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发展时期
第二节 发展时期
一、整章建制提高全员素质
三年艰苦创业为联络处奠定了物质基础和工作基础。1992年5月6日,总局党委决定将牡丹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副局长王俊书同志调到联络处任第二主任,充实领导力量。领导班子在总结三年多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决定从整章建制人手,加强管理和职工的教育,提高全员素质。1993年,王俊书同志亲自执笔起草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形成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使联络处的各项工作职责明确,有章可循。
联络处工作接触的人员层次高、面广,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较广的知识面,能办事、会办事,诚实守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针对这些特点,领导班子决定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函授学习,对被任用的干部,拿回文凭给予报销学费,提高职工的专业文化知识水平。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加强自我约束。
1994年开始,对联络处各部门、各单位实行了目标管理并向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五到位”(工作职责定到位、领导干部管到位、干部职工干到位、责任事故查到位、奖励处罚兑现到位)的工作准则。
1995年后,车队突出抓了“三严”、“九不准”(即交通安全严格要求、严格检查、严肃纪律;外出执行任务不准离开车,不准私自为他人出车,不准向任何用车人索取各种物品,不准向任何人提出报销各种票据的要求,正常情况下不准延误出车时间,不准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行为,执行任务不准参与领导(他人)议事,出车前、在岗时不准饮酒,执行任务发生各种问题不准向主管领导隐瞒)。客房突出抓了“三从严”(从严执行工作细则、从严要求自己的工作作风、从严检查工作岗位的执行情况)。
1996年在教育和管理上提出:发扬北大荒精神,管理上水平,增强团结、相互协作,树立全局观念、树立主人翁责任感、树立单位的良好形象和树立时代新风尚的要求。
1997年3月11日总局三位局领导看望联络处全体干部职工时,对联络处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希望和新的要求。特别是王玉林局长提出的:要发挥窗口作用,繁荣垦区经济,树立“四个观念”、发挥好“四个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全员素质指明了方向。
1998年,按照王玉林局长,“四个观念”和“四个作用”的讲话,对联络处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上半年修改和制定的八项制度已付诸实施,下半年结合总局对驻外机构整顿工作,对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制定。在1999年初全部修订和制定完毕。
1998年7月份,联络处主任办公会作了分期派送骨干工作人员到大学深造的决定。接待科副科长刘江成为联络处第一个脱产学习的学员。与此同时,探讨研究用人制度的改革,草拟了改革办法,待时机成熟时实施。
在这一时期,联络处绝大多数职工思想稳定,积极性高,工作顺畅、成效显著,开创了新的局面。
二、改革
联络处客房部、餐厅部和车队是为了保证接待服务而设置的附属单位。组建初期是以服务为目的,按照收、支计划实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管理。随着联络处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和北京市对驻外机构的招待所实行旅馆业管理的要求,1992年9 月,联络处将客房部、餐厅部和车队组建成招待所,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由于建设初期任务繁忙和受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经销公司和招待所的三个单位一直吃“大锅饭”,经济效益低。虽然采用了下“指标”的办法促使增加收入,减少开支,效果不显著。1993年初联络处对招待所三个单位进行了经营体制的改革,实行单独核算,承包经营的办法。经过一年的贯彻落实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客房部在上半年进行客房装修的情况下全年经营收入49万元,下半年的收入就超过了1992年的全年收入。车队完成上交9 万元后仍盈利3 万元。餐厅基本平衡。由于初步实行承包经营,核算工作滞后,指标测算不够准确,在制度管理上不配套,出现以包代管,管理粗放等一些不完善的方面以及只强调单位增加收入,忽视发挥整体功能的倾向。
从1994年开始,在1993年承包经营方案的基础上,完善、配套了相应的制度、措施,取消了标准工资,实行以岗位定收入的办法。把各单位的收入同职工收入挂钩,克服以包代管的问题。同时,加强对职工的顾全大局和经营与服务的辩证关系的教育。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经验教训的积累,1998年分别对招待所的客房部、餐厅部、车队三个单位实行了责任承包、风险抵押承包、超利分成的办法。当年客房实现了收入超百万的历史纪录,餐厅部在取消各种补贴的情况下盈利6万元。车队在减少一台状态好、收入高的车辆情况下完成了上交任务后盈利2万元,职工收入有了明显的增长,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招待所在经营服务方面,逐步走向成熟,运用承包机制,加强自我约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创收、节支上人手,经济效益逐年上升,为联络处补充了经费来源。
三、信息联络工作
信息、联络工作是总局赋予联络处的中心职能工作,一直由联络处的主要领导主抓这项工作。1989—1993年由陈文华主任主抓。1993—1998年由主任王俊书同志主抓。一般工作由联络信息科负责,重大事情主任亲自出面办理。
信息联络工作一直在发挥三个作用:一、协助总局机关在京办事;二、代表总局机关在京办事;三、主动为总局机关联系业务。为总局机关服务,当高参、当助手、当勤务兵。
几年来,联络处在发挥信息联络工作的“三个作用”中,与当时国家25个部、委、局、办和有关单位发生业务联系。其中与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水利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国务院秘书局、国务院老干部局、内贸部、国家对外贸易经济部、国家开发银行、国家投资银行、国家进出口银行等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工作关系,与中国科学院、农科院等北京市主要科技院校建立了比较广泛的联系,为促进垦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3年,继1990年争取国务院将垦区25个贫困场列入全国扶贫行列,解决了扶贫资金后,又针对“利不抵息,越扶越贫”的问题,协助总局机关通过向农业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做工作,取得了国务院批准的贫困场陈欠贷款贴息为期5年的政策,5年少支付利息1.5亿元之多。1995年扶贫以工代赈款每年增加了200万元。
同年,在国家水利以工代赈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协同水利部门争取了2000万元以工代赈款。1994年增加到2 100万元,1995年增加到2 200万元。
1994年—1995年,通过两年的工作向国家计委、农业部、开发银行和国务院申请,在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国务院8位领导审批同意,将原2000万元拨改贷款转为拨款。
1994年,因全国外汇并轨,垦区化肥供应中断。春播在即,形势十分紧急。联络处协同总局领导,分别向国务院、农业部一国家计委汇报,并向中央领导反映了情况,经朱镕基副总理批示,由经贸委组织化工部、铁道部、经贸委和总局领导共同协商,于1994年1月18日在联络处召开了国内十家化肥厂订货会,保证垦区春播生产,4月份到货8万吨,由于费用较高,经申请获得补贴500万元。
1993年,联络处得到国家计委向国务院申请扶贫商品粮大县计划的信息后,一方面抓紧向总局汇报,同时又多次向计委和国务院汇报垦区情况,争取了7个名额,每年获得贴息贷款7000万元。
1993年—1994年,通过我们两年的工作,为总局工经委获得了经贸委批准的在黑龙江垦区建立啤酒大麦基地项目,当年拨款180 万元,另有低息贷款的支持。
1996年,协助总局计委经过两年工作,几经周折,终于使日本政府2 亿美元贷款项目达成协议,并进行了正式签字仪式。
1998年8 月,松花江发生了特大洪水,垦区部分农场遇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为解决救灾款项,经马学利副局长指示,由主任王俊书与总局水利局马庆国局长向农业部、水利部、财政部等有关部委汇报,争取了5 500 万元救灾拨款。协助总局申办企业集团和股票上市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此期间,协助总局其他部门和所属工业企业、农场争取资金,引进项目做了很多工作。
1993年,协助总局编委办理机关人员进入公务员系列,争取了600名公务员名额,经费也随之解决。
1994年,协助总局公安局办理了全垦区公安体制单列和干警警卫问题。协助总局残联,在中国残联单列立户,并取得拨款50万元。
1993年,为浩良河化肥厂解决重油供应指标2.9 万吨。1995年为三江食品公司争取往年贷款三年停息挂账少交1.5 亿元。
1996年为八五一○农场焦化厂取得工期改造项目低息贷款1 900 万元。
在开发信息资源、扩大信息资源储备、信息上报和信息采用率上均属总局第一,1995年被总局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993年—1998年,向总局超前传递对垦区工作有重要意义的内部文件共86份,对垦区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1996年在联络处主任王俊书亲自负责下,将国务院联合调查组、李鹏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去垦区调查、视察的重要信息及时报送总局,为总局领导的工作提供了保证;为总局向中央部委以至国家领导人直接报文件共计472 份;为总局及时传递国家和中央各部委的形势分析与政策动态等各类政务信息共计2 416 条;联络处自办的以外商投资、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新技术产品的经济技术信息为内容的《北京信息》刊物,共编发48期,发行2 397份,信息582条。1994年针对全国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大好形势,进行了市场信息的综合研究,结合外地经济和垦区的实际情况,撰写了《就市场农业的战略对策》的信息研究报告,呈送总局领导,受到了好评。
配合垦区二次开发与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引进先进科技和经济合作项目。
1993年4月获得国家经贸委支持北京农业大学种衣剂技术列为国家高科技产业化项目信息。联络处电传总局领导,批转由农垦生物调节剂厂接办,我联络处作为该项目在京受托联系人经与北农大、国家经贸委、国家教委、全国工商银行总行联系洽谈,参与项目申报,起草公司章程和申请贷款可行性研究评审等工作,于1993年底取得500 万元技改贷款,该项目于1994年具体实施。
1993年底得知北京商品期货交易市场筹建信息,向刘文举局长汇报后十分重视,要求我们以总局农工商名义办理入市。当时席位已被席卷而空,几经周折,终于1994年2 月取得我垦区以农产品和化工厂产品双席位入会。并联系农科院开发中心及台商元亨利员实业公司合股弥补垦区入会开办费和准备金不足的问题。随即移交总局农工商总公司入市操作。
在农业生产方面向莲江口水稻研究所、兴凯湖农场和查哈阳农场提供了紫外线转成红光的转光膜在水稻旱育秧苗扣棚试验。试验表明棚温可提高1 —2.4 度,尤其以兴凯湖农场反映最好,认为应在生产上推广。1996年还为绥化局绥棱农场提供了降解地膜的试验,当年9 月23日降解85%,残余部分已处于半降解状态,该局主张立即大面积推广。
为寻找长余辉荧光粉生产技术提高三氧化铝产品效益,应绥化局高局长的要求,找到了该项技术发明单位及有关专利资料,并联系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与其联合研究开发。
几年来,还引进平衡施肥技术,在九三局推广20万亩;从林科院引进生根粉仅1993年推广10万亩;从北农大引进肉牛增重剂,试验效果良好;与中科院自动化所联系为完达山食品厂完成自动化控制项目。为农垦科学院引进植物生长素,花培玉米种等。
在此期间,由于政务信息方面直接与总局发生业务关系,总局办公室专设信息科统管,信息传递顺畅,利用率较高,受到重视。
而在经济技术信息方面,由于缺少一个统一运作的组织机构,信息、项目涉及面广、线长,联络处无力直接面对垦区众多单位、企业,了解他们对项目信息的需求,鞭长莫及,难以逐个项目操作,以至经常发生很好的项目不能利用或中途而断。另外,垦区一些企业缺乏信息、技术引进和内涵扩大再生产的意识。似乎只对引进资金感兴趣,而又忽略自己的投资环境与市场条件。对信息的时效性,双向特征和信誉保证缺乏应有的认识,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常常出现“一头热”前功尽弃的尴尬局面,造成此类信息利用率和成功率很低。信息收集的针对性较差。
四、职工生活 待遇
(一)创建初期联络处本着先工作后生活的原则,没有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工作人员均住在办公地点的宿舍内或办公室内,当时北京市生活物资还实行凭票供应,职工交粮票购粮,由大家找亲友、返城知青要些票证解决一些副食品和其它生活物资。在宿舍或办公室的走廊上支起煤球炉,自己动手做饭,生活比较艰苦。
1992年,经联络处申请总局领导批准拨款200 万元在朝阳区小关惠新里购买11套住房,使大部分职工安居乐业。随着联络处工作量增大,相继又调入部分职工,住房又发生了困难。1995年4月接收原总局项目办东城区东羊管胡同68号的办公场所(66平方米平房)改造成4户职工住房。
1990年将位于东城区东石槽胡同5号原东北农垦总局物资局驻北京办事处(建筑面积179.5平方米)接收回来解决了4 户职工住房,房子阴暗潮湿,狭小破旧已列入拆迁范围。1996年至1998年经过几年的自我积累和总局拨付资金,共投资686 万元又购买了12套职工住房(育慧北路8 号10套,芍药居和小关北里各1 套),至此联络处基本解决了职工住房。居住条件同时也得到了改善。1998年,将职工住房随北京市同步参加了住房制度改革。
(二)职工子女入托、就学待遇
联络处职工有一部分是北京知青或是知青家属,到京后按政策逐步将户口迁入北京。尚有大部分职工户口仍在垦区。子女入托、就学需缴纳赞助费或借读费数额很高给职工增加了经济负担。1993年联络处决定给予异地户口职工子女入托就学补贴。按市一般水平凭收据报销80%,男女双方单位各负担40%。
(三)职工就医和医疗待遇
1995年联络处与北京市冶金医院联系,将冶金医院确定为联络处职工就诊指定医院,解决了过去就医难,不便管理的状况。
职工医疗费,按照总局1992年机关公费医疗暂行规定,执行按工龄长短比例报销医疗费。
(四)职工收入
初建时期联络处职工收入按照原单位工资关系的标准工资和给予出差补助办法(每人每天补助7.5 元)。
1993年联络处经总局批准,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驻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给予职工每人每天15元补助。
同年10月,随总局进行工资改革,工资收入有所增长,加上驻外补贴,缩小了与北京市职工收入的差距。
1993年,联络处所属招待所三个单位实行了承包经营,年终奖金与效益挂钩。1994年取消了固定工资标准,以岗定薪,实行档案工资管理的办法。
1998年,修订了承包方案,全部取消补贴,实行以岗定薪。
初建时期(1992年)职工平均工资为208元。
1993年,职工年平均收入353 元。
1996年,职工年平均收入614 元。
1997年,职工年平均收入63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