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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供销

第五节 供销



  机构沿革
  
  一九六九年成立器材组。负责筹备建厂材料和机电设备的购置工作。王来正任组长,王忠任付组长。下设:综合组、计划组、采购组、运输组和仓库。有工作人员100 余人。
  一九七二年随着工作量的增大,增加了工作人员,把器材组改为后勤处。王来正任处长,王忠、唐子钦、张引宜任付处长,刘寿柏任书记。设有:器材组、生活组、医疗组、财务组。
  其中器材组下设:三材组、化工组、三类物资组、电仪组、调拨组、运销组。即供销科的前身。仓库则改为储运连。下设:保管排、运输排、搬运排。
  一九七三年后勤处改为供销科。保留了原后勤处器材组的全班人员,其它各组分离出去。
  王来正任科长,王忠、刘积林任付科长。下设:三材组、化工组、机电组、调拨组、运销组、驻哈办事处、储运连。同年,王来正调走,王忠升任付厂长。王庭湘任科长。
  一九七四年王庭湘任科长,安林江任付科长,保持了原一九七三年的管理体制。只是储运连改为仓库,原来的运输排分离出去,成立了厂汽车队。
  一九七七年刘惠杰任科长,李福祥、李秀岩任付科长。同年,成立一车间,属供销科领导,其任务是回收废旧物品,修旧利废。
  一九八〇年徐振基任科长,李思贤、孙仕喜任付科长。下设:综合组、三材组、化工组、机电组、运销组、验收组、仓库、一车间、大锯房。共有工作人员140 余人。同年底一车间建制被撤销。
  一九八三年范举臻任付科长。恢复调拨组建制。同年废旧物品的回收和送料到现场工作正式纳入供销科的工作范围。
  物资供应渠道的沿革
  
  一九六九年——一九七二年期间的物资供应渠道是:
  基本建设的一类物资和机电设备的采购供应,向黑龙江省成套局呈报申请计划,国家成套局安排供货。其它物资由兵团王岗物资供应站和佳木斯物资供应站负责供应。地平材料由当地组织货源。
  后来,随着基建规模的扩大,生产日趋上升,物资需用量越来越大。许多短缺物资需到外地求援以满足基建和生产的物资需要,当时求援的,主要地点有: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沈阳军区后勤部以及石家庄等地。以后又逐步同伊春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佳木斯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建立了物资供应关系。
  一九七七年兵团改为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后,厂基建和生产物资则主要由省农场总局物资局供应。即供销部门根据厂下达的生产、基建、检修等计划项目,向农场总局物资局呈报物资申请计划。同时也到外地进行急需物资的采购工作。
  历年供应和销售的主要物资和产品
  
  供销部门自一九六九年建厂到一九七四年试车生产期间,供应的主要机电设备为230 台,均为配套设备。
  成品尿素的销售,是由农场总局商业局统一调拨给各农场管理局,同时我厂也自销一部分。
  一九八〇年以后,我厂生产稳定,供销部门每年供给原煤12.5万吨,重油3.9 万吨,其中稳燃油O.4 万吨。每年平均供给钢材1100吨,水泥3000吨。基本保证了我厂基建和生产的需要。


  说明:一九八四年成品尿素产销情况截止到12月25日
  
  仓库的建设和发展
  
  一九六九年八月组建仓库。厂任命耿荣为仓库主任。当时条件很差,只是南北六百米,东西五百米的一片平地。材料堆放散乱。怕雨淋的物资用苫布或草席苫盖,周围连个小栅栏都没有。同年十一月建起一栋板棚库(450M2 )。把劳保物品和部分电气器材放在了板棚库。
  一九七〇年为了解决物资丢失严重的问题,才把仓库区域用铁刺网和木板围起来。
  一九七一年物资管理还比较混乱,实行一单多料制,而且计划也不严密。给物资管理带来许多困难。也使国家财产受到很大损失。针对这种情况,制定了《物资验收、发放管理制度》,并把一单多料制改为一单一料制。有了管理制度,乱领或冒领材料的现象减少了。
  一九七三年起,生产车间和检修车间分别设立小库。以适应夜间生产急需材料的迅速领用。
  一九七七年粉碎“四人帮”后,各项工作都在改进。为了完善物资管理制度,于同年四月组织专人撰写了《器材保管员岗位责任制》,经讨论批准后,予以实施。
  一九七八年初,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锻练保管员的过硬本领——能够在夜间没有灯光的情况下付料。同时还要做到“四懂三会”。这一活动的开展,提高了保管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素质。
  一九八三年重新修订《仓库保管员岗位经济责任制》。规定了保管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标准,并且和奖金挂勾。到一九八三年底,仓库已拥有正式库房8354M2. 其中暖库为2866M2,内置钢结构货架,做到了“四号定位”,过目成数。建成轻质油库一座能够储存汽油100M3 ,柴油150M3 ,煤油20M3(合计为270M3 )。设有自动加油机2 台,润滑油则是桶装,储存在油库院内。仓库办公室300M2.配备机动车辆3 台,其中五吨叉车一台,三吨叉车一台,130 汽车(2 吨)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