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二
序二
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承前启后、服务当代、惠及子孙的大好事。《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志(1980~2003)》的出版,无疑是为研究黑龙江省垦区社会治安状况和总结公安保卫工作,提供更加翔实的史实资料,也为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发展历史填补了一项空白,可喜可贺。
公安机关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维护边境地区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保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公安机关是国家主管治安工作的职能部门。24年来黑龙江省垦区公安机关在总局党委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为维护垦区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为垦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得到了各级党委和广大群众的充分信任和肯定,垦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迅速发展,公安机关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志(1980~2003)》比较全面、系统地记述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保卫工作的历史。
历史将成为过去,资治、借鉴,与时俱进,再度发展才是我们的目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努力奋斗,为黑龙江省垦区经济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良的环境保障做出新的贡献。
陈向阳
二○○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