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党代会
第十节 党代会
1981年4 月8 日至11日,在厂俱乐部召开了浩良河化肥厂首届党代会,出席代表133 人(男115 名、女18名),占全厂党员总数的38.2%.其中干部党员53名,占代表总数的39.85%,工人党员57名,占代表总数的42.8% ,科技党员21名,占代表总数的15.7% ,少数民族党员2名,占代表总数的1.5%.
大会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备会,历时半天,由全体代表参加。在预备会上,宣读了农场总局党委关于召开浩良河化肥厂首届党代会的批复;汇报了党代会筹备情况;通过了大会议程;通过了主席团、秘书长、付秘书长名单;讨论并通过了首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和《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总监票人、监票人;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党费收支情况审查报告。
第二阶段开幕式,历时半天。总局韩友付局长、工业局党委刘荣栻付书记参加了大会。
韩友付局长在会上讲了话。南岔区委书记张振荣、党委办公室主任李凤春和行政办公室主任张振江也参加了大会,并致了祝词。开幕式由孙富付书记主持,鲁国强厂长致开幕词,韩学良书记代表上届党委做《工作报告》。
第三阶段分组讨论,历时一天半。讨论会上,学习了中发(81)1 、2 、5 号文件,在领会中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讨论了党委《工作报告》,一致通过了党委工作报告,并形成了决议。
第四阶段大会选举,历时半天。参加选举代表129 人,请假4 人,投票之后,有7 票作废,122 张选票有效。以下21名被选为本届党委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忠、王长贵、王玉辉、王师贵、王庭湘、王铁成、毛承禹、白秉钧、孙富、刘印东、刘积林、张兆礼,张振斌、张智礼、李达、李正雄、杜宝昌、周俊峰、韩学良、鲁国强、潘景春。
第五阶段召开第一次全委会。在全委会上,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议,全委会由韩学良、鲁国强、孙富主持。在这次全委会上,根据《党章》规定,以无记名投票办法,选举产生了党委书记、付书记、常委,选举产生了纪委。其结果是:
党委书记韩学良。
党委付书记鲁国强、孙富(兼纪委书记)。
党委常委(以姓氏笔划为序):王铁成、孙富、刘印东、周俊峰、韩学良、鲁国强、潘景春。
纪委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王长贵、张广山、张玉良、张建亚、张振斌(纪委付书记)、杜宝昌。
选举结束以后,党委着重研究了加强党委的自身建设问题,进行了党委分工,建立了例会制度,做出了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六条整改措施》。
附件1:党委例会制度
为了使党委的生活制度化,经全体委员的讨论,初步确定建立如下例会制度:
学习制度:
每周星期六下午,为干部学习日。厂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其它各位委员在所在单位学习,要求各位委员把基层的学习抓好。当前主要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发(81)1 、2 、5 号文件。厂领导班子还要学习马克思《关于再生产的理论》和薛暮桥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四月份开始举办干部经济理论轮训班,首先训练基层支部书记。
党委例会制度:
党委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例外),主要研究讨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以及生产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常委会议制度:
党委常委,负责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例外),主要研究党委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支部书记会议(政工会议)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讨论政治思想工作和基层建设,以及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有关指示
附件2:关于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六条措施
为了加强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特制订以下六条措施:
一,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实行党政分工,推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
二,振作革命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各项工作做好。班子成员,要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注意倾听群众意见,遇事同群众商量,搞好调查研究、检查督促,不说大话、空话、假话。在进一步搞好企业整顿工作中,要针对化肥厂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不断提高班子的领导水平,不断改进班子的工作作风。
三,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上半年召开一次党委民主生活会,下半年召开一次班子交心会,交换思想,促膝谈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平时要经常思想见面,主动沟通情况,加强团结协作,班子中的每个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经常向小组长汇报思想;按时交纳党费,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做特殊党员。
四,坚持马列、经济理论和业务技术学习,大兴学习之风。班子要坚持学习《决议》,学习《准则》,学习哲学,学习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学习化工专业基础知识,本着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体学相结合的原则,每月安排一天,每周安排一晚上时间,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和进度由办公室负责。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班子的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搞好化肥厂的企业整顿。
五,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维护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反对自由化倾向,反对自由主义,反对无政府主义,不传播小道消息,不搞小圈子,不搞宗派活动,克服涣散软弱现象。
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生活上不搞特殊化,认真执行《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外来客人,按工作分工对口接待,不搞集体陪客,并按标准付足粮票和钱票。不请客送礼,不行贿受贿,不利用职权安插子女和亲友,不利用职权谋私利。个人利用小汽车,按规定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