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节 交通管理

第六节 交通管理


一、机构沿革
  交通管理工作随着垦区的发展,机构历经了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
  1949年4 月,东北人民政府在所属农林部成立了机械农场管理处,第二年改为东北公营农场管理局,下设:秘书、经理、农业三处及农机具研究室。汽车管理由农机研究室机械设备科承担。
  1955年7 月,黑龙江省政府成立国营农场管理厅,1962年8 月改为农垦厅,下设:人事、财务、基建、生产4 个处和办公室,汽车管理由生产处负责。
  1956年6 月,中央农垦部在密山县成立部属铁道兵农垦局,下设13个处、站。汽车管理由生产处负责。
  1958年4 月,中央农垦部在佳木斯市成立部直属合江农垦局,下设22个处、部、委、室,汽车管理划归机务处管理。
  1968年6 月成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后,汽车管理归后勤部机械运输处。
  1976年2 月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后,车管、运输、国防公路归工副业处管理。
  1979年初总局机关调整后,成立了交通处,负责垦区的交通监理、公路运输、航运管理及国家干线公路、边防公路的建设与管理。
  1985年10月,总局成立交通局,同月,经省交通厅批准,成立运输管理处,安全科负责垦区交通监理工作。
  1989年,总局运输管理处安全科划归总局公安局领导,改称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公安局交警支队。
  1991年7 月,黑龙江省农垦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正式得到黑龙江省政府的承认。
  二、工作概况
  垦区在建场初期,由于机动车辆很少,所以末设交通管理机构,由所在市、县交通部门直接管理,或在农场交通部门指定一名干部担任监理员或安全员,协助县、市交通部门进行管理。
  50年代,建立了一批军垦农场,车辆多由部队带来,交通管理工作,主要在交通企业内部。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与安全技术检验、运输成本核算、经营管理、驾驶员培训等,由农场统一管理,沿用军队的车辆管理办法。
  50年代末期,垦区车辆逐渐增多,部分农场开始设立交通部门,对交通管理工作逐渐加强,但多偏重于使用调度,其他一些管理较为简单。驾驶员培训一般采用以师带徒的方式,或专门举办驾驶员培训班。
  1959年,铁道兵农垦局与虎饶县合并后,成立了牡丹江农垦交通邮电部,下设交通运输处,处内设监理科,全面管理各农场的交通安全工作,制定了垦区汽车维修保养细则,规定各种车型的“三率”标准,划分全垦区货物运输范围和客运定员、定线。车辆的交通管理由供给制逐渐变为核算制。
  1959年,合江农垦局所属萝北分局与萝北县合并时成立了分局交通科,对所属的车辆、运输、安全等项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1960年,友谊农场成立县政府时,设立了交通科,执行监理工作职能。
  随着农场机动车辆的增多,专用公路的建设及场界的划定(土地管理自成体系),交通监理工作也提上日程。各农场都相继成立了交通管理部门,协助所在市、县负责交通管理工作。
  1965年,为了探索交通安全管理的新路子,黑龙江省交通厅季立才厅长到五九七农场和车管干部、驾驶员同吃同住,跟车上路。一起总结了“礼让三先”(会车时先让、先慢、先停)的经验,省交通厅把该场礼貌行车的经验汇编成小册子,印发给全省有车单位。后“礼让三先”的经验形成了全国交通行业文明礼貌行车的口号。
  1968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垦区的车管、安全管理工作归装备部门负责。为便于与地方协调,由省交通局办理了9 名监理员及若干安全员证,监理员每师1 名,兵团3 名。由于有统一的管理部门,垦区的交通管理工作由初期的偏重于使用扩大到全面管理,不仅颁发了生产建设兵团车辆管理制度,印发了车辆使用手册、汽车驾驶员读本等资料,而且还组织驾驶员培训考核以及统发驾驶执照、军用车辆牌照、建立规章制度、进行车辆技术管理、推广技术革新。
  1976年,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后,未设立交通管理机构,总局只在工副业处设有专人负责,共有2 人。管理局和农场也是在工副业口内有1 ~2 人负责。
  由于垦区地域辽阔,农场多建在边远地区,不少农场位于几个市、县的结合处。市、县交通部门因编制定员和经费等的限制,对农场区域内的交通安全和事故处理,很难顾及,特别是在农场与市、县土地界区划定(土地管理自行负责)后,有关“三照”办理、组织驾驶员考试与审验、车辆年检、养路费收交等许多具体工作,多是由农场自己办理,去市、县盖章取证(照)。专用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完全由农场自己处理。个别农场在涉及地方车辆或人员的专用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需请当地交通监理共同处理。
  随着垦区车辆的大量增加,专用公路里程的增多,货运、客运日趋繁忙,交通管理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交通事故不断上升,仅1980年和1981年两年,垦区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就分别为109人和117 人,已成为全省交通事故最多的单位。为了加强垦区交通管理工作,继垦区公安、物价、土地管理等机构建立之后,总局党委决定,于1981年12月起,成立垦区监理队伍。同时,要求各管理局、农牧场进一步充实各级交通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公路交通的安全管理、路政管理和运输管理工作,同时对着装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1981年,黑龙江省交通局为了加强“四统一”管理(即统一管理、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统一结算),制定了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准运证、检查证制度。总局交通处在全垦区配编了交通稽查人员250 名(其中有150 人后来兼作监理员),加强了垦区公路交通管理工作。1982年,垦区为加强交通管理,重新配备150名专职交通监理员,在4 月份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学习班,组织学习监理业务,同时,还学习了事故处理等项课程,从而使垦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为加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1982年发生交通事故193 起,伤人109 人,死亡80人,经济损失303600元;1983年发生交通事故208 起,伤人75人,经济损失356800元;1984年交通事故106起,伤人33人,死亡55人,经济损失269722元,交通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1985年,经省交通厅同意,垦区成立农场总局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由于垦区监理机构没有得到省交通厅的承认,决定继续使用交通稽查证行驶监理业务。总局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安全科,设2 人负责全垦区交通监理工作。1989年,总局决定总局运输管理处安全科划归总局公安局领导,改称总局公安局农垦交警支队,编制4 人。马俊峰任首任支队长。由于垦区交警体制没有得到省政府的承认,其工作只限于负责垦区专用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秩序管理及编表上报业务。有关三照(驾驶证、行驶证、牌照)办理、驾驶员考试与审验及车辆年检仍由农场所在地、市、县管理。
  1991年初,省委、省政府为了扶持国营农场脱贫,同意将总局13个部门视为地市级政府职能部门对待,并给予地市级政府职能同等权力。1991年6 月,农垦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组建,米会任支队长,马俊峰任政委,苗株田任副支队长。从1991年7 月1 日开始,垦区建三江、宝泉岭、红兴隆、牡丹江、北安、九三等管理局的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项交警业务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承认,为垦区交通事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绥化、嫩江、哈尔滨三个管理局交警三照(驾驶证、行驶证、牌照)业务仍由当地市县交警支队管辖。其它专用公路事故处理、秩序管理仍由农场自己管理。
  农垦交警支队正式行使权力之后,垦区交警队伍迅速扩大,到1992年底,支队人员发展到了35人,各大、中队发展到300 余人。支队配支队长1 人,政委1 人,副支队长1 人,科级干部8 人。所属6 个大队、86个中队也先后配齐了班子。
  1992年9 月,农垦支队购入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车,3 年内共检车3 万多台次。
  1993年,为了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农垦支队驾校到基层,在公路沿线便于集中的农场、管局举办多次汽车驾驶员培训班。平均每个驾驶员节省资金700 多元,为垦区交通行业输送了大批合格的驾驶人才。农垦交警支队驾校荣获集体三等功,陆德林荣立个人三等功。
  1993年12月,陆德林任副支队长。
  1994年,针对垦区交警状况,支队制定了“大、中队基础建设三年达标规划”,全面开展垦区基础建设。1995年支队在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上给予投入,目前达到标准的中队数已占垦区中队总数的85%以上。
  1995年,为了提高队伍的文化素质,农垦交警支队和八一农垦大学联合在支队举办了“汽车工程”本、专科培训班。80多名学员已学完全部大学课程,转入学习阶段,1998年8 月已获得“本、专科”证书。
  1995年9 月,王咏江任政委,马俊峰政委退休。
  1992年~1994年农垦公安局交警支队获全省安全先进集体称号。1993年驾校荣立集体三等功。
  1995年,为了更好的为垦区经济建设服务,农垦交警支队出台了交警服务经济建设的十项服务措施,先后在《黑龙江交通安全报》、农场总局文件上转发,并与垦区电视台合作举办了“交警岗位知识竞赛”现场直播,垦区所属百家电视台进行了转播,影响面波及全垦区。1995年,农垦交警支队投入800 多万元的“农垦广达汽车修理厂”开业,该厂拥有黑龙江省东部地区最先进的汽车修理设备,营业后经济效益可观。1995年12月19日,由于农垦公安局划归省公安厅直接领导,农垦交警支队更名为“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支队43名干部随垦区公安干警一起首批被授予人民警察警衔。1996年1 月份,按省委部署,虎林境内八五○、八五四、八五六、八五八、庆丰、云山6 个农场政权机构按政企分开原则,进行试点,移交虎林县地方政府管理。6 个农场的交警中队划归为虎林县交警大队管辖。6 个中队大部分交警、办公用品、车辆、房屋及固定资产无偿划拨地方。移交的人员工资、经费由垦区支付,10年后递减完毕。1996年1 月,为了推动垦区交警中队队伍,基础建设全面发展,在垦区交警系统开展了“十佳公路中队”评比活动,制定了评比条件,11月份进行了验收,产生了垦区交警系统的“十佳公路中队”。1996年8 月,垦区公安交警支队从支队、大、中队抽调人力,组成76人的代表队,参加“全省首届岗位练兵竞赛”大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事故岗位聂湟、孙玉凯名列前茅各立三等功一次。在文科闭卷考试科目中,参赛队员理论总分在全省15个地市中排列第2 名。1996年12月15日,九三大队尖山中队于锡军被评为全省交警系统十佳先进个人。1997年4 月28日,为了加强省农垦交警支队队伍建设,支队领导率领各主要科室科长前往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鸡西市交警支队,学习先进经验。1997年6 月3 日,总局组织部任命王咏江为支队长,李泉富为政委,免去米会支队长、王咏江政委职务。米会调任总局交通局局长。1997年8 月中旬,在全省交警系统纪检工作会议以省总队名义对农垦交警支队颁发了“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牌匾。1997年10月,八五三农场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服务站试点工作获得成功。1997年12月,垦区交警系统汽车管理职称评定工作结束,170 余人进入了初级职称。
  1997年,农垦公安交警支队出台了对无牌无证车辆的管理办法;下发了办理农用车、摩托车牌、证的管理权限及车辆落户的制约措施。
  1998年初,农垦公安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实行承诺制;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下发了公告,公开接收社会监督。1998年3 月,《黑龙江垦区公路与交通事故》一书出版,属垦区建局50多年以来第一部描写垦区交通史和案例的书籍。
  1998年5 月,垦区第三届事故处理员培训班开课,参加人员90名,经省总队考核合格80人。
  5 月,农垦公安交警支队向全垦区交警系统,下发了“标准化建设评比标准”及“形象工程”活动方案。在全垦区交警系统掀起了争先进、创优秀活动。
  1998年6 月,经过四个半月的培训,总局机关公务员首批汽车驾驶员培训班结束,有140名公务员获得了小型汽车驾驶证。
  1998年7 月1 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虎林市境内的八五○、八五四、八五六、八五八、庆丰、云山六个农场政权机构试点结束,六个农场交警中队重新划归省农垦交警支队管辖。同时六场交警的办公用品、车辆、房屋及固定资产划回农场。虎林市进驻人员撤回该市;省委省政府给农垦总局批示十六字,即:“省级授权,部门派出,系统管理,内部分开”,明确了垦区政权机构今后自己管理的方向。
  1998年8 月,农垦交警支队向垦区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25名(副处以上干部),负责全垦区交警队伍的监督,并颁发了省总队制发的证书。
  8 月,农垦交警支队挑选16名交警,编入农垦公安抗洪抢险突击队,参加沿江一线农场抗洪抢险斗争。各大队积极组织交警上路、指挥疏导车辆,保证抗洪车辆安全运行;同时,捐款捐物支援灾区。
  肇源、泰来、依安等沿江边四个农场受特大洪水冲击,遭灭顶之灾。为解决洪涝区灾民今后的生产、生活问题,省农垦总局根据中央、省的有关指示、决定将上述大灾区人口由黑龙江省西北部向东南部的三江平原搬迁。省农垦交警支队组织警力,指挥全部迁移人口的安全运输工作,调动各类车辆上千台,单车往返里程2000多公里,号称西东千里大迁移。车队途经佳木斯、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以及吉林省的大安、松源、扶余等大、中城市,有的车还要乘船过江。路途遥远,路况复杂。迁移车队均由交警车开道,昼夜兼程,克服种种困难,在所经大、中城市交警部门的帮助下,没有发生大的交通事故和一起阻车滞留现象,安全、及时将2335户灾民迁移东部农场,胜利圆满地完成了任务。1998年10月,《中国驾驶员实用全书黑龙江垦区卷》正式出版,在全国内发行,这本书是含有交通安全法规的知识工具用书,内容丰富,从不同侧面反映了黑龙江垦区的交通史。1998年10月,陆德林调任农垦公安局副局长。1998年,农垦公安局交警支队获省公安厅政治部、省交警总队授予的“驾驶员、机动车管理规范化服务达标车辆管理所”称号。1999年7 月~2000年1 月,由于农垦总局按农业部、省委、省政府要求搬迁省城,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分两批搬迁到哈市南岗区嵩山路30号办公,支队拥有办公场所3000多平方米。(农垦广达驾校;大修厂仍在佳市办公)。1999年10月份,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参加全省14个地市第二次大比武,获全省团体比赛第三名,支队单项成绩也占据前二、三名,多人立三等功、嘉奖。1999年底,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哈市王岗镇成立农垦哈尔滨汽校。1999年,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被省公安厅评为“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科队活动”先进集体;被省交警总队评为“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被总局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00年8 月,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班子调整,左兴武、毛加宝分别任支队长、政委。王咏江调垦区公安局任政委。李泉富、苗株田退养。2000年9 月,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机构改革,实行竞聘上岗使支队原有53人减少到在编40人,设有9 个科室。2000年10月,支队所属两个驾校、一个大修厂实行合同制管理。2000年11月,黄黎、孙冰任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2000年12月,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党支部改选,左兴武任支部书记,毛加宝任支部副书记。2000年,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获“全省交通法规知识竞赛”第一名;被总局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2 月,为了加强支队财务管理工作,支队成立财务监督委员会。2001年5 月,支队各项规章制度十四项服务承诺相继出台。2001年7 月,按省总队要求,支队组织人员开展车辆、驾驶员信息采集,对垦区车辆、驾驶员信息逐车、逐人进行计算机采集工作。7 月,支队组织5名交警参加省总队组织全省道路交通法规竞赛,获全省第一名。
  2001年l0 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规定,支队10月1 日实行新机动车登记办法。
  2001年11月,按总局史志办要求,马俊峰、李泉富、左兴武、毛加宝、黄黎五人资料编入《黑龙江农垦人才名录》一书。
  11月,经总局人事局批准,支队有2 名同志被总局人事局任命主任科员,有10名同志被任命为副主任科员。
  2001年,农垦公安交警支队被省政法委评为“创建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先进集体;被省交警总队评为“全省交警系统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全省交警系统创建人民满意活动先进集体标兵”、“全省交警系统创建人民满意活动优秀组织奖”;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集体立三等功一次。
  2002年1 月,省总队批复:从2002年1 月1 日起,绥化、齐齐哈尔两个农垦交警大队得到正式承认,业务归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管理,负责本农垦辖区交通秩序与事故管理工作。车辆、驾驶员业务仍暂由所在地、市、县管理。
  2002年3 月,支队在查哈阳农场为绥化、齐齐哈尔农垦交警大队举办事故处理员业务培训班,经省总队交通处考试,有66人取得省总队认可的事故处理员资格证书。
  2002年4 月,在绥化农垦分局举办事故处理员培训班,有40人参加了培训。
  2002年7 月,在支队清理档案过程中,共审理驾驶员档案l3797份,车辆档案93521 台份,并录入微机。
  2002年7 月,支队车、驾管科微机与支队领导微机连网,同时对六个大队微机人员培训上岗,开始由大队管理摩托车、农用车及该车型驾驶员微机管理业务。
  2002年9 月8 日,按省公安厅要求,支队在九三世纪广场开展岗位练兵大比武。有近300名垦区交警,50余台车辆参赛。省公安厅刘忠志副厅长、省总队韩玉林政委省总队各处室领导,检阅了参赛队伍。新华社及省内、垦区各大报纸、电视台进行了现场采访。此次大比武,有近万名群众观看了比赛。
  在随后全省交警系统评比中,支队组织此项活动获“全省岗位练兵第一名”荣誉称号。并获“全省交警系统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奖”。
  11月,为了防止职务犯罪,支队组织机关人员到哈市新建监狱进行警示教育。2002年,11月8 日、11月11日,建三江二抚路省道,垦区代管路段发生两起特大交通事故,总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韩乃寅、工会主席母松华率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员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支、大队事故处理人员处理事故,使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在垦区内开展了整顿交通秩序,压事故保畅通活动。2003年1 月,按省公安厅部署,垦区开展“万警上路保平安”活动。省交警总队何健民副总队长到建三江、宝泉岭慰问检查了春运安全工作。2003年4 月~8 月,支队组织人员,对车辆、驾驶员档案进一步清查,做到了档案、台账、微机三统一。2003年4 月,省公安厅刘忠志副厅长,副厅级侦察员韩宝晶及省交警总队赵亚光总队长、韩玉林政委到支队检查了规范化建设,对垦区公安交警系统的规范化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2003年8 月,垦区交通秩序整治现场会在宝泉岭农垦分局召开。省交警总队张凤军副总队长参加会议并做了讲话。与会者观看了宝泉岭局直、普阳农场交通秩序整治现场。2003年10月,在省交警总队关怀支持下,赵亚光总队长31日批示:对垦区齐齐哈尔、绥化分局的摩托车、农用车及新购入的机动车注册登记和管理工作,驾驶员的考验,初领和年度审验等管理工作由垦区公安交警系统实施系统管理。这标志着农垦系统除农垦哈分局及所属7 个农场外,垦区8 个农垦分局98个农场交警系统实行垦区公安交警系统管理工作。2003年12月,省公安厅刘忠志副厅长、省交警总队韩玉林政委出席垦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与参会民警合影,并做了重要讲话,刘忠志副厅长对垦区公安交警工作做了高度评价说:“农垦交警在全省虽然不是第一,但是一流的”。2003年,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被省交警总队评为“全省道路交通管理调研活动先进组织单位”。
  从1991年到2003年,垦区公安交警支队实行系统管理以来,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基础工作建设,强化了垦区的安全管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学济南交警见行动,使齐鲁交警模范之风在垦区发扬光大,涌现了一大批省交警系统的先进标兵集体、先进个人标兵典型,继承和发扬了“艰苦奋斗、勇于开拓、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北大荒精神,铸就了一个英雄的群体。
  垦区公安交警支队和6 个农垦分局大队相继建造和改建了办公楼,农场中队修建了办公室。交警部门建立了一整套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和措施。三级交警部门配备了电话、车辆、摄像机、电视机、录放机、照相机、测速仪、酒精测试仪、事故勘察箱等设备,使垦区交警部门的基础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新水平。
  在垦区50多年的开发建设中,垦区多次接待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视察。垦区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警卫部门在各级领导视察期间,对道路的一、二级保卫及车队的安全做了大量工作,未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多次获得上级领导的表彰。
  黑龙江垦区经过50多年的开发建设,在黑龙江省形成了独特的农垦经济区域。通过垦区内的国道、省道、边防道路共36条,跨境路里程共2049.5公里,初步形成了与全省12个地级市69个县公路衔接的运输网络。此外,还有场内自修自养公路14000 公里,形成了局、场、分场、生产队公路贯通的新格局。
  垦区拥有各类机动车辆93521 台,机动车驾驶员13797 名,汽车驾驶员94732 名,担负着垦区繁重的客货运输任务。
  三、驾驶员管理
  垦区建场初期,汽车驾驶人员大部分由部队成建制转来,少部分从附近市县驾驶人员中抽调组成,随着垦区车辆逐年增多,汽车驾驶员明显短缺。为此,各农场在内部选拔转业官兵、知识青年、农场第二、三代子女进行驾驶培训工作。培训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师带徒,跟车操练方式;一种是成批培训,集中讲课,集中练习方式。教练车均为农场货运车辆,培训结束前由管辖市县考试,合格者发给驾驶证。这种管理方式从50年代一直延伸到90年代初。1991年省农垦交警支队成立后,驾驶员培训工作正式由省农垦公安交警支队驾校承担,形成了驾驶人员培训、考试、管理一条龙管理体系。
  据有关史料记载,1951年,东政解放一团(宝泉岭农场)党委决定,在团直警卫连及通讯排培训汽车学员,共考取录用40人,由此揭开了垦区汽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的第一页。
  50年代,赵光农场招收、培训20名汽车学员;绥滨农场培训38名汽车学员。
  60年代,八五二农场招收、培训100 余名汽车学员,八五九农场培训12名汽车学员,胜利农场培训8 名汽车学员,龙镇农场培训l00余名汽车学员。
  70年代,共青农场举办第一期汽车学员培训班;云山农场培训26名胶轮车驾驶员;牡丹江管局举办汽车学员培训班,其中八五八农场培训26名学员。
  50年代至60年代,宝泉岭农场培训两批汽车学员。
  60年代至80年代,赵光农场先后举办七批汽车驾驶学员班,经考试,共择优录用145 人;八五四农场先后举办了19期汽车、胶轮车驾驶学员班,经考试,共录用汽车驾驶员815 名、胶轮车驾驶员610 名;胜利农场培训汽车驾驶学员217 名、胶轮车驾驶学员491 名。
  驾驶员培训工作主要集中在60年代至80年代。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驾驶人员按每台车1.8 人的比例配备,形成了垦区驾驶员队伍。
  进入90年代,垦区驾驶人员不再按汽车保有量比例配备,驾驶员队伍有了大幅度的增长。
  1992年1 月1 日,经省财政厅、物价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审核合格,准予农垦总局交警支队开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驾校原有教练车37辆,教练员40人,有教练车41辆,教练员45人;教学楼面积2300平方米,于1993年10月竣工;训练场地18000 平方米,其中水泥训练场地4200平方米。截止1997年12月,共培训汽车驾驶员8505名。
  1997年1 月1 日,全国驾校实行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农垦驾校与农垦交警支队脱离,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97年7 月17日,经省交通厅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批准,对农垦驾校发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农垦驾校为黑龙江省农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是省驾办首批批准的25家驾校之一。
  1998年6 月2 日,经省交通厅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批准,成立农垦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北安分校。
  1999年底,经省交通厅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批准,成立农垦哈尔滨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投入资金100 万元购置了教学用具和模具,拥有教练车12台,小型夏利教练车6 台。
  经过11年多的努力,农垦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已成为垦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并发展成为向全垦区各管局、农场输送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中心。
  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设立汽车专业,学制为二年。7 年来,培养了大批汽车专业管理和驾驶人才,其中统招生214 名、函授与成人教育生540 名,内含垦区交警、交通管理干部440 名。
  汽车专业成立了汽车教师员培训基地,有训练场地2×20000平方米、自用训练线路2×50公里,并拥有教练车9 台、教练员8 名、专兼职教师11名,还拥有驾驶教练电子模拟设备、各类汽车技术教具、设备。已培训校内教师、应届毕业生1000多人。
  汽车专业的创办与建设,为国家、省、垦区培养了大批一职多能的专业技术人才、交通管理干部,已发展成为具有垦区特色、服务于现代化大农业的全日制农业院校。
  四、档案管理
  垦区各农场在建场初期,大部分农场未设交通监理部门,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管理工作归属地、市、县监理所、站管理;个别农场,如友谊农场和友谊县、萝北分局和萝北县、铁道兵农垦局和虎林县,均为一套班子二块牌子,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管理工作实际上由农场进行管理,但农场和县分开后,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管理工作划归地、市、县监理所、站管理。
  50年代中期,建立的军垦农场,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管理由军垦农场沿用军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但随着军垦农场军人按国家要求转入预备役后,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管理移交当地所属地、市、县监理所、站管理。
  以上管理方式一直持续到1991年7 月1 日。
  1991年7 月1 日,农垦交警支队正式行使三证(驾驶证、行驶证、牌照)发证权后,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管理从省内八个地、市、接收,归农垦交警支队车管所进行系统管理。
  1997年4 月,农垦交警支队根据垦区车辆驾驶员档案管理的特点,经支队研究,不再沿袭各地市由支队车管所管理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管理的做法,率先在全省内首创成立支队档案科,对车辆和驾驶员档案实行专门管理。此做法经探索后,形成典型经验材料,在1997年度全省交警系统纪检工作会议上由王咏江支队长作经验介绍,得到省交警总队、全省13个交警支队的赞同,经验被各地市交警支队借鉴。
  由于车辆、驾驶员实行微机制证,在制证的同时进行了二次审核,并在全省内实行了微机连网,防止了人情档案、不合格档案进入档案室,杜绝了不正之风。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总结,车辆、驾驶员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账、卡、簿、微机管理一条龙作业,阳光作业透明度强,得到了垦区车、驾管部门及车主、驾驶员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