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绥化农垦公安局一、机构沿革
绥化农垦公安局机关设在绥化市,下辖5 个公安分局、4 个公安派出所,2003年有干警182人。
1972年,省国营农场管理局绥化分局组建,下设公安分处,王元灵任副处长,负责局机关的公安保卫工作。
1972年,红光农场恢复公安机构,成立公安分局,孙克夫为负责人,实有人员4 人。
1974年海伦农场恢复公安分局,分局领导由赵兴发、李可耕担任,实有人员14人。
1975年和平、肇源、绥棱、安达4 个农牧场恢复公安分局机构。绥棱农场公安分局领导先后由于洪勋、石长库担任,实有人员9 人。和平种畜场公安分局领导由沈庆祥、杜纯玉担任,实有人员7 人。肇源农场公安分局领导由李愿喜担任,实有人员6 人。安达畜牧场公安分局领导由吴万才担任,实有人员2 人。
1976年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组建后,9 个农牧场都建立了公安分局,业务工作归所在县市公安部门领导。管局机关内部撤消了公安分处,机关保卫工作由人民武装部负责。
1980年5 月,绥化农垦公安局开始组建,编制40人,业务工作归省农场总局公安处领导,金仲山任局长,王元灵任副局长。公安局下设6 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刑侦科、预审科、治安科、政保科,实有人员9 名。下辖嘉荫、铁力、绥棱、红光、海伦、和平、肇源7 个农牧场公安分局(安达畜牧场因撤场建校归和平公安分局管辖)和嘉荫公安分局双桥、大岗派出所;铁力公安分局王杨、北山派出所;绥棱公安分局四海店派出所;红光公安分局场直中心派出所;海伦公安分局十三井子派出所等7 个派出所。共有干警109 名。
1982年,公安分局设置行政拘留所。
1983年12月,成立绥化农垦看守所,看守所设在绥棱农场。1984年绥棱农场划归省劳改局,看守所迁往铁力农场,1989年看守所从铁力迁回绥化,徐贵堂任所长。
1984年,海伦、绥棱两场划归省劳改局,两个公安分局也同时划出。1985年底海伦、绥棱重新归属绥化管局,两个分局又同时划回。
1986年安达畜牧场公安建制从和平分局划出,重新恢复公安分局。1986年,绥化农垦公安局下辖8 个分局、7 个派出所。
绥化农垦公安局所辖公安分局(派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
(2003年)表2-11
绥化农垦公安局由6 个科室增加到12个科室,新增消防科、法制科、装备科、技术科、内保科和交警大队,干警增加到243 人。1994年,柳河农场公安分局划归绥化农垦公安局管辖。19 98 年,省公安厅批准撤消嘉荫公安分局双桥、大岗派出所;铁力公安分局王杨、北山派出所;绥棱公安分局四海店派出所;红光公安分局场直中心派出所;海伦公安分局十三井子派出所。
1998年,公安局内设机构由12个增到1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刑侦科、预审科、治安科、政保科、技术科、法制科、消防科、内保科、装备科、经济侦察科、宣传科、交警大队、看守所。实有干警233 人。农垦公安局为正处级单位;局内15个部门及下辖9 个分局为正科级单位;8 个交警中队为副科级单位。
1999年,红光、肇源、柳河农场、安达牧场公安分局在机关改革中改制为公安派出所。行政拘留所设置重新调整,撤消红光、绥棱、安达、肇源、柳河行政拘留所,保留海伦分局、和平分局、铁力分局、嘉荫分局行政拘留所。
2001年绥化农垦公安局内设职能科室为13个;分别为:政工科、督察室、办公室(装备科)、纪检组、国内安全保卫科(经济保卫科、边防科)、治安科(流动人口办、外事科)、刑事侦察大队、经济侦察大队(禁毒科)、计算机通讯科、法制科(监所管理科、控告申诉科)、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
2003年公安局内设机构重新调整,内设机构为13个,分别是: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机动侦察大队、法控科、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看守所、禁毒大队(挂牌与经侦大队合署)、警务督察队(挂牌与纪检组合署)。编制36人,实有34人。
二、队伍建设
绥化农垦公安局自1980年组建以来,为加强垦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1980年5 月设立政工科,并于1987年开始设政治委员,分局设教导员专门抓思想政治工作。1997年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在用人机制上实行聘任制。2003年推行警务机制改革,在机构设置上打破了警种界限,使警务区的民警配备不低于本单位总警力的50%,责任区民警的覆盖面达到100 %,场直地区责任区民警负责600 户,生产队责任区民警负责400 户人口管理的工作量,责任区民警每周至少4 天工作在责任区。实现了民警贴近群众、熟悉群众,群众了解民警,方便群众办事的工作格局。
一是坚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全局范围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全局共受到上级表彰的先进集体271 个次,其中公安分局级86个次,股、所、队级单位185 个次;受到省厅级表彰奖励的10个次;总局表彰奖励的98个次;1991年垦区公安队伍现场会在红光公安分局召开,1992年红光公安分局被树为全省公安战线十面红旗之一,荣记集体二等功;1998年在抗洪抢险救灾斗争中,肇源公安分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全局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459 人次,其中荣记二等功一人次,荣记三等功27人次,被省公安厅以上表彰的14人次,总局表彰奖励207 人次,有一人获“五一”劳动奖章,一人获公安部表彰奖励。1986年以来,坚持开展了政治理论教育,党性和公仆意识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1992年,全局分局长及科以上干部参加了省农场总局召开的第一次农垦公安工作会议。1992年至2000年,重点学习“三个代表”的论述为基础,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结合垦区公安组建20周年,回顾20年成长历程,激励干警为垦区经济发展建设做贡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是开展“学红光、学两东、创五化、争双优”活动;1991年8 月,省垦区公安系统队伍建设现场会在红光农场召开,来自总局、各管局以及一百多个公安分局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红光公安分局做了典型经验介绍,并被树为垦区公安队伍建设标兵,荣记集体三等功,现场会后,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对照红光找差距,定措施;促进了绥化垦区公安队伍建设。1993年,开展了“学两东、创五化、争双优”活动。1994年7 月,在海伦农场召开了“五化双优”现场会,海伦、红光、和平公安分局为“五化双优”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奖励,并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当年绥化农垦公安局在队伍建设上荣获总局公安系统“学两东、创五化、争双优”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奖励。1997年,开展“远学邱娥国、学东莱,近学前进学新垦”,人人争做邱娥国式好民警,争创“东莱、前进、新垦”式先进单位活动。1999年至2000年,认真贯彻落实《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三年规划》,制定目标管理,确定达标任务、时限。相继有绥棱、铁力、嘉荫公安分局、安达派出所进入了总局公安局人民满意派出所行列。绥棱、嘉荫公安分局被省公安厅授予人民满意派出所称号。嘉荫公安分局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学创”活动标兵单位。
三是1989年以来,重点组织开展了纠正行风、反腐败、制止刑讯逼供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集中教育整顿,既纯洁了队伍,又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遏制了腐败现象。人民警察的形象在群众中有了明显好转。2000年9 月至12月及2001年3 至6 月,分别在局机关和公安分局(派出所)重点组织开展了“三项教育”活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实现了三个100 %。即参加教育人数、受教育面达到100 %;民警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及格率达到100 %;三项教育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合格率达到100 %,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动员,提高认识;深入查摆、自我剖析;边整边改、整章建制:“三项教育”总结验收和“三项教育”回头看等阶段的扎实工作,使全体民警的思想受到一次洗涤,心灵受到一次净化,作风建设得到了加强,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达到了“三项教育”的预期目的。
2002年绥化农垦公安局被省垦区公安局授予优秀公安局称号。在队伍建设上,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全局集中开展了警风警纪大讨论,选送的《加强警风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文获省厅三等奖。集中开展了“做合格民警,让母亲放心”为主题的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了“学创”活动,认真抓好“五二二一一”等级评比工作和局党组确定的“三年争全省优秀,七年创全省一流”规划的落实。有效的调动了广大民警不甘人后、勇于争先的积极性。
三、业务工作
1980年,公安局组建后,在同刑事犯罪斗争中,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始终把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放在第一位,持续开展严打斗争,发挥了垦区公安的职能作用。1980年以来绥化垦区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544起,破获1159起,综合破案率达到75.06 %,共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151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15 万元。1995年成立经济侦察科以来共查处侦破各类经济案件60起,为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920 元。绥化农垦公安机关在建局以来分别于1983年1986年开展了“严打”专项斗争:两次专项斗争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1 起,其中破获重、特大案件41起。1999年,组织开展了“追逃”、“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此次专项行动共抓获在逃犯13人。其中网上11人,A级逃犯1 人,B级逃犯1 人,C级逃犯2 人。2000年,重点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局共破各类刑事案件20起,其中重特大案件9 起,打掉犯罪团伙2 个,成员6 人。整个行动中,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挽回经济损失2 万元。重点开展了“打拐”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失足的妇女儿童进行了彻底摸底,查处被拐骗妇女1 名,解救被拐骗妇女1 人。11月9 日至11月14日,对和平牧场境内的土法炼油、收油点开展了为期6 天的清理取缔专项行动,依法取缔土炼油点36个,收油点1 个,取缔土法炼油罐70个,收缴原油10吨,土炼柴油1230公斤,依法传唤12人,拘留4 人,查处举报线索5 条。2001年4 月至2003年3 月相继开展了“打黑除恶”、“打抢反盗”、“大荒剑”、缉拿追捕逃犯、打击“两抢一盗”专项统一行动。
绥化农垦公安机关在几次大的专项打击行动中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87 起,其中破获重特大案件136 起。在专项行动期间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0余个,查获团伙成员61人。抓获在逃犯21人,其中A级逃犯2 人,B级逃犯3 人,C级逃犯2 人。
在治安管理方面重点抓了防控体系的建设。1996年以前,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在人防、物防措施的落实上,强调三个到位:即人员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护硬件落实到位。1996年,110 报警服务台的建立,为绥化垦区打防控体系的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99年,垦区公安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后,垦区公安局提出构建垦区“打防控”一体化建设的构想,在全面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建设上,2002年绥化分局党委制定了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方案,把原来公安一家的行为变为全绥化分局的行为。
2002年7 月在嘉荫农场召开绥化分局防控机制建设现场会,推出“四三四五”长效管控机制,实行公安机关内部警种联动、民警同企事业单位的联动、民警与群防队伍的联动、民警与基干民兵的联动;做好重点部位的特防、居民区的联防、居民住户的自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人口、重点场所、重大事件、重点物品的管理控制。从根本上减少案件的发生,遏制住了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上升势头。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5%以上,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
2001年4 月至2003年2 月重点开展了治安整治工作,开展了四次专项治爆缉枪统一行动,重点整治特种行业场所,重点整治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收容遣送三无人员。重点整治文化娱乐场所,重点开展了反偷渡联合行动。重点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二级重点防火单位整改合格率达98%;三级单位整改合格率达89%。建局24年来,由于绥化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不懈努力,绥化垦区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得到了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绥化各级公安机关为维护绥化垦区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