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垦区公安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四十条措施
黑龙江省垦区公安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四十条措施
黑龙江省垦区公安机关为经济
建设服务四十条措施
一、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职能,变单一管理型职能为以服务为主,集打击、管理、服务于一身的综合型职能,树立履行职能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就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凡是有利于经济建设的就要坚持无条件的多支持、多服务,不得人为设置任何障碍。
二、改革现行服务运行机制,简化服务程序,变坐台服务为上门服务、多站式服务为一站式服务、岗位服务为全方位服务,为经济建设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三、服务工作前移,远离公安分局的群众申办户口、暂住证、房屋租赁证、行业和场所等证照的由责任区民警代办,送上门。特殊情况,民警登门办理。
四、为方便群众办理户口、暂住证等证照,公安分局、派出所设立办证大厅,保证随到随办,不让群众超时等候。
五、居民身份证(含快证)的办理打破管辖区域界限,从方便群众、节省费用出发,在不违背户口管理政策的前提下,由群众自主选择办证机关。
六、简化办理落户手续,符合规定的一次办完,手续不全的补齐后登门办理,不让落户人跑第二趟。
七、群众申办边境通行证实行工作日全天办理,特殊情况不分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保证4 小时办完;公安分局、派出所实行24小时全天候办理。
八、在治安管理中,原则上不采取查封、停业整顿等措施。对违规的要亲自帮助整改,直至符合规定为止。
九、依法放宽治安行政管理,简化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审批手续,取消文化娱乐场所事前审批程序。
十、在户籍管理上,对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有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成果的专业人才,优先准予来垦区落户。
十一、派出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挂卡服务。
十二、为保护企业的产、供、销,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渠道畅通,在不妨碍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审理的情况下,限额冻结企业资金,不随意查封,扣压和超范围冻结资金和账户。必须采取上述措施时,以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为原则。
十三、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和经营者联系机制,积极为企业和经营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年举行一次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等有关人员法律咨询学习班。经侦部门定期向企业和经营者通报经营犯罪典型案件,使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了解企业经营活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堵塞漏洞,预防发生经济犯罪案件。
十四、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被害人无论是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还是企业、个体经营者以及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公安机关都做到一视同仁,认真负责,千方百计为受害单位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
十五、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对已追缴的、流向清楚、证据确凿、归属明确的赃款、赃物,先行返还被害单位,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减少更大损失。
十六、因私出境,护照从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邮递时间)。
十七、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办理各种签证、证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邮递时间)。
十八、三资企业的外方人员,因企业业务需要出境参加学术会议、商务活动时间紧迫,自受理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邮递时间)。
十九、因探望危重病人等八项急事(另有规定)出国,护照从申请受理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邮递时间),并不收加急费。
二十、垦区公安局对边远农场来办理出境手续的,实行全天候办理的原则,不分节假日,不分休息日,随到随受理。
二十一、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含行政复议)的时限,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二天。
二十二、车辆落户一个工作日完成;车辆转籍、驾驶员转籍和军转地车辆、驾驶员到垦区落户一个工作日完成。
二十三、来垦区打工一年以上的人员,凭身份证和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可办理九座以下小型客车及摩托车注册登记。
二十四、对企业、投资者和群众个人到交警支队办理机动车辆注册、转入、转出、变更、年检及驾驶员转入、转出、年度审验等,只要符合规定,业务窗口4 小时内完成。
二十五、对外地车辆轻微违章的,一律不滞留驾驶证和车辆。在市区零公里内,外地车辆违章(不含垦区驾驶员驾驶的外地车),应处以50元(含50元)以下罚款的,不予处罚。
二十六、发生在垦区范围内损失在千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二十七、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报考驾驶证的,随报随考,考试合格的一周内发驾驶证。
二十八、特殊情况,持有相关证明,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群众到交警支队办理落户的,一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办理转出、转入、更名的一日内办理完结。
二十九、凡国产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办理新车注册登记,车辆一律免予上线检测。
三十、消防监督工作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机制和监督、指导、服务的原则。在保证消防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处罚、查封和停产停业整顿,在帮助落实整改措施上狠下功夫。
三十一、对重大工程项目,建审部门从项目论证开始就提前介入,现场办公,超前服务,减少重复审核,缩短审批周期。
三十二、涉及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工程项目优先审批。边远农场送审的工程项目缺少材料的,采用现代通讯工具传递,减少重复往来。
三十三、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对时间要求紧迫的工程,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快审快办;特殊工程项目,在单位具保的情况下,可以边出图、边审核、边施工。
三十四、为了简化设计内容,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设置消防工程的建筑项目,图纸中对其它有关防火要求反映清楚的,可不再编写《专篇》。
三十五、消防建审工作以“十严禁”为职业守则,在不违背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前置服务,减免费用。
三十六、消防安全检查中,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存在隐患的,坚持安全第一、生产不受影响,边生产边整改的原则,一般不采取查封、停业整改的措施。
三十七、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消防监督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深入到现场,亲自帮助整改,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三十八、在侦破破坏生产、盗窃生产资料的案件过程中,对非违禁物品先行返还受害单位,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十九、接待群众来访问热情、耐心,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妥善解答问题,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跟踪问效。每周五为领导接待上访日,由局领导亲自处理上访案件;控申部门对群众提出复议和赔偿的要求,在20天内做出答复。
四十、公安机关与重点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问题。
对企业进行检查实行严格的报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