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直属派出所一、小岭派出所
(一)沿革
小岭派出所的前身为黑龙江省小岭水泥厂保卫科,隶属于农垦总局,组建于1975年7 月,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辖区的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加强安全防火等工作。
1980年组建农垦公安机关后,单位名称为黑龙江省绥化农垦公安局小岭公安分局,在编民警3 人,非在编人员8 人,设局长1 人,治安联防队员8 人。业务曾隶属松花江地区公安局。1986年8 月成立了集护厂、巡逻、消防多职能为一体的消防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了消防安全,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991年更名为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小岭公安分局,行政归属公安局政治部,业务隶属阿城市公安局,户籍管理权归属于阿城市公安局小岭派出所。为了进一步加强户籍管理,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掌握人口数据,分局也相应地建立了一套户籍管理档案,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以便及时掌握人口的变化情况,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2000年分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小岭派出所,行政隶属垦区公安局政治部。
1980年至1981年刘凤勤任局长。
1982年至1990年肖洪志任局长。
1991年至1995年王鹏程任局长;刘国龙任教导员。
1996年至1998年刘国龙任局长,林俊武任副局长。
1999年至2000年张国忠任局长,林俊武任副局长。
2001年至2003年5 月王鹏程任所长,张国忠任教导员,林俊武任副局长。
2003年王鹏程任所长,张国忠任副所长。
小岭派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表2-13
(二)工作概述
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当地党委的关怀下,随着垦区公安事业的蓬勃发展,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不断向着规范化、正规化的方向迈进,小岭派出所也不断地发展壮大。1995年有4 人评授了警6 衔,1999年又有7 人被录用为人民警察,11人纳入了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序列。2003年,小岭派出所有在编民警11人,非在编人员3 人,设所长1 人、副所长1 人、内勤民警1 人;设警务区一个,责任区三个,责任区实行一区双警制。2003年有办公用房9 间200平方米左右,通讯电话两部,警务用车一辆,微机一台,警务用枪9 支,被评定为四级公安派出所。辖区总户数为750 户,总人口为2108人,其中男性1086人,女性为1022人,暂住人口46人,境外居住人口3 人。
小岭派出所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不变,两化两上,一争一创”的垦区公安工作的总体目标,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特别是通过“三项教育”和“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等大讨论活动后,全体民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为载体,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把人民群众视为自己的衣食父母,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改起,树立“为民从警,为民执法,为民服务”
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实现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纪律,认真贯彻“五条禁令”和“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全体民警的综合素质,从而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树立垦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实现人民群众的最大满意。
1980年至2003年,小岭派出所(分局)曾被哈尔滨市公安系统评为先进单位2 次,被阿城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单位3 次。被垦区公安局评为先进公安分局1 次,不同称号的先进个人6 人次,5 人次被垦区公安局授予三等功,哈尔滨市公安局嘉奖3 人次,被阿城市公安局嘉奖7 人次。
二、浩化派出所
(一)沿革
1969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化肥厂建厂初期,化肥厂政治处政工组设一名保卫干事,担任治安保卫工作。
1974年政治处改为政治部,下设保卫科,科长陈荫林,人员增加到8 人,设内勤,户籍各1 名,外勤5 人。
1977年9 月刘云龙任保卫科长。
1979年3 月陈荫林任科长。
1980年7 月,化肥厂保卫科改称为黑龙江省绥化农垦公安局浩良河分局,分局长陈荫林,内设内勤、户籍、刑侦、治安、保卫几个部门。
1982年7 月,省公安厅授予分局治安处罚权,1982年设立行政拘留所,分局行使治安拘留权,公安分局下设消防队、经警队、护厂队。
1974年由公安分局管理消防队,王洪喜任队长、赵厚超任副队长,孔祥忠任副指导员,1979 年刘臣任队长,王伟任支部书记(1982年调离)。1984年2 月,蔡智华任副队长。消防队有水罐式、泡沫式消防车各一台。
1979年5 月正式组建护厂队,张水任队长。负责正门、西门、铁道门的警卫值勤。
1981年10月成立经济警察队,张水任队长,宁玉民任副队长,经警9 人。门卫仍由原有人员担任,经济警察协助门卫,并负责护厂巡逻及其它临时警卫、纠察任务,其建制归护厂队。
化肥厂隶属兵团期间,保卫工作业务由兵团职工处领导,按军事体系保卫科有刑拘权,案件的诉讼上报职工处审理,兵团军事法院判处。保卫科改称公安分局以后,隶属于绥化农垦公安局,但它只负责业务领导,案件诉讼仍呈报伊春市南岔区公安分局审理,区人民法院审判。
1997年从辽宁警察高等专科学校分来2 名警校毕业生。
1999年派出所参加了公务员考试,11人全部过关。
2002年6 月,浩良河化肥厂政企分开,生产部门由北大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成立上市公司,非生产部门成立社区,由党委领导,消防队、经警队划归上市公司管理,与公安脱离。
2002年9 月,派出所搬入新的办公场所。
2003年1 月,派出所全体民警开始执行公务员工资,2003年6 月恢复交通警察中队,业务隶属于宝泉岭农垦公安局交警大队,由两名民警兼职管理。2003年6 月24日黑龙江省公安厅以黑公治[2003]20号文件的形式,将黑龙江省农垦浩良河化肥厂的户籍管理权重新划归浩化派出所管理,派出所2003年有两个警务区,七个责任区,由七名民警包片。派出所2002年被评为四级派出所,2003年申报了三级派出所。
(二)历任领导
1980年至1992年陈荫林担任分局长,丁吉昌任副局长;1993年至1994年10月,冯俊卿任分局长,陈荫林任教导员,丁吉昌任副局长,1994年陈荫林退休;1994年10月至1996年2 月冯俊卿任分局长,丁吉昌调出;1996年2 月至1997年5 月丁吉昌任分局长,冯俊卿调出;1997年5月至1997年9 月丁吉昌任分局长,李兆宏、王爱国任副局长;1997年9 月至2001年11月分局改为派出所,丁吉昌任派出所所长,李兆宏任副所长,2001年11月丁吉昌与李兆宏调出公安队伍,2001年11月闫德龙任所长,谢伟任副所长。
浩化派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
(2003年)表2-14
三、机场派出所
(一)沿革
机场派出所始建于1987年,批准为佳木斯市公安局佳西机场治安派出所。1989年被批准为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直属机场派出所,驻地在佳木斯市松桦街480 ~8 号,行政归垦区公安局领导,业务归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局。
(二)工作综述
机场派出所2003年有在编民警6 人,正科级所长1 人,副科级民警1 人,科员4 人,党员4 人,民警中大专学历5 人,中专学历1 人,全所拥有办公楼二层,面积208 平方米,有松花江警用面包1 辆、消防水罐车1 辆、二轮摩托车2 辆。
机场派出所组建以来,在航空站党总支部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指导下,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为保障机场的一方平安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十余年来,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未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职工无一起违法犯罪案件,无一例“法轮功”习练者,本场未发生一起地面飞行事故,保障了机场良好的治安秩序和飞行地面安全,先后有两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连年被评为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先进集体,被佳木斯市公安局授予规范化建设保卫科、达标单位等荣誉称号。
四、佳南派出所
(一)沿革
佳南派出所始建于1960年,当时的名称是合江农垦局畜牧实验场派出所。1980年正式批准为佳木斯市公安局佳南派出所,行政归农垦公安处领导,1989年批准为垦区公安局直属佳南派出所。
(二)历届领导班子:
1977年恢复派出所,李仁任所长。
1980年于春林任所长,王可启任教导员。
1985年马滨任所长,王可启任教导员。
1990年蒋玉胜任所长,胡勇任教导员。
1991年胡勇任所长,张学明任副所长。
1994年王可启任教导员,张学明任副所长。
1997年张学明任所长至今。
(三)工作综述
佳南派出所辖区面积22平方公里,总户数2100余户,总人口8000余人。派出所2003年在编民警7 人,拥有独立办公楼二层,面积370 平方米,小汽车一辆,二轮摩托车四辆,车载台、对讲机、计算机、照相机各一部。佳南派出所建所以来,在党委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经过全所民警的努力拼搏,保障了辖区的政治、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稳定。民警中先后有7 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97年以来,破获重大刑事案件11起,抓获杀人犯4 人。2000年3 月被评为垦区人民满意派出所;2000年度为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先进单位。
五、江口派出所
(一)沿革
1978年始建汤原县公安局合良派出所,赵福才任所长,编制2 人。1981年9 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莲江口派出所,赵福才任所长。1990年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莲江口派出所,赵福才任所长,郭庆滨任副所长。1995年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莲江口派出所,郭庆滨任所长,赵福才任教导员。1998年更名为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江口派出所(直属),郭庆滨任所长,编制增至5 人。
(二)工作综述
江口派出所建所20多年来,在党委和上级机关领导下,经过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有力的保障了各个历史发展建设时期的政治和社会稳定。据不完全统计,建所以来共破获刑事案件70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246 起。建立健全了以公安机关为主体,以基层党支部为依托,治保会、治安员、更夫为一体的治安防范体系。辖区重点防范部位16个,人防、物防到位。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已实行了微机化管理。
江口派出所1991年被省农垦总局政法委授予“破大案,抓逃犯先进单位”;1999年被省农垦总局团委、省垦区公安局授予“青年文明号”;1999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学东莱创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先进单位”;2001年被省公安厅、省档案局授予“档案管理晋级达标先进单位”;2000年1 人被省垦区公安局授予“垦区公安系统优秀领导干部”;2002年1 人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教育活动先进个人”,两人荣立三等功。
六、长江派出所
(一)沿革
长江派出所成立于1980年7 月,初建名称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长江分局,公安业务隶属于宝泉岭农垦公安局,行政隶属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公安处及依兰收获机械厂党委双重领导,当时辖区人口2300余户,7809余人。分局设刑侦股、治安股、户籍内勤、行政拘留所。
1983年开展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当时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人员较多,分局距宝泉岭农垦公安局220 余公里,羁押案犯十分不便,于是分局向上级公安机关报请变动案件管辖机关,于1983年10月公安业务隶属于依兰县公安分局,分局更名为黑龙江省依兰县公安局收获机厂长江分局。
2002年12月经济体制改革,松花江农场成立社区委员会,在农垦总局工作组的监督下,于2002年12月10日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直属长江派出所由依兰收获机械厂划归松花江社区管理,案件仍然隶属于依兰县公安局,户口管理归宝泉岭农垦公安局。
1980年分局在编民警7 人(企业编制民警3 人)共10人,非在编民警8 人,内设分局长1人,教导员1 人,副局长1 人,户籍内勤1 人,治安股股长1 人,治安警2 人,刑侦股股长1人,侦察员2 人,巡逻队队长1 人,队员7 人。
1983年6 月增设分局行政拘留所,在人员没有增添的情况下,从巡逻队中抽4 人,设所工1 人,看守警3 人,其任务是有人犯的情况下看守人犯,没有人犯的情况下配合巡逻队巡逻,1983年11月成立消防中队,设队长1 人、司机4 人,战斗员5 人,消防车2 辆,担负场区及五个分场的火灾扑救、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988年,分局增设交警中队,设队长1 人,交警1 人(非在编),担负辖区内组织车辆验证,驾驶员检证,自养路段路查,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及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992年,巡逻队取消,季节性召集巡逻人员,消防车老化退役一辆,设有队长1 人,司机2 人,战斗员2 人。
1997年6 月取消分局拘留所,分局取消治安股,刑侦股。拟成立2 个警务区,每个警务区设警长1 人,责任区民警3 人。
2002年11月,分局由依兰收获机械厂转属松花江农场社区领导。
2003年长江派出所达标四级派出所。
(二)派出所历任领导
1980年9 月至1988年2 月,刘鸿科任局长。
1980年7 月至1992年7 月洪生任教导员兼副局长,1992年7 月至1997年11月任局长。
1988年2 月至1992年1 月,郁全根任局长。
1992年1 月至1992年7 月,于海军任局长,1992年7 月至1996年11月任教导员。
1993年至1996年洪生任局长。
1993年8 月至1996年11月张长林任副局长。
1996年11月至2002年10月冯嘉雄任局长。
1996年11月至2000年8 月杜天文任教导员。
2000年8 月至2002年12月,尹天义任副所长。
2002年12月10日尹天义任代所长。
长江派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表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