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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2003年公安局内设副处级机构负责人简介

第二节 2003年公安局内设副处级机构负责人简介






  李瑞峰,男,汉族,1947年3 月27日生,籍贯河北省宁河县,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68年7 月至1980年3 月,在二九一农场参加工作,历任机务队长、生产队(连)长;1980年3 月至1982年12月总局佳木斯肉联厂工作,历任维修队长、车间副书记;1982年12月调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工作,历任副科长、科长、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副处级侦察员、调研员。



  柳桂云,女,1957年12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1974年参加工作,1975年参军在黑龙江省军区,历任战士、班长、保密员;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科员、副科长、科长、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张景贵,男,汉族,1949年8 月出生,大专文化。1968年从黑龙江省宁安市入伍,1969年入党,历任战士、班长,代理排长等职。1971年复员分配到黑龙江省建设兵团六十二团任机务排长,副连长、参谋、政治处书记。1974年调六十三团任作战参谋,法庭审判员。1976年调兵团一所任参谋、所长等职。1979年第二次转干入伍,任文教员,战勤参谋,副团职助理员。1993年转业,任农垦总局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人,1999年任垦区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迟兰波,男,汉族,1956年11月4 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刑事照相工程师,高级政工师。1974年10月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十四团十四连参加工作。1975年5 月至1977年10月在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看守所任看守员。1977年11月至2001年3 月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八五一○公安分局工作,历任民警、刑警队长、副局长、教导员。2001年4 月调入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工作,任政治部副主任。



  
  裴玉芳,女,汉族,1946年4月25日出生,黑龙江省鹤岗市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64年至1965年从鹤岗下乡到鹤立河农场劳动锻炼,1965年至1972年鹤立河农场宣传科广播站工作,1972年至1980年鹤立河农场公安分局内勤,1980年10月至1983年5 月总局公安处内勤,1983至1995年历任农垦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正科级),1995年5 月任垦区公安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郑仁新,男,1955年6 月25日出生,辽宁省昌图县人,1973年8 月参加工作,1985年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侦专业,大专学历。1973年8月至1978年11月在友谊农场七分场学校任教师,班主任;1978年12月至1980年8 月在友谊北安分局工作,历任派出所民警,刑侦股侦查员;1980年9 月至1991年8 月在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工作,历任刑事侦查员、技术员、副科长、痕检工程师;1991年9 月在垦区公安局工作,历任正科级侦查员,痕检工程师,痕检高级工程师,刑侦支队代理支队长、支队长。



  
  刘 林,男,汉族,辽宁省盖州市人,1956年4 月出生,1972年6 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2月任垦区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高级工程师。1972年6 月至1980年5 月,兵团第六师直属汽车大队、建三江运输公司历任统计、调度、党支部书记、党委委员;1980年5 月至1995年8 月,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历任技术员、工程师、副科长、科长、副处级侦查员,1995年8 月至2003年12月调任垦区公安局技术科科长、高级工程师、刑侦支队代政委、政委兼任技术处长、技术支队长、办公室主任,担任黑龙江省刑事技术专家组成员、高评委委员;垦区刑事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兼秘书长。



  马 滨,男,汉族,1955年3 月11日出生,籍贯河南开封市,共产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73年6月在黑龙江省友谊农场八分场高中毕业,分配到八分场砖厂工作,1976年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过班长、副排长、排长、1976年8 月任八分场砖厂第一副连长、副指导员;1979年3 月调任友谊农场八分场中心校任副校长、副指导员;1981年3 月调任友谊农场八分场派出所民警;1984年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考入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政法专业,于1987年8 月毕业,1984年9 月调任佳南派出所任所长(正科级),1990年10月调总局公安局消防科;1993年3 月调任总局公安局刑警大队任大队长(正科级);1997年6 月调任省农垦公安局消防支队任支队长(副处级)至今,1999年自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本科,于2002年6 月毕业,又于2003年7 月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张金波,男,汉族,1958年2 月生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籍贯:辽宁省辽阳市,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1988年7 月黑龙江省农垦电大党政专业毕业,2002年12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1976年7 月30日至1978年3 月下乡到建三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勤得利农场四分场三十六队农工;1978年3 月至1980年3 月在建三江勤得利农场公安分局江上派出所内勤;1980年3 月至1981年4 月在勤得利农场公安分局政保股干事;1981年4 月至1983年9 月在建三江农垦公安局政保科干事;1983年9 月调黑龙江农垦公安局政保科干事、副科长;1990年9 月任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装备科长兼公安局劳服公司蓝光实业公司经理;1994年9 月任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办公室主任;1998年10月任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消防支队政委。



  
  刘福军,男,汉族,1951年8 月4 日出生,1971年10月14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哈理工管理与工程系本科毕业,研究生双结业。1968年下乡后短时期返城8 月份在饶河县广播站任线务员兼无线电维修。1969年12月13日由饶河县广播站应征入伍到武警佳木斯消防支队。历任班长、中队长、指导员、防火科、宣传科、法制科、火调科科长,防火工程师8 级技术职称,上校军衔。曾担任过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理事、中国消防协会会员、中国火灾调查委员会委员等职。1998年9 月由武警部队转业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任副支队长兼建审科科长。


 
  刘春辉,男,汉族,1969年3 月出生,黑龙江省佳木斯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在农垦三江食品公司经销部业务员。1988年12月佳木斯红霞路派出所民警。1990年5 月莲江口派出所任副所长。1992年调农垦公安局刑警支队任副科长,1995年任垦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科科长。2002年2 月垦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2002年垦区公安局助理调研员(副处级)。



  左兴武,男,汉族,1952年11月11日出生。1971年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由佳木斯下乡至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二十四团,历任战士、班长、文书及团后勤处战勤参谋、后勤处团委书记、共青团二十四团委员会副书记。1979年2 月至1991年2 月任黑龙江省农垦勘测设计院团委书记,地质勘察队党支部书记,勘测大队党总支部书记,地质勘察处处长等职;1991年2 月调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任司法局普法办副主任、民政办主任。1993年8 月23日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民政局副局长,于同年10月6 日、11月18日兼任总局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和总局法制办副主任职务;2000年8 月18日任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一级警督。



  
  毛加宝,男,汉族,1948年1 月16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和教授级高级政工师职称。1969年从杭州下乡到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独立一团,历任兵团战士、班长、生产队会计,农场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农垦总局政策研究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资局局长等职务,2000年任垦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