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工作
第六节 社会工作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联络处地处城乡结合部,划归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社会治安安全治理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管理,分片在京北(房机)片组。联络处组建初期,正是首都发生学潮,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期间,没有一人围观、参与其活动的,干部、职工思想稳定,经受住严峻考验。
在新建点人生地疏的情况下,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与周边及有关单位逐步建立起友好关系,在片组组长的协助下,按当地综合治理及交通安全要求,迅速建立起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记录本(领导小组会议记录;职工、驾驶员教育学习记录;机动、非机动车辆月检、违章记录;三公布专栏等)。
亚运村地区是奥体中心和国际会议中心所在地,重大活动及体育比赛常在此地举行,因此,综合治理及交通安全工作抓得比较严。1989年,我们是新建单位,对我们的检查、管理当作片组的重点对象。1990年9 月,正是第十一届亚运会在北京召开期间,年底交通安全工作被定为二类单位管理。1991年全年安全行驶18万公里,被评为一类单位。当时因单位组建初期,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重视不够,交通安全工作又从一类单位降到二类单位,并因违章超标,被地区安委会罚款500 元,这年也曾发生过餐厅煤气泄漏、电烤箱过热以及客房烟头烧着被褥等事故苗头。1993年联络处对招待所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各部门承包,同时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在吸取上年的工作教训后,加强了交通安全工作,设专人负责,全年做到无违章、无事故,两次百分考核验收均被地区安委会评为一类单位。从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交通安全工作跨入地区先进行列,连年被评为大屯地区先进集体(在驻外机构中实属少见)。1996—1998年,交通安全工作被朝阳区评为先进单位(1995年获“夫妻共把方向盘演讲活动组织奖”)。
1994年,由原亚运村地区划归为大屯地区管理。
联络处1995年和1998年分别调整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下设安全防火、交通安全、治保三个领导小组)。加强遵纪守法、安全知识教育,对重点部位实施安全防范措施。自1996年起,每年被抽调一人全年参加派出所的治安工作。1997年后,每年都要投入3000余元购买、更换灭火器材及防盗设备。为职工购买普法用书,并组织各部门人员学习考试,请亚运村消防中队亲临单位讲授消防知识,同时还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参加大屯地区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每遇首都有重大活动期间还要抽人上街执勤。综合治理每年都层层签订责任书。交通安全每年同员工签订责任书,每月对非机动车辆进行检查。至1998年底全处无任何违章和事故发生,无任何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生。因是驻外机构,经常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外来人口普查工作,每年为无北京市户口人员办理暂住证等证件。在人口管理上做到“三清四无一绝”(常住人口清、外用合同工清、临时住单位人员清;无违章出租房屋、无犯罪窝点、无“三无”证件暂住人员、无“黄、赌、毒、”丑恶现象),计划生育管理做到无非婚生育和超计划生育(驻外机构人员中多数户口在垦区,生育指标由户口所在地管理,但妇女在京办理暂住证时必须办理<育龄证>)在京为北大荒人树立了诚实、可信、可靠、可交、守法的声誉。
1998年底通过与亚运村邮局多次联系,终于送报上门,结束了多年靠租信箱通信的历史。
二、卫生防疫工作
招待所自1993年正式营业后,纳入朝阳区防疫站管理。从申请营业执照时,防疫站公共场所科和卫生科、食品科分别来所进行设备设施检查验收,尤其对餐厅的设计改造要求比较严,重点是间隔冷荤间,要求达到“五专”(专人、专室、专用具、专消毒、专冷藏)装有专用消毒池、空气要有紫外线消毒。在递交房屋平面图、卫生管理制度后,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并要求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工作。1993年11月24日,由北京市卫生局发给卫生许可证,餐厅许可项目为:中餐、冷荤、酒、饮料。客房许可项目为:住宿、小卖店。自此,每年对从业人员都按要求到指定点进行体检(1993—1996年在朝阳区防疫站,1997年在亚运村医院保健科,1998年在安华医院保健科)。对单位设备、设施及消毒、灭菌卫生情况,每年朝阳区防疫站来检查一次。大屯地区城建科随时来检查,“卫生许可证”两年更换一次(更换前要全面检验合格后方可更换)。开业以来,招待所有关工作人员按时体检,严把食品卫生关,从未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每次检查均达到合格要求。同时按照大屯地区城建科要求定期投放灭鼠、蝇、蚊、蟑螂药物(均为指定药物)。
在环境建设上,从绿化、美化环境出发,1990年修建了假山水池,1991年初在楼前栽上松树墙,园内栽植4 棵梧桐树。1992—1996年,对园内花园不断进行改建,共投入资金10000元。1993年在园墙前栽种一排月季花,对环境卫生按区划分到人。1996年被大屯地区办事处授予城建城管达标单位。
三、通信
建处初期,由建楼合作伙伴北京长城建筑公司负责安装电话机,联络处按自己占有数量交付安装费。
1994年6 月,为方便顾客、解决通信问题,购置康威HAX—100程控交换机,投资3.8万余元,设备容量36,实装容量16,小交换机上中继线,三条单改中,1995年投入使用。
为彻底解决原程控交换机设备容量小、通信不畅等问题。1997年7月新购置“集慧JSY2000——04”机型,以模拟方式入公网,由北京市话局指派航卫塑钢装饰有限公司承包机房改造装修工程,配线架割接工程设计和安装程控用户交换机设计由北京电信工程设计所完成,电话交换机模型配套工程,配线架电缆割接与机房装线架,由北京市电话局施工队完成。中继线在原3 条基础上,又申请2 条,单改中1 条,共计中继线6 条,由北京市亚运村电话局完成割接,共投资19余万元,现内部配备电话50部,于1997年12月1日投入使用,并配有专职话务员1名。其间总局通信处给予了技术及人力的支持。
四、房产管理
1989年9 月10日,农垦总局和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北京农场局)长城建筑公司在北京签订“建立经济联合体协议书”。由长城建筑公司出基地,我方投资建楼。房产权因当时北京(城市房屋产权户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城市房屋的产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分离”。联络处虽经多方努力做工作,终未能争取房屋的产权。产权归属长城建筑公司,联络处拥有永久使用权。双方各分一半以自己的法人资格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独立经营、单独核算。
联络处职工住宅(含总局易地安置领导),1998年房改前,按照文件规定,楼房收取月房租费1 元/平方米,由联络处每年与属地物业管理部门签订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电梯、供暖、维修费),保安、绿化、卫生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平房按0.45元/平方米收取月房租费,修缮费用由联络处支付。
1991—1998年,共购职工住宅23套,建筑面积1 796.9平方米,(1998年3月,因黄玉新工作调离,将小关北里19号楼购买的一套86.61 平方米住宅,转户牡丹江分局)。易地安置领导住宅3 套(由联络处管理),面积共449.4 平方米。1998年6 月,经北京市朝阳区房地产管理局批准,联络处纳入农业部直属单位房改序列,依照北京市1997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成本价,每建筑平方米1 450 元向职工出售(平房245.5 平方米不参加房改)。按农业部房改办文件:房屋转让收入全部留归联络处所有,纳入单位住房基金,全额存入农业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售房收入专户,专项用于本单位的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联络处授权办公室对职工住宅行使管理权,对所属房屋登记造册,建立房产使用管理、修缮档案,保管好各项有关资料,按规定支付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