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群团工作
第二节 群团工作
为了加强群众监督工作,密切党群关系,发挥青年团的助手作用,1992年底,支委会曾研究决定成立工会和青年团组织,但因驻外机构的特殊原因,迟迟没有成立起相应的组织。
1998年6 月,经黑龙江农垦工会批准(农总会字11998 )10号文件),联络处正式成立了工会委员会,会员共35人。同年7 月,召开第一届工会委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刘向斌(农总会字[1998]16号文件)。自此,工会逐步负担起职工教育、民主管理、劳动竞赛,职工劳保福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文化、体育活动等责任。
共青团1994年曾临时组成团支部,当时团员16名,团支部书记由苑宏担任,搞了一次春游活动。因青年中绝大多数是招聘的服务员,流动性大,到1995年也就停止了活动。直到1999年5 月4日,才经总局团委批准,正式成立起团总支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