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小学
第二节 中、小学
一九七八年四月,厂成立了浩良河化肥厂子弟学校筹建领导小组,抽调李秀岩同志担任筹建领导小组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刘继忠、王长江、叶其敏同志,他们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努力,相互配合,开展筹建工作,组织人力、制订计划,筹建经费,购买设备,调配教员,培训师资。
一九七九年九月,由省建三公司负责施工的教学楼竣工,面积73,600 平方米。三层结构,主楼四层,会议室、电教室、图书室,医务室、广播室各一个,实验室三个,教室二十一个,办公室十四个,是一所比较宽敞、适用、美观的教学楼。
在一切筹建工作就绪的基础上,于十月四日举行了隆重的浩良河化肥厂子弟学校建校暨首届开学典礼。
初建校规模为:小学1 ——5 年十五个班;初中1 ——3 年五个班;高中1 ——2 年二个班。在校学生:小学609 人;初中208 人;高中58人,总计在校学生875 人。在册教职工56人,其中任课教师42人。第一任校长徐俊富,付校长李秀岩。
一九八〇年农场总局决定,在我厂成立农场总局局直重点高中,担负农场总局局直八个直属单位高中招生任务。一校两个牌子:对外即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局直高级中学,对内即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子弟学校。
一九八〇——一九八一学年,局直高中招收新生82人,学制为三年。高中在校生本年达到116 人,其中住宿学生132 人。
一九八三年,随着厂生产不断发展,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学校教育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现行的中小学管理体制要分开。为此,由农场总局拨款为局直高中建筑1600平方米的教学楼,为使用方便起见,此教学楼转让给小学使用,其结构为:教室十二个,体育室、图书阅览室各一个,办公室六个。
一九八三年暑期中小学正式分开管理,即分立为浩良河化肥厂子弟小学、浩良河化肥厂子弟中学(含局直高中)。小学校长关玉森,付校长单玉贤,中学校长罗善成、付校长伏国银。
一九八四年,在校生小学已达656 人,十二个班,初中已达366 人,九个班,高中已达261人,六个班。