国国情的经营管理经验,根据苏联专家的建议由董长清组织编写了《友谊农场计划管理办法》、《定额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农场全面贯彻实行,并在 1956年全国农业展览会上展出,向全国国营农场推广。
  董长清原有文化程度不高,调回北京后于1958年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专业函授学习三年。由于学习刻苦,在经济理论方面有较大提高。为以后的经济、财务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陕西和西北局从事财务管理领导期间得到广泛应用,工作颇有成效。
  董长清在农垦部财务局任副局长和在农业部财务司任副司长期间,正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此时他组织了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曾与财政部农财司共同组织专业人员多次深入各垦区农场进行调查研究,探讨问题,总结经验,经反复修改,逐步建立和健全了一整套国营农场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做为文件颁布至全国农垦系统执行实施。对国营农场经营管理,规范农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起了重要作用。
  董长清从1980年起多次参与了农垦部财务局为主抓的全国国营农场扭亏增盈工作。在各个有关部门配合下,几次召开全国国营农场的扭亏增盈工作会议,由于他长期从事国营农场财务管理领导工作,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因此每次会上都能提出恰如其分地扭亏增盈任务、切实可行的措施。会议后积极组织推动各个垦区开展扭亏增盈工作。 由于他的努力,1980年以后的几年里,国营农场改善了经营管理,亏损逐年减少,盈利增加,扭亏增盈工作有显著成效,这与董长清同志的不懈努力是分不开的。
  1983年1月董长清调离农业部财务司任中央顾问委员会经济组副组长,1986年1月英年早逝,是农垦财务战线一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