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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1993年



  1 月1 日 17时30分,鹤山农场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杀人案件,犯罪分子罗金生持双筒猎枪先后杀死14人、杀伤8 人、其中重伤3 人。案件发生后,九三农垦公安局组织刑侦人员、防暴大队,并抽调跃进、尖山、荣军等分局民警187 人、民兵68人、警车11辆,设8 个卡点堵截,5个搜捕小组投入抓捕工作。23时45分,九三农垦公安局刑侦科长王延东开枪将罗击伤后将其抓获。2 日21时30分,公安局追捕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在讷河县长发乡长发大队四队罗的妹妹家将从犯罗忠允、罗涛抓获。
  11月11日 零时35分,红兴隆农垦公安局饶河农场林业采伐点的住宿“帐棚”因炊事员违章引起火灾,消防中队长兰崇奎带领消防车2 台及6 名队员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奋力扑救火灾和抢救伤亡人员,大火很快被扑灭,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待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这次重大火灾造成死亡10人、重伤6 人、轻伤7 人,直接经济损失1 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