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管理1980年垦区公安组建,公安局(处)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由公安局办公室具体办理,办公室作为公安局(处)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文秘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机要保密工作、警务保障工作、机关服务等项工作。
一、文秘工作
文秘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传阅、归档、销毁等工作,办公室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公文的发文编号、签发严格按照公文处理规定,做到准确、无差错,为领导决策和局机关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保证。平均每年收文600 余份,发文300 余份,传阅文件600 余份。
1 、发文
公安局文件是传达贯彻国家和上级公安机关方针、政策、意图,联系和处理机关事务,请示和报告工作,保证公务(警务)活动有效进行的一种特定的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应用文体。
公安局文件主要有9 种:
(1)黑垦公局呈、黑垦公局发。主要用于向公安厅、农垦总局请求指示、批准、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宣布公安局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等。
(2)黑垦公局文、黑垦公安局函。主要用于答复各农垦公安局及局机关部门的请示事项;公安局有关工作要求;转发公安厅及省厅各部门文件等。
(3)黑垦公安局办发。主要用于公安局授权,传达或代公安局发布对一方面工作的部署;贯彻公安厅办公室和农垦总局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要求等。
(4)黑垦公局办文。主要用于公安局授权,对公安局文件和公安局办公室文件加以补充、说明;传达公安局指示精神和近期工作意见等。
(5)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主要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会议精神和公安局议定的事项。
(6)黑垦公安局明电。主要用于部署紧急工作任务;转发有关文件;贯彻公安局的有关工作。
2 、收文
公安局收文包括公安部文件、省厅文件、农垦总局文件、各农垦公安局文件。来文均严格按照收文办理程序进行:各类公文由秘书逐件清点签收、登记,送交办公室主任签批,对需要办理的文件提出拟办意见,秘书根据主任批示分转传阅,承办部门办理,秘书对列入催办的文件进行催办,公文办理完毕后,秘书按照有关规定将文件及有关材料收集齐全,进行立卷归档。
3 、密件管理
严格按照《公安工作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的规定》进行管理,制作密件应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印制密件应由机要人员或指定人员负责,必须在公安局文印室进行;密件的发行应履行登记手续;密件的传递应选择较为安全的交通工具和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密件的保存应选择安全的场所和部位,并有必要的安全设备;借阅密须办理登记和签收手续,并注明借阅期限。因公外出携带密件应由领导批准,并报局保密委员会审批。
4 、印鉴管理
公安局印鉴包括: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印章(钢印、防伪章)、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办公室印章、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保密委员会印章、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发电专用章、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局长名章。严格履行用印程序,即用印者填写“印信使用申请单”,部门领导审核,办公室主任签批,机要人员用印。
5 、文印管理
文印管理工作主要由文印室负责,包括文件的打字、印刷、复印。文印室严格执行《文印管理制度》,打字、复印材料要登记;打印密级文件材料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露,并及时删盘;复印密级文件须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认真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打字、复印废纸要按规定销毁,不准乱扔、乱放或出售。
二、档案工作
垦区公安机关档案实行三级管理,总局公安局、管局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业务归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统计工作,开发档案信息,逐级指导基层档案管理、利用,为公安工作服务。
垦区公安系统2003年有档案室102 个,档案专职人员17人,兼职100 人,档案办公室1454平方米,阅览室784 平方米,档案库房2261平方米。保存文书卷29709 卷,业务卷90225 卷,科技档案498 卷,会计档案6558卷,声像档案1353卷。
1997年,根据公安厅、省档案局《黑龙江省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晋级达标工作考评办法》(黑公通字[1997]203 号)的要求,垦区公安局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晋级达标工作三年规划》(黑垦公通字[1997]72号),在垦区公安系统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档案晋级达标工作。
2000年10月,为推动垦区公安档案建设工作,经过认真调研,总结经验,在宝泉岭农垦公安局江滨分局召开了垦区公安局档案管理晋级达标现场会,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在警力紧张、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严格要求,坚持标准,克服困难,努力工作,使全系统档案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经省厅验收,全垦区系统102 个公安分局、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全部达到晋级标准,有44个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档案管理“标兵档案室”,有29个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档案管理“先进档案室”,有29个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档案管理“达标档案室”,标兵率占全垦区公安系统的44%,达标率为100 %。垦区公安局被省厅、省档案局评为“全省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晋级达标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2002年7 月,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15周年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在全垦区范围内开展了《档案法》宣传日活动,提高了全体干警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了档案工作服务于公安工作的需要。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年借阅档案资料4719卷,接待4103人次,利用档案破获案件78起。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了档案管理。
三、机要保密工作
1 、机要工作
2001年10月29日,省厅《关于同意你局<关于垦区公安局开通普通密码通讯的请示>的批复》,我局普通密码通讯正式开通,结束了到省厅抄报的历史。办公室内设机要室,专职机要员1 人,兼职机要员2 人。主要负责收发公安厅密码电报、有关部门密码电报的抄阅、机要文件的传递、传阅等工作。截止2003年12月,共收省厅密码电报704 份,发密码电报11份。无延误、失、泄密现象发生。
2001年,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密码保密工作制度》、《密码电报接收办理流程》、《密码电报发送办理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密码工作。
2 、保密工作
2000年8 月,公安局成立保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公安厅、农垦总局的指示、决定;指导、协调、检查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并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产生的各种密件进行密级审核。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保密工作规定》及《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2002年9 月,公安局对保密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制定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保密工作职责》及《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保密工作制度》。
2003年7 月,在全垦区公安系统开展了计算机安全保密大检查活动,对全垦区9 个农垦公安局621 台计算机进行了安全保密检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保密意识,确保了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四、警务保障机关服务
作为公安局工作、生活服务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办公室为全局干警的工作、生活等方面提供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公安局的对外接待、车辆管理、会议组织以及局办公楼的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办公室的调配、办公设备和办公日常用品的供应等工作。
为了强化机关行政管理,制定了《公安局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内务管理规定》、《工作制度》、《学习、会议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区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十四项规章制度。
五、基础设施建设
垦区公安警务保障体系建设是随着垦区经济繁荣,党委支持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由弱到强,从小到大,从单一到全面,从落后到今天的比较现代化。1993年前全垦区公安系统办公室由原来的167 个平房现已发展为142 座楼房,结构改造达85%;办公室面积由53786.4 平方米增加到163016.1平方米;档案室面积由2361.31 平方米增加到3092.7平方米;办公现代化投入,计算机由15台增加到773 台,传真机由10台增加到252 台;警用车辆由202 台增加到519 台,车型已由2020S型、普通桑塔那型更新为丰田4700型、4500型、奥迪、红旗等比较先进车型,社区民警摩托车也由218 台增加到368 台,保障了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以及各种警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公安系统基础设施部分项目对比表表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