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构设置 兵团时期,执行军队医院的组织编制,在院首长之下,设医务、政治、院务三个机关和各个业务科室、单位、基于房舍条件,某些科系时有合并,时又分设。1976—1982年,虽然领导体制已经改变,属企业医院性质,基本上仍沿袭兵团时期的组织编制。
1982年6月,按地方一般综合医院的组织编制,进行了一次机构调整,1986年,医疗科室分设科系,1988年,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进行了一次机构调整。
1991年,住院处与财务科分离,成立独立科室。
1992年,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要求,对科室进行了充实调整,增设科教科、信息科、审计科、院内感染控制科、物质供应科、急诊科、中医科、肿瘤内科、放射治疗科和营养部。1994年合并组织、宣传、团委成立党委办公室,将劳资科、人事科合并为劳动人事科、管理办公室、院内银行、信息科与院办公室合并。成立中医肿瘤科,撤消中医科,成立皮肤科,撤消理疗科。在双城与驻军成立81037部队医院对外门诊部。1995年为适应工作需要,对部分医疗、医技科室作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将原外一、外四科合并为外一科;原内一、内四科合并为内一科;原内二、内三科合并为内二科,原肿瘤内科和中医肿瘤科合并为肿瘤内科,同期成立了肿瘤研究所。1996年通信站从院办公室分离,独立成为建制单位。成立中和街门诊部,l998年将原血库改为输血科。恢复信息科。成立了影像中心、老年公寓医院、卫生培训中心、香坊门诊部。l999年经省残联和农垦总局残联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农垦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农垦偏瘫治疗康复中心、农垦脑瘫治疗康复中心。
(详见以下各表)
兵团中心医院编制系统表(1969.10.26)
表2—4
总局总医院编制系统表(1982.06.30)
表2—5
总局总医院编制系统表(1988.02.O4)
表2—6
总局总医院编制系统表(1999)
表2—7
附设单位(大集体)表
表2—8
注:饮料厂、汽化炉厂、铅印室统归综合加工厂。汽化炉厂、铅印室关闭以后,综合加工厂实际上已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