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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

1991年



  本年度 根据省公安厅黑公政字(1991)45号文件《关于在省农垦公安局成立消防机构的批复》,农垦公安局设立消防支队。1993年,根据总局编委黑垦编字(1993)10号文件《关于垦区成立消防机构的通知》,垦区消防支队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