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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模范人物

第五节 模范人物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马玉保
  马玉保1997年任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局长以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以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赤子之心,经受住了一个又一个严峻的考验。在金钱重礼面前,他保持着共产党员的本色;在情与法的抉择中,他表现出了共和国忠诚卫士的高尚情操;在公与私的界线上,他泾渭分明,一心为公;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他置个人生死于度外,始终从严治警,严格执法,使红兴隆局的公安执法步入健康的发展道路。经过几年的努力,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公安局在“双评”工作中由1999年的第7 名进到2000年的第5 名、2001年的第4 名、2002年的第1 名。
  马玉保从事公安工作十多年,经他手打击处理的人犯有几百人,其中扬言要报复他的就大有人在。但在生死面前,他总是身先士卒,从不畏惧。呕心沥血,顽强拼搏,是马玉保战斗生活的真实写照。每当遇有大案或者工作紧张时,他总是不顾一切,忘我地工作。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糖尿病。为了事业,他常常克服疾病带来的痛苦,深入一线,辛苦工作。
  在历次的抓逃战役和专项斗争中,他精心地部署,指挥作战。严打整治以来,在他的全面指挥下,广大干警斗志旺盛,重拳出击,攻势强大,打出了警威,不但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而且赢得了人民的满意。马玉保荣获2002年度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李德彬
  李德彬是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南横林子分局局长。在近几年的公安工作中,他带领全体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派出所工作规范》和《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实施细则》,走政治建警、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之路,走“规范化”建设之路,把南横林子公安分局的整体工作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水平。李德彬始终把队伍建设视为公安工作第一要务,严格按照“三讲”、“三个代表”、“三项教育”的要求,全面推行“五化双优”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强化执法执纪监督管理教育,坚持警务公开,并以“两学两创”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护企、爱民、便民、利民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团和先进个人。
  在公安基础工作中,他从改革“打、防、控”的体制上入手,实行多警联动的大警务格局,全面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实行了集责任区民警、刑警、交警、110 、119 、112 报警于一体的全方位长效管理体制,打防控警力配备占民警总数的79.1%,同时严格防控标准,强化技防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在李德彬的带领下,2000年以来,全局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90起,其中重特大案件41起,抓获逃犯9 名,打击犯罪分子116 名,查处治安案件627 起,处罚837 人,为社会挽回经济损失47万多元,有效地维护了辖区政治、治安稳定,并极大的推动了经济建设的发展。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2年公安分局被垦区公安局授予“两化一流”公安分局称号,2003年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公安派出所”,他本人2000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01年被红兴隆分局党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2年被垦区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2002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二等功一次。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姚凤兰
  姚凤兰,女,中共党员,1969年8 月由哈市下乡至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二师九团。历任连队副指导员、团副政委,黑龙江省绥滨农场副书记、副场长,宝泉岭管理局工会副主席、共青农场副场长、副书记,二九○农场副场长,宝泉岭管理局商业局党委书记。曾荣立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劳动模范、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998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被省公安厅授予优秀领导干部称号,被省妇联授予省城镇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001年,被农垦齐齐哈尔分局评为十佳公仆。
  姚凤兰1996年率先在齐齐哈尔农垦公安局开始了人事制度和警务制度改革,主持制定了《社区警务暂行办法》和《公安机关民警实行聘任制、重要岗位轮换制度实施方案》1996年10月,全局有55名民警轮换,241 名参加聘任聘用的民警中有36人落聘,19名分局领导中有4 人降职,63名副股长以上干部中有24人降职,6 名民警晋升。改革给公安局带来了活力,近几年,有4 个派出所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派出所,6 名分局以上领导被评为农垦公安系统优秀领导干部,有5 人被评为垦区公安系统十佳民警或优秀民警,有20多人次荣立三等功。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李玉斌
  李玉斌,男,汉族,1971年3 月生,辽宁省昌图市人,1990年2 月参加工作,199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毕业,大专文化,2001年1 月6 日入党,现任建三江农垦公安局浓江派出所民警,1994年4 月27日深夜面对两名持刀的歹徒,在身中三刀的情况下与歹徒英勇搏斗。2001年5 月8 日在侦破持枪劫持人质案件中,临危不惧,主动请战驾车,巧妙地与歹徒周旋,为其他干警寻找战机,将歹徒击毙,他先后两次荣立二等功,1995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省公安厅授予“学杨光”优秀民警、省农垦总工会授予北大荒好职工标兵荣誉称号。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郭守印
  郭守印,男,1984年3 月任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局长,高级政工师,三级警监,2000年2 月29日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01年5 月退休。任职17年来,他政治原则性强,善于从大局出发,注重统揽全局、把握方向,工作有思路、有条理,并能逐一圆满地实施,在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运转领导班子、团结同志、结合具体工作搞研究、利用理论指导实践等方面,具有丰富的领导和理艺术水平;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革命事业心,以对党对人民的一腔忠诚,带领宝泉岭公安队伍,励精图治,共破获了刑事案件4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05人,查处治安案件8300起,挽回经济损失5600余万元,有效的维护了宝泉岭边陲6115平方公里的安宁。
  他所带领的队伍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1 次,全省优秀公安局5 次,省级文明单位,行业“双评”第二名;还是全省学创、禁毒、文明窗口、文档、治安、交通、110 、看守、严打、追逃和法制、庭院绿化建设先进单位;1999年,在参加全省巡警(防暴)民警大比武中,荣获军事五项全能团体总分第三名。他所领导的党委班子被当地党委誉为有正气、干正事、出政绩的“三正(政)”领导班子和“一本正”公安局;同时被授予地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他本人先后被授予1994、1996年度全省公安机关“三学”优秀领导干部和全省综合治理、打击刑事犯罪先进工作者及地市级抗洪抢险先进个人称号,被授予地市级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18次,并荣立个人二等功1 次、三等功5 次,省打击刑事犯罪先进工作者、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获省公安厅“三学”优秀领导干部称号2 次。2000年2 月29日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人民中国出版社出版的《时代之星》曾以《魂系蓝盾》(1.2 万字)为题、华龄出版社出版的第六卷《共和国脊梁》丛书《九万里风鹏正举》以《警坛风流》为题、改革出版社出版的《中华群英谱》以《爱民公仆》为题刊登了记录他先进事迹的报告文学,《人民日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黑龙江法制报》、《活力》、《警官》等报刊也刊登他的有关事迹,山东电视台将其事迹拍摄成电视专题片《垦区警监》在“天南地北山东人”栏目播出。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王利伟
  王利伟,男,1957年12月生人,山东淄博市人,1975年8 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入党,研究生学历,刑事照相工程师,一级警督,现任军川公安分局局长,1999年2 月8 日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王利伟在工作中严于管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精益求精,坚持原则,执法为民,廉洁奉公。他领导侦破了“1992.11.23”
  向阳碎尸案等多起重大刑事案件,被犯罪分子称为“克星”。他时刻心系群众,赢得了百姓的爱戴,被群众称为人民平安的“保护神”,他以求真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在全省较早地探索实施了定员、定岗、定量为内容的“三定”工作法,实行警务区责任制。调任军川公安分局后,针对落后局面,一是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人员聘用到了领导岗位上来,明确了各部门及民警的职责,调动了民警工作积极性,实行队伍规范化管理。二是沟通解决办公楼资金200 余万元,兴建了1300平方米的办公楼,为创建一流公安分局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展“四型(学习进取型、业务过硬型、执法公正型、优质服务型)”民警评比活动,用身边的典型引导、示范、激励全局民警“扛红旗、站排头”的意识,有力推动了公安队伍建设登上了一个新台阶。
  王利伟由于业绩突出,先后多次被授予黑龙江垦区政法战线“十佳”标兵干警、垦区十大杰出民警、总局劳模、垦区“破大案、抓逃犯”先进个人,宝泉岭管理局拔尖人才、优秀领导干部、优秀党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3 次;所在分局多次被评为全省和农垦公安系统标兵分局。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相志成
  相志成,男,汉族,1953年1 月出生,籍贯辽宁省本溪人,大专学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法控处处长,一级警督。2000年度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1995年在法控处工作以来,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省公安厅1999年至2001年三年规范报告活动中,带领全处同志齐心协力,下大力气抓好垦区公安严格依法办案,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每年下基层工作在1500个工作日以上,指导基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办案程序,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对查处的奇轻奇重,以罚代处、以罚代教等降格处理案件,坚决依法予以纠正,通过几年规范执法活动,使垦区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一跃进入全省公安执法工作前列,1999年和2000年在省公安厅全省执法大检查活动中,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有两个农垦公安局被授予全省标兵公安局、五个农垦公安局进入全省优秀公安局行列,法控处连续二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工作先进集体,相志成连续三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个人,为垦区公安行政执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在审阅劳动教养案件及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活动中,能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查处了一批疑难案件,特别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始终坚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使一批行政复议当事人得到理解,主动撤回复议请示。在行政诉讼活动中,能认真研究案情,重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开庭的8 起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败诉,维护了垦区公安的形象和尊严,得到了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的好评。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张 平
  张平长期从事队伍领导、治安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热爱公安事业。任职以来,始终以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思想,尽职尽责,善于从一位领导者的高度观察和思考现实问题,大胆改革,勇于开拓,秉公执法,为警清廉,处处以身作则,从不计个人得失。近年来,紧紧围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深入的理论探索和治安研究,严格履行公安系统工作职能,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强化其督促和指挥的作用,在实际的工作中,注意培养业务精、素质作风硬的干警队伍,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深受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在各个任期内,成效皆十分显著。20多年来,亲自指挥和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近千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00余人,荣立三等功四次,连续被评为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200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光荣称号。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徐宝清
  徐宝清是逊克农场公安分局民警,长期从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他先后担任派出所民警、派出所所长、逊克公安分局副局长等职,在他从警20多年间,无论是一名普通的民警,还是领导,他对工作兢兢业业,对事业只有追求没有索取,默默的在深山老林工作15年;对辖区群众有求必应,20年来他共为民办好事办实事2000余件;在执法方面,他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为保一方平安,他经常下辖区搞联防、抓防范,走群防群治之路,15年来他所在的大平台派出所没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1994年徐宝清被省公安厅授予政法战线杰出民警,1995年2 月23日,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996年4 月16日,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军转干部。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曲英利
  曲英利是黑龙江省北安农垦公安局格球山分局局长兼任教导员。1984年参加公安工作,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安农垦公安局格球山分局刑警、刑警队长、副局长、局长。现为一级警督,刑事照相工程师,本科学历。他坚持以保卫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实行“打、防、控”一体化,为推进垦区公安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的贡献。1993年,曲英利任公安分局局长以来,格球山公安分局各项工作一年上一个新台阶,一年有一个新变化,他带领民警破获多起重大盗窃案、重大敲诈勒索案、纵火案和重大杀人案,他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嘉奖。连续11年被评为北安垦区政法战线先进个人,特别是1998年以来他以超前的科技意识,多方筹措资金投入刑事技术建设和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培养技术人才,在刑事技术改革中,闯出了一条科技强警之路。2000年3 月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孙毅志
  孙毅志,男,1952年10月出生,原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969年7 月参加工作,1983年2 月参加公安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刑事照相工程师,一级警督。1994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全省十大优秀侦察员;1995年被省公安厅授予破案能手称号;先后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2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孙毅志现任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副局长。在长期的工作中,他积累了丰富的侦察经验,近年来先后侦破震惊全省的“龙江大盗”王俊杰撬盗保险柜系列犯罪团伙案,一举破案153 起。80年代末主持刑侦工作后,他带领全科侦察员在破案中屡建奇功,保持了相当高的侦破质量,始终站在全垦区侦察破案的排头。他先后主持破获了八五七农场化工厂特大爆炸案、八五七煤矿和兴凯湖前进煤矿近万枚雷管被盗等特大暴力性案件,1999年“1.23”特大纵火案、“5.18”特大抢劫杀人案,2001年“11.24 ”特大投毒案等百余起重特大案件,捕获犯罪嫌疑人335 名,追回赃款120 余万元。担任领导职务后,孙毅志没有坐镇指挥,而是把主工作区摆在基层,一年中有一大半的时间和基层的同志们战斗在发案现场。辖区发生的大要案,他都要奔赴现场,挂帅出征,析案情,破疑案,审顽凶,在侦破中充分展示出他作为一位优秀指挥员的过硬功夫。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郭 君
  郭 君,男,1952年10月出生,黑龙江省海伦市人;1970年10月参加工作;1975年10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文化;1970年10月至1972年11月在红光农场小学任教员;1972年12月至1976年2 月在黑龙江省独立二师高机连服兵役,战士;1976年3 月至1993年2 月在红光农场公安分局民警,公安分局长;1993年3 月在绥化农垦公安局任副局长;1998年4 月至2003年3月在绥化农垦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2003年4 月至今在绥化农垦公安局看守所任所长。
  郭君自1986年担任红光农场公安分局局长以来,曾21次被省农场总局、绥化管局、垦区公安系统评为先进个人标兵和优秀党员,两次荣立三等功,还被评为垦区杰出民警,1991年度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他所领导的公安分局多次被省、省政府、总局、管局授予先进集体称号,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称号,被树为公安系统一面旗帜。



  
            一等功获得者———丁福佳
  丁福佳,男,1949年1 月8 日生,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山东省乳山县人,1968年由牡丹江市下乡来垦区工作,1980年7 月参加公安工作,1971年入党。1999年3 月任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局长,一级警督。刑事照相工程师,高级政工师。2000年垦区公安系统优秀领导干部;1995年至2001年间先后荣立六次三等功;2001年荣立个人一等功。
  丁福佳现任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局长,从刑侦科长、副局长到维护一方安定的公安局长,26年的公安工作造就了他无畏的胆识和不为恶势力屈服的钢筋铁骨,铸就了他正直、果敢、刚毅的品格,也使他积累了丰富的对敌斗争经验。他身经百战,曾先后破获了闻名全国的张策特大系列撬盗金柜团伙案和王俊杰撬盗金柜系列案,分别破获撬盗金柜案105 起和155 起,他嫉恶如仇,曾精心组织,一举摧毁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的以张忠明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犯罪团伙。2001年7 月8 日,在侦破令人震惊的特大恶性绑架、抢劫民警枪支案件中,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他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置生死于度外,为保护人质、群众和战友的生命安全,只身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炸药包和子弹上膛的枪口,在规劝无效、案犯企图行凶的刹那间果断地先于歹徒射击,将案犯击毙,五名人质全部获救,无一伤亡,演绎了惊心动魄的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成为人民群众心目中独闯虎穴的公安战士,舍生忘死的人民英雄,被当地群众誉为“孤胆英雄”。



  
           一等功获得者———徐联众
  徐联众,男,1958年4 月生,满族,黑龙江省甘南人,1975年9 月参加工作,1977年1 月应征入伍,1979年9 月入党,毕业于省委党校法律系本科,大学文化,刑事照相工程师,二级警督,曾任八五九农场农工、教育科干事,1983年后历任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侦察员、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刑警大队长,曾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九次、嘉奖数十次,被评为省政法战线先进个人,省严打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
  从警20年,特别是担任刑警大队长以来,为了保卫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的安宁,他一年里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基层指导工作和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中度过的。近几年,他共进行业务指导的案件有237 起,直接参与侦破大要案共146 起,亲自指挥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有84名,特别是“严打整治”开展以来,他组织“打黑除恶”专案队,面对恶势力的利诱和恐吓决不动摇,指挥大队干警将李兆坤、滕怀哲、张海峰等恶势力头目抓捕归案。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四必”的工作方法:干警及家属有病必看;干警有困难必帮;重特大案件的犯罪现场必到;有困难、有危险的时候必上。刑警是公安工作最具危险性的一个警种,时常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每当这时他总是冲在最前头,把生的希望留给战友,把危险留给自己。2001年5 月8 日,浓江农场发生一起特大持枪劫持人质案件,当时情况十分紧急,犯罪嫌疑人声称:“你们要抢枪就拉响身上的炸药”,并且随时有开枪危及劫持人质生命的危险,在上级领导下达可以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指令后,他果断将犯罪嫌疑人孙建军隔车后窗击毙,人质安然获救。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保持清正廉洁,从不为别人讲情,办人情案,顶住了歪风邪气。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刑警大队的干警们也自觉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作风,办案也严肃认真。



  
           一等功获得者———董锋利
  董锋利(1971.11 ~2003.6),男,1971年11月8 日出生,1989年3 月参军,1991年6 月入党,1992年退伍,二级警司,历任战士、班长、消防中队副队长,生前系江滨公安分局第二警务区民警。2003年5 月14日晚9 时许,他在执行防“非典”任务的途中,不幸因公殉职。2003年6 月30日黑龙江省委追授其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10月20日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一等功。4 月上旬,在防“非典”的20多天里,董锋利负责离场部40多公里远的6 个生产队的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排查登记,每天工作量达到13个小时以上,行程3700多公里,共清查登记进出场内各类人口3000多人次。走访各居民户4600余户。做到了无一疑者漏查、漏登、漏记、漏报。5 月14日,他来到十四队与保安员一起进行排查登记工作,一直工作到21时才从水稻地里返回,还没坐下喝口水的董锋利又接到十五队的电话,说还有一批外来民工今晚要到。董锋利顾不上休息、拒绝了治安员的挽留,又跨上摩托,赶赴十五队。21时30许,行至距十五队居民区300 米处路上,正常行驶的董锋利突然被迎面酒后违章飞驶的一辆摩托车撞成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当场牺牲。
  董锋利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先后荣获徐州军区6 次通令嘉奖,1991年被徐州武警消防支队、徐州市团委授予“优秀战士”、“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在从事消防工作的9 年中,他共参加灭火战斗130 多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1993年8 月,董锋利参加垦区消防技术大比武取得6 个项目第一名的好成绩,荣立黑龙江垦区公安系统三等功。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金巨龙
  1974年只有17岁的金巨龙被农场调任当时的兵团看守所当看守员,1978年当红星农场公安分局组建时,他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被继续留任公安分局民警,成为了一名真正的人民警察。为了尽快地适应工作,他系统地学习了刑事侦察学、犯罪心理学、刑事照相等专业知识,并把学到的知识运
  用到实际工作之中,很快就成为分局的业务骨干,在业务上有了很大提高,而且在侦破案件遇到困难时,总能独辟蹊径,有独到的见解,常常使案件在山重水复疑无路之时,又出现柳暗花明的新局面。从警20多年来,他曾经组织和参与侦破了“杨黑龙杀人”、“三分场徐君安、孙广杰抢劫财会室”、“张金财等六人盗窃团伙”、“赵艳军持枪杀人”等数百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把自己博大无私的爱献给了红星农场的千家万户,以忘我的工作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建了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他时刻铭记身教重于言教这个道理,在生活上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工作上率先垂范处处起表率作用,总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全局干警。
  他常说:“为官一任就要保一方平安”,作为公安局长,他深知自己肩上担子的份量。20多年来,他始终把“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这句话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工作求实、务实、注重实效,不摆花架子,对工作严肃认真,坚持原则,模范地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视责任重于泰山。他任局长以来,不断探索新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工作的改革思路,远见卓识地提出了“抓主线、夯基础、走科技强警之路”的新思路。一是从加强干警队伍思想教育入手,不断增强干警队伍的凝聚力;二是从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为切入点,促进队伍廉政建设,促进队伍廉政建设;三是以强化管理服务职能为重点,促进队伍廉政建设,为“五争十创”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通过开展上述活动,增强了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做到了人心不乱、队伍不散、服务超前、工作争先的局面。
  几年来,红星公安分局在他的带领下,曾连续二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并连续多年被省农垦公安局授予标兵单位称号,他本人先后多次被农垦总局和北安分局评为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并多次被农场党委评为劳动模范和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被评为总局级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崔元超
  崔元超,男,中共党员,1961年3 月17日生于天津市。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8 月15日从牡丹江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佳南农场中学任教师,1982年10月调入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公安处(后更名为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工作至今。历任:侦查员、刑侦内勤、“严打办”综合员、公安局秘书、副科级侦查员、指挥中心主任(兼宣传科科长、通信科科长、农垦总局“严打办”副主任、农垦总局“禁毒办”副主任、农垦总局计算机安全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办公室主任、治安支队长等职务。
  崔元超从警21年来,热爱公安事业,刻苦钻研业务,热心帮助同志,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曾直接参与了“垦区公安系统组建2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第一、二次垦区公安会议的筹备、召开及1990年以来历次公安工作目标管理和垦区公安工作会议的筹备和召开等工作;直接参与了垦区公安机关赴省进京理顺体制、解决编制、评授警衔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完成了垦区公安局计算机二级专网和部分农垦公安局三级专网、四级专网的建设工作;积极参与垦区公安机关“二化一流”创建活动和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主持编印了《黑龙江垦区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黑龙江垦区责任区民警工作手册》及《黑龙江垦区公安电子警务系统(业务工作软件)》等业务工作规范;在抓捕特大杀人、诈骗案主犯葛兴华及特大投机倒把案主犯胡百胜等案件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崔元超作为农垦总局“严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人员和常务副主任(1995年后),参与组织、实施了全国、全省和垦区1995年以来的历次“严打”专项斗争和统一行动,与“严打办”的同志共同努力,先后荣获了“严打”以及“追逃”、禁毒、打击诈骗犯罪等专项斗争全国先进集体称号1 次、全省先进集体称号3 次,其负责的业务部门也先后4 次被农垦总局政法委及省公安厅评为垦区及全省公安系统先进单位。
  20多年来,崔元超先后荣立二等功1 次、三等功4 次、嘉奖3 次;先后被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农垦总局党委等授予全国“严打”斗争黑龙江省先进工作者、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垦区综治工作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999年3 月,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王兴彦
  王兴彦1996年调入逊克农场公安分局任局长一职,在他调入公安分局前,他先后任法庭、司法科科长、农场纪委副书记等职,有着丰富的政法工作经验。作为班子的一把手,他把工作干在前,困难抢在前,危险冲在前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去做的事,他首先带头遵守。在他的带动下,班子成员团结一心,形成了比工作、讲奉献、比团结、讲帮助的良好氛围,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唱一台戏,在政治上讲关心,生活上讲体贴,工作中讲支持。以团结、拼搏、开拓求实为第一要务,使领导核心坚如磐石。他一上任打破常规搞改革,实行岗位轮换制,把工作能力强的民警放在重要岗位上。在1996年开展的严打斗争中,逊克农场公安分局受到农垦公安局的通令嘉奖,1997年,他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人民警察。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王惠锋
  王惠锋,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58年10月出生,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7 月参加公安工作,1995年3 月任北安农垦公安局政治处主任。1988年荣获了黑龙江省公安系统优秀政工干部称号,2002年3 月被黑龙江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两次被垦区公安局批准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农垦总局、分局党委及垦区公安局、农垦公安局评为垦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十佳民警”、优秀领导干部等奖励。
  王惠锋在任政治处主任的8 年中,坚持政治建警,强化队伍“两个素质”,增强队伍的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使北安农垦公安局在队伍建设工作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各级党委和人民群众对其信任和满意。1996年,他组织并亲自实施了北安垦区公安民警的警衔审查和呈报工作,使340 名在编人民警察顺利地授予了警衔。1998年,又组织实施了公安体制的转制工作,使北安垦区公安队伍394 人被批准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从而使公安队伍顺利地迈入国家正规的公安队伍编制序列。8 年来,他狠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人民满意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学东莱,创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端正了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安警务机制的改革,建立了具有操作性强的队伍长效管理机制。从而为北安垦区的各项公安工作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和公安局全局干警的认可。为北安垦区建一流公安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徐修忠
  徐修忠,1981年1 月入党,他先后当过工人、看守所警员;参军入伍当过消防战士,复员后当过民警、股长、派出所所长、九三分局副局长、局长,现任北安农垦公安局局长。他有一身浩然正气,处处以身作则,坚持公正办案,危险时刻冲在最前头,在侦破九三油脂厂特大豆粕被骗案中,三下南昌,历时5 个月,抓获嫌疑人,起回全部赃款100 余万元;他有一身过硬的本领,当歹徒手持菜刀、斧头,高喊:“谁敢过来就砍死谁”时,徐修忠把战友挡在身后,一个箭步冲上去。1993年大年初三,在建边农场发生一起10岁小孩被绑票杀人案,徐修忠竟通过小孩尸体身上的一块小纸片,将案犯抓捕归案;他有一颗爱民之心。生活中的徐修忠总是把关心别人放在首位,带领和号召全体民警开展扶贫助困,受到他本人资助的学生、贫困户有30余人,累计捐款物5000余元;他有一种开拓精神和非凡的领导才能,任公安局局长后,他带领全体民警从人民群众满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实行了探组包案,警务区民警进片、巡警上线的警务管理机制,80%警力下沉一线。1996年九三地区由年初的发案高峰到年底就下降35%,破案率提高40%,使分局整体工作当年就跨进全局标兵单位。他又组织成立“110 ”社会联动指挥中心,购进两台公路巡逻车,到2000年,刑事发案率下降11%,群众满意地说:“在九三我们有安全感”。
  连续三年来群众对公安局工作的满意率都超过98%,同年九三公安局获省公安厅优秀公安局称号。
  由于他的出色工作,他先后荣立一等功1 次、二等功1 次、三等功5 次、荣获九三局劳模2 次、荣获九三劳动模范标兵3 次、荣获总局劳动模范3 次、特等劳模2 次、省劳动模范1 次、荣获九三局优秀党员、优秀党员标兵各1 次、荣获总局政法委杰出干部、优秀领导干部各1 次。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尹剑森
  尹剑森是双柳河公安分局红林警务区第二责任区民警,管区内有672 户、2053口人、11个特种行业、17个公共场所、3 个重点部位,在工作实践中与管区群众建立了血浓于水,情浓于血的警民鱼水深情。曾多次受到嘉奖,成为责任区民警的楷模,2000年被评为垦区优秀人民警察,2001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人民警察,并为局直公安分局、二九一分局、双柳河分局等单位做过事迹报告。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王石龙
  王石龙,今年34岁,1991年从事公安干警工作,1999年任山河公安分局第四警务区警长,担任警长四年来,他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公安干警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指导、检查自己的工作,他严于律己,秉公执法,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他身为一名警长,“两名”、“两熟悉”达到100 %,但他的服务范围却远远超出他的职责,他是敬业的标兵,用辛劳的汗水营造了一方平安。他坚持始终如一日,为人民群众、父老乡亲的生活的安宁而奔波。他是爱民的模范,用真诚和爱心赢得了百姓的信任。无论是抓治安防范,还是协破大案要案,无论是便民服务,还是为民解难,他都是尽心尽力地去做、去办。使辖区内的治案案件比三年前减少了35%。2003年5 月18日,他所在辖区发生一起重大现金被盗案,由于他平时的基础工作扎实,使此案仅2 小时告破。几年来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决实际困难几十件,他爱民、思民、助民、帮民、慰民以自己的坦诚和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热心与人民群众结下了鱼水深情。他把自己称为大山的儿子,人民群众的公仆,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和爱戴。
  为表彰他的功绩,组织上给了很高的荣誉,他先后多次被评为总局同“法轮功”斗争先进个人,农垦总局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分局政法委授予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个人,被九三农垦公安局评为十佳民警。九三分局党委授予十大杰出青年,九三分局系统先进个人。2003年“七一”,荣获总局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民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于锡军
  于锡军,男,汉族,1950年4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尖山农场交警中队中队长。作为一名党员他牢记党的宗旨,将争创人民的最大满意作为第一己任。1996年被省交通管理局授予全省优秀交警,1997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民警,2002年在垦区首届十佳交警评选中,他榜上有名。他常说:“我干交警不图金钱,不图官,只图路畅人平安”。农场运输繁忙季节,他带领干警打破时间界限,实行弹性工作制保证了农场道路交通安全。2004年,他按照上级要求加大了辖区摩托车专项治理力度,认真宣传,从严治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他将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定期走进学校进行安全教育,对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定期检验,杜绝了带病行驶,给中小学生最大的安全感。
  他认真端正执法思想,严肃认真处理每一起交通事故,在事故处理工作中他总结出的“快、细、公”在实际工作中广泛应用,保证了建队14年无上访、复议案件的发生。他牢记警察的宗旨,亲民、便民、爱民,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柳桂云
  柳桂云,女,1957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4年参加工作;1975年在黑龙江省军区入伍,历任战士、班长、保密员;1985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科员、副科长、科长、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999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00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柳桂云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保持军人的优秀品质,作风严谨扎实,品行端庄,为人正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始终把党和他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在垦区公安机构体制改革(转制)的工作中,她以高水平、高效率的工作,协调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为垦区公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她讲原则,讲政策,主持公道,依法办事,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从不做损害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事。1997年,在为垦区公安局机关选拔大学毕业生的工作中,她既严格掌握标准,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为个人私利所动心,婉言谢绝了别人送的红包,至今还被学生家长传为佳话。她对待同志满腔热情,热心帮助他人,为人坦诚大方,讲究个人修养,在同志当中有较高的威信。随着职务的变化,她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勤勤恳恳地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刘德民
  刘德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以邱娥国为榜样,以警务区为家,几年来坚持大练基本功,以扎实的工作强化责任区的管理、防范和服务,2000年,他主动承担了两个责任区1400余户的包片工作,以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努力拼搏,两个责任区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各类案件明显下降,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治安防范工作逐步走向网络化,协助刑侦部门破案率成效显著。2002年10月,辖区内发生一起入室强奸案,案发后,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体貌等特征,刘德民凭借扎实的熟悉人口的功底,很快分析提供出重点嫌疑人李新立。经过周密的侦查,使案件不到一个小时就侦破。在刘德民的责任区,重点单位和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全面达标,重点场所、行业和部位建立的治安耳目和信息员作用突出,及时准确地搜集和掌握了辖区敌社情动态和涉及社会稳定的各情报信息。同时加强了辖区流动人口的管理。一是对流动人口进行正面调查,分析掌握流动人口的思想动态和言行,有针对性的管理;二是向流动人口暂住单位的领导、治安员、治保会和群众进行侧面调查,了解其活动情况、规律、交往人员、亲属关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对流动人口进行发函调查,发函率达到100 %;四是对个别有违法行为的流动人口进行重点审查,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几年来,通过这些方法的实施,仅在流动人口中就抓获各等级逃犯11人。在责任区工作中,堪称强化服务实践人民警察的称谓。“作为警察,我总觉得前面所冠的”人民“两字十分厚重,特别是当你设身处地,身临其境于人民其间,用心去感受他们喜怒哀乐的时候,你会懂得作为人民的儿子,没有理由不去忠诚于你的衣食父母,没有理由不去忠实地履行作为人民警察对人民的承诺”。刘德民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用想民、爱民、为民的工作成果展现了人民警察的风采,铸就了水乳交融的警民关系。刘德民荣获2002年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国振福
  国振福,男,1954年1 月出生,原籍辽宁省建平县,大专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2 月参加公安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级警督,现任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5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全省优秀派出所所长。
  1985年春,国振福被调到连珠山派出所工作,他工作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轻闲的时候,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震撼人心的豪言壮语,然而他的平凡小事,却使许许多多的人感动不已。在派出所的12年里,他心里装着人民,想着人民,为人民群众无私地奉献着,为百姓排忧解难,为百姓做好事,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国振福当警察后,最爱收集资料,凡“带腥”、“摊事”的全在他这挂号,天长日久就连附近市县的“知名人士”也有记载,平时经常往脑子里记,辖区里的近万人口都能提人知情,见人知名。遇到案件,他能通过脑子里储存的资料提供重要线索将案件破获,大家都说:国振福破案招绝。在当所长的几年里,国振福为干警们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使连珠山派出所迸发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和干劲,短短的几年功夫,便跨入省级先进,成为垦区基层派出所的一面旗帜。担任分管治安副局长以后,他能够身先士卒,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大胆管理,使其分管的业务部门工作均走在了前列,在抓“打范控”一体化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了上级机关的肯定。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张学政
  张学政,男,1965年6 月11日出生,汉族,籍贯是辽宁省海城市,本科文化程度,1983年9 月参加公安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三级警督,现任牡丹江农垦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党委委员。1994、1995、1998年垦区公安系统优秀民警;2000年黑龙江省优秀民警、全省公安档案晋级达标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2001年个人三等功。
  张学政没有豪迈的誓言、也没有惊心动魄的壮举,可是他用平凡踏实地工作、真诚无私地奉献走过了一段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公安事业的从警生涯。18岁就参加公安工作的他,凭着自身的辛勤耕耘、过硬的业务本领和始终如一的执着追求,使他从一名分局刑警、公安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成长为今天的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党委委员,每一步的成长,无不记载着他为牡丹江垦区公安事业的执着追求,履历表上的每一个受奖录,无不凝聚着他为公安工作无私奉献的滴滴汗水,无不闪现着他对工作恪尽职守、鞠躬尽瘁的拳拳之心。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当好公安局的“管理员”;规范标准,统筹安排,做好档案晋级工作的指挥员;改善装备,更新设施,当好科技强警“指导员”;统筹安排,超前工作,当好各项会议的“筹备员”;关心同志,热爱集体,当好干警及其家属的“服务员”;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做好公安工作的“报道员”;坚持原则,灵活机动,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员”;制定方案,落实措施,为领导当好全局目标管理检查工作的“考核员”。尤其是自2001年5 月担任政治处主任以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全局干警的一致赞誉。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宋世绘
  宋世绘,1952年2 月19日出生,满族,黑龙江绥滨县人。1968年3 月参加工作,1973年3月入党,自学大专文化,历任绥滨农场十三队工人、二师九团警通排班长、副排长、排长、保卫股干事、政保边防股股长、副教导员、绥滨公安分局局长,2002年1 月调任宝泉岭公安分局局长,政工师,一级警督。1999年度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宋世绘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观点和信念,时刻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奉公守法、以身作则,善于思考、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想群众之所想、及群众之所急,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的根本标准。在绥滨公安分局工作期间,能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执法,多次被农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十佳优秀领导干部、宝泉岭分局十佳公仆、总局公安系统优秀领导干部,荣立三等功3 次,公安分局连续5 年被评为总局优秀公安分局和标兵公安分局。调入宝泉岭公安分局后,他克服人员少、条件差、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带领全局民警不懈努力使分局面貌焕然一新,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2002年他本人被总局评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从警27年为垦区公安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王忠印
  王忠印1992年8 月第二次回岔林河公安分局受命于危难之时,当时由于多种原因公安分局处于瘫患状态,他接任分局长以后,狠抓了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抓起,两年使岔林河分局大变样,1995年就被评为垦区公安系统达标分局,后又连续四年被评为垦区“五化双优”分局,并于1998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他本人连续多年被评为垦区公安系统优秀领导干部,个人三次荣立三等功。
  他在任分局长期间,从不以领导自居,处处为民警作出表率,言传身教,工作上不怕辛苦,农场辖区出现大小案件他总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组织勘查,指导侦破工作,在加强农场社会治安防范,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工作上,总是亲临第一线,抓治安信息收集,夜间带领民警进行夜查巡逻,他业务精通工作作风严谨,处罚把关严格,多年来所办刑事、治安案件无一起错案和行政诉讼案,他在平时的各项工作中总是以身作则,要求民警做到的事情他本人首先做到,爱护民警,关心同志,深受全体民警的爱戴,支持和拥护并受到上级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