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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红兴隆农垦公安局

第二节 红兴隆农垦公安局


一、机构沿革
  1968年以前,各农场设公安分局,隶属于所在市县公安局。
  1969年兵团成立后,红兴隆为第三师,在师政治部设保卫科,保卫干部21人。科长曲俊文(1974年由胡象山继任),副科长张国庆、周学文。内设治安、审判、政保、内勤四个组。团设保卫股,隶属政治处领导。兵团保卫机构建立后各农场的公安工作逐渐脱离所在市县公安局的领导。
  1979年3 月,兵团三师撤消后改建红兴隆国营农场管理局。各团恢复农场名称。公安机关亦恢复“文化大革命”以前建制,隶属所在市县公安局。管理局以原三师保卫科人员为主,成立了集贤县公安局红兴隆分局,负责局直地区社会治安工作。
  1980年5 月,管理局成立农垦公安局,隶属管理局党委和总局公安处双重领导,各农场公安分局归其领导。但由于当时检察院、法院尚未组建,案件仍按原渠道诉讼,由所在市县受理。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公安局设六科(政工科、政保科、刑侦科、治安科、预审科、消防科)一室(办公室)。直辖看守所和电厂派出所。全局编制580 人。
  1983年8 月1 日,红兴隆农垦法院、红兴隆农垦人民检察院开始办公。公安业务脱离所在市县,各县公检法部门亦不再受理农场案件。
  二、历届局领导任职
  1980年农垦公安局成立后,由冯振山任局长、赵长清任副局长。1981年3 月,经管理局党委批准成立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党委,冯振山任书记、赵长清任副书记、李春晓任委员。下辖机关党支部。1983年2 月,李春晓调法院任职。同月,刘士文任副局长,并增补为党委委员。1983年11月,赵长清调任法院院长。1984年7 月,增补张文荣为党委委员。10月,王兆礼任公安局政委和公安局党委副书记。1987年1 月刘士文任局长、姜连福任副局长,1989年4 月卢秉烈任副局长,1990年6 月姜连福任政委,关久臣任副局长,1992年4 月郭同雨任副局长。1995年2月李殿军任局长,1996年7 月杨文波任副局长,1997年2 月张纯峰任副局长。1997年4 月马玉保任局长,1997年10月佘翊任副局长。1999年7 月刘守刚任政委。2001年陈国辉任副局长。
  1987年1 月王兆礼任党委书记,刘士文任副书记。1990年刘士文任书记,姜连福任副书记。
  1995年2 月李殿君任党委书记,姜连福任副书记。1997年4 月姜连福任党委书记,马玉保任副书记。1998年7 月马玉保任党委书,1999年7 月刘守刚任党委副书记。
  三、队伍建设
  农垦公安局建立,公安局党委坚持边组建、边工作、边整顿、边提高的原则。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保卫农场经济建设的斗争中,使公安队伍建设逐步得到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有了明显提高。
  建局初期,主要抓三件事。一是抓了干警训练。建局以来,共输送218 名干警参加省地及友邻单位举办的专业训练班和到警校及其它学校深造。依靠自己力量举办三期业务训练班,培训新干警200 人。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近300 名干警参加刊大、函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参加过专业训练的干警占干警总数的69%,参加大专学习的干警占60%。二是抓了纪律作风整顿。特别是1984年5 月贯彻全国第五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对干警队伍进行了系统的思想、作风和组织整顿,狠煞了耍特权、欺压群众、刑讯逼供、打骂人犯、酗酒闹事、违法乱纪等歪风,违纪案件大幅减少。对不适合做公安工作的42人调出公安队伍另行安排了工作。对34起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三是抓文明建设。推动了立功创模活动的深入开展。
  1983年以来在队伍建设中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和以“思想觉悟第一流、纪律作风第一流、工作效率第一流、工作质量第一流”为主要内容的立功创模活动。1984年有43个单位和427 名干警分别受到管局和总局的奖励。总局公安处授予公安局文明单位称号,总局党委授予红兴隆农垦看守所文明单位称号,7 个分局、73个派出所跨入了文明单位的行列。
  1986年,公安局党委制定规划,开展向东宁县公安局、哈尔滨市东莱派出所等十个先进单位学习的活动。1989年,提出发扬北大荒精神,从狠抓班子建设入手,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实行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双百分目标管理。
  1990年,开始把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引入公安系统,并逐年加以强化。
  1991年,在继续实行目标管理的同时,把队伍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制定了《公安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案》,提出了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1992年6 月,开展了公安机关队伍整顿活动,主要解决严格执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克服“四难”现象。这次整顿,广大民警树立了群众观点,服务意识,集体主义思想和严格执法观念,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了广大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
  1993年,全局各级公安机关以“三四三”竞赛活动为龙头,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下大气力将“学、比、赛”贯穿队伍建设始终,狠抓队伍两个素质的提高。对队伍中存在的刑讯逼供,打骂人犯和服务作风不端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顿。全局民警违纪比去年减少50%,有93个单位获得农场以上奖励,其中省厅奖励10个,总局奖励12个,89名民警受到表彰,有10人荣立个人三等功。通过“三查四清”使影响队伍建设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了解决。通过多方培训,全局无上岗证人员均完成培训达标,45岁以下民警中专以上学历达75%。
  1995年,认真贯彻落实“五化双优”目标管理方案,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力度,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动了公安局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1996年,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突出解决四个问题:在刑事执法方面解决徇私枉法、贪赃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刑讯逼供等问题;在行政执法方面解决以权谋私、弄权勒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在执行勤务方面解决耍特权,抖威风,对待群众冷、冲、硬、横等服务作风的不端问题;在素质方面解决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想事、不干事、拉关系、靠大款,以及不适合、不适应公安工作的问题;通过整顿,广大民警思想纪律作风明显转变,公仆勤政意识明显增强,创造一种引人向上,催人奋进的环境。
  1998年,开展了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活动。全局共印发1175份问卷调查表,2085份民意测评表,设置举报箱51个,举报电话24部,聘任监督员404 人,召开座谈会53次。建立警民联系点322 个,重点服务对象830 个,帮助企业和为群众办实事1426件。群众对公安民警形象,社会治安状况,执法执纪情况满意率分别为93.1%、95.2%、98%。10个单位被评为分局“学东莱,创人民满意”的基层政法单位。全局73个集体,161 名民警分获红兴隆农垦公安局级以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1999年,卓有成效地开展“学创”活动,全局涌现出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标兵单位1 个,先进单位2 个,先进个人12人。在“双评”活动中,公安局在参评的18家中获得第7 名的好成绩。全年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1起,处理民警15人。全局104 名民警完成了晋衔培训,60名民警参加了初任培训,551 名民警转录为国家公务员。
  2000年,公安局紧紧围绕“抓队伍、办铁案、讲服务、保平安”这一中心工作,开展了为期2 个月的“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公安工作如何增强责任感,事业心”的讨论活动,并以“一案一测评”为切入点,强化执法监督,使全体民警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并加大督察力度,全年进行4 次专项督察,受理申诉、检举、控告28件次,结案19件次,查处违纪民警6人。由于注重队伍建设,使公安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1987年被授予管局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992年被授予总局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省公安厅授予十学先进单位称号;1994年被评为垦区公安系统五化双优、业务建设先进单位;1995年被评为垦区公安系统标兵公安局,荣立集体三等功,省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先进公安局;1996年被省政府授予严打统一行动先进公安局,垦区公安系统标兵公安局,全省公安系统优秀公安局;1997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公安行政执法标兵单位称号;1998年被省政法委授予打击侵财斗争先进集体称号,被总局党委授予“学创”活动先进单位;1999年被授予总局级“五化三优”目标管理优秀公安局,全省公安宣传战线先进集体,全国“追逃”专项斗争先进单位。2000年被评为垦区政法学创活动先进单位。
  2001年3 月2 日,公安机关第二批“三项教育”活动正式启动,时间三个月。各公安分局、派出所的470 名民警积极投身到“三项教育”活动中去。活动期间,举办各类专题讲座68次,民警理论学习平均160 课时以上,笔记1 万字以上,印发征求意见书3 万余份,收集群众意见300 余条,召开群众和监督员座谈会56次,广大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执法意识得到了强化。4 月17日,公安局党委按照上级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对机关47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进行了公开竞聘上岗,通过演讲、群众测评、领导打分、党委把关,7 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4 名副科级民警提升为正科级,5 名民警提升到副科级岗位。6 月上旬,全体民警也进行了竞聘上岗,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7 月20日,按照“三项教育”民警分离进行离岗培训的要求根据民警平时表现,公安机关内外的反映和测评结果,30名民警参加了垦区公安机关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离岗培训,进行了思想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再教育,经过考试全部合格,使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2002年,队伍建设重点工作。一是开展了大练兵、大培训工作。通过十六大报告的学习和党课教育,“三项教育”回头查等活动,使广大民警的政治素质得到提高,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紧迫感、责任感和事业心。又通过四期计算机应用培训班和省厅、垦区公安局举办的各警种培训班和大比武活动,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获全省执法大检查第一的好成绩。二是认真开展了《人民警察法》、《内务条令》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的教育活动,民警违法违纪案件逐渐减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在“双评”工作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调整优化了各级领导班子,部分分局、派出所的领导进行了交流和调整。全局有八个分局、派出所实行了全员竞聘上岗。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安宣传工作制度,建立了量化考核指标,实行规范化管理,全局完成宣传稿件509 篇。比2001年增加96篇。
  四、打击犯罪1983年中央在全国发动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管局各级公安机关紧跟中央部署,在各级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以及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始终按照中央规定的以打击“七种对象”和“四个方面”的罪犯为主进行收捕。全管局共收捕罪犯732 人,其中七种对象188 人,“四个方面”的176 人。犯罪成员中党员8 人、团员9 人、干部子女46人。干部8 人、工人473 人、学生27人、社员59人、待业118 人、其它47人。“严打”收捕的732名罪犯,已判刑450 人,劳动教养87人,定处免诉和免处50人,转治安处罚105 人,转外地处理10人,因病死亡1 人。尚有29人正在审理中。判刑的人犯中,死刑犯28人,已处决24人。截止1985年5 月1 日“严打”共破获刑事案件1164起,其中重大133 起,特大13起,一般1018起。1986年开展了第三次“严打”战役。按照中央“三年为期,打三个战役”的部署,以打击现行犯罪活动为主攻方向,不间断地组织专项打击和破案会战,把重点放在大要案的侦破工作上,坚持领导挂帅、集中优势兵力,务求快速侦破。
  1987年为了巩固和发展严打斗争成果,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公安局专门召开了刑事侦察工作会议,正确分析了“严打”后对敌斗争形势,教育民警克服盲目乐观的松劲情绪,提高全体民警对严打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树立长期作战、连续作战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刑事侦察破案工作,深入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
  1989年,在春节期间开展了打击扒窃、盗窃、赌博、流氓滋扰等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4至10月份开展了打击团伙犯罪、流窜犯罪的专项斗争;11月至12月开展了破重大积案会战,“扫黄”除“六害”专项斗争。全局破获各类刑事案423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8 名,打掉犯罪团伙39个,成员130 人。缴获摩托车9 台,彩电8 台,黑白电视机4 台,雷管226 枚,炸药7 公斤,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47500余元。
  1990年,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整治社会治安总体作战中,坚持专群结合、标本兼治,以治为主的原则,打、防、逮、整、改、扫等项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使管局成为全省整治社会治安的较好单位之一。清河分局在开展打击偷盗自行车案件斗争中,一举破获了67起自行车被盗案。1990年公安局先后组织打击盗窃、扒窃、抢劫、杀人等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和搜捕流窜犯的“北方行动”夏季攻势的统一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1 起,其中特大案件3 起,重大74起,抓获各类犯罪分子254 人,摧毁犯罪团伙19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9万余元。专项打击有利地震慑了犯罪,稳定了治安形势,保证了垦区经济建设的发展。
  1993年在打击盗窃种子、化肥、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的春季攻势中,公安局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下达了较为详尽的作战方案,并紧紧抓住侦察破案这一重要环节,组织精干力量侦破重特大案件。建立了严格的包、侦、奖惩制度,调动干警的积极性,提高破案率。3 月初至4 月初1 个月的时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起,其中重大案件8 起,特大案件3 起,缴获各类赃物折合人民币8.6 万余元,抓获在逃犯4 名,为外地抓获重大逃犯2 名。有效地遏制了盗窃案件上升的势头。10月2 日,省委省政府部署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百日攻坚战。
  公安局制定了“破大案、打团伙、抓逃犯”的具体作战方案。广大民警发扬勇于吃苦,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精神,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4起,其中特大案件4 起,重大案件46起,协外破案11起,抓获犯罪分子98人。1995年,公安局结合垦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年初根据省公安厅部署适时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春季攻势,在为期90天的春季攻势中全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2起,抓获犯罪分子72人,打掉犯罪团伙18个,缴获各类赃物折合人民币54.39 万元。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1995年6 月,八五二农场浸油厂发生一起特大经济诈骗案,价值29万余元。侦察人员三赴瓦房店,查到犯罪分子的踪迹,将案犯抓获。
  1996年4 月,党中央关于开展严打统一行动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下达后,公安局于4 月28日晚21时在全局范围内开始了严打统一行动。截止到8 月31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7起,其中重特大案件54起,省主攻案件2 起,垦区主攻案件4 起。抓获逃犯35人,打掉犯罪团伙9个29人,收缴非法枪支449支,管制刀具500把,导火索759.5米,雷管6370枚,炸药1748.7公斤,缴获赃款64.65 万元,赃物折款94.95 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1 人。
  1998年,在打击侵财犯罪专项斗争中,全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4起,其中特大案件25起,抓获逃犯3 人,打掉犯罪团伙5 个24人,处理犯罪嫌疑人41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21062.32元。1998年10~12月组织了破案会战,破获刑事案件58起,其中重大36起,特大2起。在此期间全局又开展了打击走私、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破获2 起盗抢机动车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0 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1999年,全局各级公安机关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按照上级的统一布置,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稳定。一是积极贯彻“保护合法,限制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透”的指导思想,对“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了坚决有力的斗争。取缔“法轮功”辅导站8 个,练功点67个,掌握“法轮功”练习者867 人。收缴“法轮功”非法印刷品2053本,录音带1715盘,录像带180 盘,光盘104 盘,练功用品1999本。刑事拘留顽固不化“法轮功”人员7 名。二是组织开展了“破大案,打团伙,保平安”追逃、打击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93 起,综合破案率为78.5%,破案绝对数比1998年提高61起。侦破经济案件4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2万元。在航测铲除毒品统一行动中,全局共投入警力263 人,铲除罂粟50000 余株,被评为全省航测铲毒先进单位。在7 、8 、9 三个月的全国追逃专项斗争中,共抓获逃犯51名。公安局被授予“全国追逃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荣记集体三等功;北兴、曙光、南横林子、清河、双柳河公安分局被省农垦公安局授予先进单位;马玉保、尼其周被省厅授予追逃斗争先进个人,并荣记个人二等功;佘翊等13名同志被省农垦公安局授予追逃斗争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
  2000年,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全局共收缴“法轮功”宣传、传单600 余件,1800余张,“法轮功”书籍17本,手抄本2 册,录音带24盘,经文30本,明慧网传播的宣传品100 余张,行政拘留1 人。全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50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4 名,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4万余元,缴获机动车12台,耕牛4 头。破案绝对数与上年相比多破57起。
  2002年在“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中,共破获刑事案件219 起,与2001年的193 起相比上升13%,全局刑事发案由严打前两年的880 起(1999年446 起、2000年434 起)下降到756 起(2001年403 起、2002年353 起)下降14%。
           红兴隆农垦公安局所辖公安分局(派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
                     (2003年)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