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控告申诉
第五节 控告申诉
一、机构沿革
总局公安处成立,信访工作隶属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王树生负责,1987年至1989年由张辉负责,1989年至1995年由办公室主任裴玉芳负责,1995年成立控告申诉科(含信访办工作),与法制科合署办公,由柳桂云担任科长,1996年改称法控处,由相志成任处长,魏宝忠任副处长(具体负责控申工作),2000年9 月,庄喜臣任法控处副处长,具体分管控告申诉工作。
二、主要工作
自建局以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 千余人次,立案查办2 千余起,上访案件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并多次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控申工作标兵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